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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汽車產品三包主要零部件種類範圍與三包憑證》標準解讀

《家用汽車產品三包主要零部件種類範圍與三包憑證》標準解讀

天縱鑑定(SKYLABS)注意到,近期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標準技術管理司釋出了《家用汽車產品三包主要零部件種類範圍與三包憑證》國家標準解讀。具體內容如下:

一、標準編號及標準名稱

標準編號:GB/T 29632-2021,標準名稱:《家用汽車產品三包主要零部件種類範圍與三包憑證》。

二、標準制定背景

GB/T 29632—2013《家用汽車產品三包主要零件種類範圍與三包憑證》於2013年7月19日釋出,2013年10月1日實施。作為《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以下簡稱“《汽車三包規定》”)的重要技術支撐檔案,規定了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涉及的主要總成和系統、主要零件和易損耗零部件的種類範圍以及三包憑證格式等內容。經過多年的實施,該標準在推動《汽車三包規定》的貫徹執行起到了重要作用。

近幾年,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和汽車產業技術的進步,家用汽車產品三包工作也出現了一些變化,同時也面臨著亟待解決的問題。一是隨車汽車電動化步伐的加快,新能源汽車的產銷量呈逐年上升趨勢,但針對新能源汽車的核心部件如動力蓄電池和行駛驅動電機等還沒有專項的質量擔保要求,一定程度上阻礙了新能源汽車產業的發展。二是現行的《汽車三包規定》在汽車購買初期發生重大質量問題時缺乏相應的退換車條款,汽車生產者和銷售者、修理者相互推諉責任的情況時有發生,有必要進一步強化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保護力度。三是針對三包有效期起算時間、退換車使用補償係數過高等問題的消費糾紛時有發生,有必要對規章的相關條款進一步進行最佳化和調整,同時健全汽車三包爭議處理機制。因此,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啟動了對《汽車三包規定》的修訂工作,新修訂的《汽車三包規定》已於2021年7月22日正式釋出,並即將於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規章整體修訂幅度較大,現行規章共9章48條,修訂後共計6章42條,各條內容均不同程度作了修改。增加電動汽車和排放系統主要零部件的質保要求、規定生產者在三包憑證上明示動力蓄電池衰減限值、修改三包有效期和包修期的起算日期等內容。作為配套標準,為了與法規協調一致,中國標準化研究院組織相關單位對本標準進行了修訂,以滿足相關方的使用需求。

三、標準主要內容

(一)主要總成和其主要零部件種類範圍

標準規定了生產者需要明示的主要總成及其主要零部件的範圍。

汽車總成包括: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其中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為新增內容。在確定上述四個總成的主要零部件範圍時,主要對零部件的價值、對整車功能的影響,以及維修便利性等因素進行重點考量。其中發動機、變速器的主要零部件沒有調整,動力蓄電池的主要零部件包括:電芯和動力蓄電池箱體,行駛驅動電機的主要零部件包括:定子元件、轉子元件、軸承和殼體。

(二)汽車系統和其主要零部件種類範圍

標準規定了生產者需要明示的主要系統和其主要零部件範圍。

汽車系統包括: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傳動系統、汙染控制裝置和車身。為嚴格落實《大氣汙染防治法》的有關規定,此次標準在汽車系統中增加了汙染控制裝置,倒逼企業提高汙染控制裝置的產品質量。

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車身系統的主要零部件沒有調整。汙染控制裝置中,將價值高、起主要作用的零部件納入主要零部件的範圍。參考GB 18352。6—2016《輕型汽車汙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的相關規定,確定汙染控制裝置主要零部件為顆粒捕集器和催化轉化器。傳動系統中,考慮到很多電動汽車採用單級減速器傳遞動力,與傳統汽車基於變速器的結構有明顯區別,因此在傳動系統的主要零部件中增加了減速器(連線行駛驅動電機)。

(三)三包憑證

標準規定了汽車三包憑證應包括的內容,並在附錄中給出了三包憑證的推薦樣式。三包憑證中,產品資訊、生產者/修理者/銷售者資訊、三包條款、主要總成和系統的主要零部件種類範圍、特殊零部件種類範圍、易損耗零部件的種類範圍及質量保證期等內容沒有調整。

三包憑證中新加入填寫“交付資訊”的要求,包括開具購車發票的日期和交付車輛的日期。這是落實新修訂的《汽車三包規定》第十八條:“三包有效期和包修期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計算;開具購車發票日期與交付家用汽車產品日期不一致的,自交付之日起計算”的要求。

另外,動力蓄電池作為新能源汽車的核心部件,其容量衰減問題一直都是消費者投訴的熱點,主要原因是其對整車的效能和價值都會產生較大影響。《汽車三包規定》規定了三包憑證應當包括家用純電動、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的動力蓄電池在包修期、三包有效期內的容量衰減限值的內容,因此標準對應增加了明示動力蓄電池容量衰減的要求細則和樣式。

(四)其他內容

將標準中的易損耗零部件中的“離合器片”改為“離合器片(手動變速器)”,“蓄電池”改為“蓄電池(12V)”。為適應資料電子化的趨勢和消費者閱讀習慣,明確了三包憑證可以採用電子版或紙質版。針對平行進口汽車領域三包責任落實不到位的情況,對採用商業保險提供三包服務的平行進口汽車,要求在三包憑證上明示三包保險資訊。

四、標準實施意義

(一)推動《汽車三包規定》有效落實

《汽車三包規定》明確家用汽車產品的修理、更換、退貨責任,但是汽車產品零部件多、技術複雜、涉及面廣,法規的規定需要透過標準細化和明確。

例如《汽車三包規定》中規定,家用汽車產品在三包有效期內主要總成或系統的同一主要零部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費者可以選擇更換或者退貨。但是如果主要零部件的範圍界定不清,則極容易造成此條款無法執行或者產生糾紛。

該標準透過規定主要總成或系統及其主要零部件的目錄、特殊零部件的目錄、易損耗零部件的目錄等內容,配合《汽車三包規定》使用,把規章的要求有效落到實處,提升法規的可執行性。

(二)構建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企業作為產品質量的第一責任主體,既要承擔產品責任,對消費者負責,也要承擔社會責任。因此有必要透過法規和標準,規範市場交易秩序。特別是汽車產品市場的公平競爭需要規則公平、條件公平、責任也要公平。本標準列出的主要零部件、特殊零部件種類範圍是生產者需要向消費者明示的最低要求,所有汽車廠商均需在此基礎之上,向消費者明示相關質量擔保承諾,同時汽車廠商也可以結合本企業的產品質量特性制定更有利於消費者的三包政策,這有助於促進企業之間在提高質量擔保水平方面的良性競爭,構建良性的汽車消費秩序。

(三)有效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根據中國消費者協會統計,2020年全國消費者組織共受理商品類投訴439,351件,其中涉及汽車及零部件的投訴達34897件,佔投訴總量的7。9%。汽車由成千上萬個零部件組成,發生質量問題在所難免。近年來,汽車維權屢見報端,究其原因,一是汽車產品價值高,是消費者除房產以外具有較高價值的家庭耐用商品,其質量問題特別是三包問題牽動著千萬家庭的利益,一旦超出包修期後,消費者可能面臨著承擔高額的維修費用,因此,消費者對汽車出現的質量問題高度重視。二是由於現階段汽車產品已由賣方市場轉向買方市場,市場競爭激烈,汽車銷售利潤被進一步壓低,汽車企業在售後質保承擔的壓力進一步加大,企業內部需要嚴控售後成本,在具體的修理方式、退換車標準的界定上易與消費者產生爭議。在對規章進行最佳化完善的前提下,對配套的標準和檔案也同步進行更新,能夠讓消費者遇到汽車三包爭議後有法可依,有規可循。

嚴格產品質量監管,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是市場監管部門的重要職責。要讓制度走在前面,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的需要。透過本標準進一步細化、落實《汽車三包規定》有關要求,進一步明確汽車生產經營企業的主體責任,明確各方權利義務及實操規範,有助於促進產業升級,刺激消費,透過加大消費者權益保護力度,使消費者能夠取得更高的質量獲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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