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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迎來“緊箍”?8月1日,深圳開始實施,這次要立規矩

電動車逐漸取代了腳踏車,成為了中國普通民眾最普遍的出行方式之一,同時由於各大城市“限摩令”的頒佈,電動車也佔領了絕大部分家用摩托車的市場,加速了傳統摩托車企業的沒落。電動車取代腳踏車是因為省力、快捷,取代摩托車是因為使用門檻低,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電動車的駕駛要求幾乎為零,也沒有相關的管理規定。但是隨著使用場景越來越普遍,越來越成熟,電動車本身存在的一些問題和缺陷,逐漸暴露出來。

電動車迎來“緊箍”?8月1日,深圳開始實施,這次要立規矩

8月1日,深圳開始實施新規,這次要立規矩

深圳市政府頒佈全國最嚴電動車法令,2021年8月1日開始施行,試行至2024年8月1日,整整三年,足見深圳市政府治理電動車亂象的決心。

這份試行規定裡面,包括對駕駛電動車不戴頭盔等行駛安全問題的處罰,也包括對於電動車號牌等電動車行駛資質問題的嚴控,同時還明確了對電動車駕駛員的硬性要求。例如,對於駕駛和乘坐電動車未佩戴安全頭盔的行為,給予200元罰款,這一處罰力度,已經達到機動車闖紅燈的罰款金額標準,再比如對於偽造、變造或者使用相關違規號牌的,處以5000元罰款,並扣留相關車輛,試行規定中的條例還有很多,嚴格且詳細。該規定對於電動車的管理,已經趨近於機動車輛的管理方式和力度。

電動車迎來“緊箍”?8月1日,深圳開始實施,這次要立規矩

深圳作為中國一線城市之一,常住人口接近1800萬,人口流動性大,因而此次深圳政府出臺關於電動車的相關規定,其詳細程度和嚴格程度,開創了國內電動車管理的先河,試行的後效也會給全國其他大中城市的電動車輛管理提供一定的借鑑意義。

刻不容緩還是小題大做?

首先我們必須認識到,電動車解決了國內相當一部分居民的出行交通問題,根據中國腳踏車協會2020年底的資料,中國電動腳踏車的保有量達到3億,2021年人口普查,中國人口14億多,從這個比例可以看出,電動車的普及度,已經遠遠超過其他所有交通工具。但就是這樣一個國民“神器”,如今卻遭到越來越多的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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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腳踏車還是電動摩托車?

現今生活中的電動腳踏車,雖然還叫“腳踏車”,但是其速度和重量已經遠遠超過了傳統的人力腳踏車,部分電摩甚至速度已經趕上了傳統的摩托車。並且電動車由於其結構的問題,也遠遠超過了傳統腳踏車的質量。過快的速度加上過大的質量,學過物理的同學都知道,這意味著相較於腳踏車指數級增加的動能,當發生任何碰撞或者摔倒等事故時,造成的傷害也更加不可控,更加可怕。

與此同時,為了降低生產成本,使得價格更加親民,安全措施也能簡則簡,甚至沒有,這就使得電動車駕駛員,只能依靠頭盔護膝等自身攜帶的有限安全措施,來保證自己的生命安全,其效果可想而知。電動車在法律意義上,目前和腳踏車並沒有實質上的區別,仍然屬於非機動車,這也就意味著,電動車無法像機動車一樣,購買車輛強制險和商業險等保險,因此發生事故後(特指由於自身原因發生的各種事故),所有的損失都要有車主自行承擔。

此外,目前大多數電動車,都採用的鉛酸電池和鋰電池,電池的穩定性和安全性一直沒有得到根治,電動車電瓶爆炸起火事故屢見不鮮,造成了巨大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更有甚者,由於電動車主的素質和安全意識層次不齊,公共充電場地設施不完善,很多電動車車主私拉亂接充電線,或者直接將車輛透過電梯推進家中充電,停放在樓道中,造成了巨大的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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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的使用權利是不是人人享有?

本次深圳市政府頒佈的電動車管理規定中,有一點明確規定了電動車駕駛人的限制,這也反映出,由於一直沒有明確的相關規定,導致電動車主從十幾歲的未成年到大幾十歲的老年人,不管是酒駕還是超載,都沒有任何限制,這也是電動車安全隱患巨大,事故頻發的重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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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應該何去何從?

關於電動車的未來,很多人認為,不應該採取一刀切的簡單粗暴處理方式。一方面電動車作為國民重要交通出行工具,有著不可取代的優勢,駕駛舒適,能,環保,佔地空間小,使用成本低,產業成熟等,同時,要加強電動車行業的監管,完善電動車的生產技術,提高產品質量和安全性,最後要透過相關法律和規定,完善電動車的使用場景,排除使用隱患,讓電動車成為真正的“國民神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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