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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的問題:發生在親屬間的混亂的婚姻關係,如何應對?

現實的問題:發生在親屬間的混亂的婚姻關係,如何應對?

相信對於親屬間的婚姻關係,在現代社會是受到一定排斥的。因為,由於多年優生優育的宣傳,公眾對於遺傳病的知識也有了一定的掌握。一定親屬之間結婚,子女患遺傳疾病的機率會有一定程度的增加。而孩子的健康關係到婚姻家庭的幸福,相信每一個準備進入婚姻殿堂的男女都不會忽視這一點。

不過,這種對親屬間婚姻排斥的心理態度,實際上也是近幾十年才形成的。在人類社會的漫長曆史中,親屬婚姻一直以來都是婚姻文化的主流。尤其在中國,姑表婚一段時間成為了婚姻文化的主流。

即使在現代社會,親屬婚姻也常常發生在我們身邊。原則上,親屬婚姻並不是法律上完全禁止的。法律僅禁止一定範圍內的親屬結婚。根據民法典的規定,這一限制範圍為直系血親與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這種親屬間婚姻的限制,實際上在司法實踐中會遇到許多問題。在法律限制之外,仍有一些婚姻會對現在的倫理秩序產生巨大的衝突,比如女婿離婚與岳母結婚,導致前妻對前夫產生一定倫理衝突,是稱呼共同生育的孩子的父親,還是母親的丈夫即父親。法律從來不是完美的,對於人們權利的限制不能是無限的,最終許多問題還需要現實中透過道德的力量來約束!

現實的問題:發生在親屬間的混亂的婚姻關係,如何應對?

一、“直系血親與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婚姻並非一定無效

直系血親結婚,在我國法律上是一直禁止的行為。因此出現直系血親結婚的情況,法律上絕對不會承認其效力。旁系血親的情況就有所不同。

在我國不同的歷史階段,對於旁系血親通婚的限制一直有不同的規定。目前規定的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不得結婚,也是在1980年才開始規定。雖然該規定目前已經執行四十多年,但與人的生命歷程來說,還不能完全覆蓋社會人群的整體婚姻狀況。

在此情況下,在1980年前結婚的社會成員,其婚姻效力並不當然適用現行規定。而是適用結婚當時的限制性規定。因此三代內的旁系血親結婚的效力,還需要根據結婚法律規定來確認,不能一律認為無效。

二、收養的子女也應遵守親屬禁止結婚範圍的規定

收養的子女雖然成立法律擬製的親屬關係。但擬製的親屬關係與血親關係還是存在一定的區別的。首先擬製的親屬關係,只是一種法律擬製的關係,與因血緣關係而形成的血親關係,在現實上並不一致。從婚姻的角度,即使與擬製的親屬間結婚,也不會產生違背優生優育規律的結果。

可是,法律擬製親屬關係在法律效果上要求與正常的血親關係是完全一致的。因此,收養的子女不能存在特別於其他血親的特權。因此,收養的子女也要接受法律關於親屬禁止結婚範圍的限制。

現實的問題:發生在親屬間的混亂的婚姻關係,如何應對?

這可能與我們在文藝作品中看到的一些情節並不相符。在這些文藝作品中,收養的子女與養父母的其他子女產生感情,並且順利結婚。這在現實當中,實際上是一種違法的行為。

不過,如果解除收養關係,因收養關係形成的親屬關係也會解除。這種情況下,法律對於其與特定主體之間禁止結婚的限制,也因為雙方法律關係的轉變,不再產生法律效力。這種情況下,雙方當然可以結婚。

三、姻親關係混亂導致的奇葩婚姻,需要道德來約束

現實生活中,奇葩婚姻對倫理秩序的衝擊主要還是集中於姻親關係。血親關係,因為遺傳學會因,而為法律所關注,並嚴格限制。

姻親系由婚姻而形成的親屬關係。而婚姻關係在法律上是允許一定變化,又或者法律對婚姻的限制會最大程度上尊重當事人的婚姻自由。這種情況下,婚姻關係對倫理層次形成的衝擊,就只能依靠道德來約束。

生活中較為常見的平輩之間姻親的混亂,少數存在不同輩分親屬間的姻親混亂,都對倫理秩序產生一定衝擊。平輩之間的姻親混亂,比如兄弟間離婚,分別與兄或弟的前妻再婚,形成事實上的換妻。這種行為,在兄弟各自離婚時,雙方的婚姻關係就已經合法解除。法律並不禁止兄弟二人的前妻尋找原配偶的兄弟作為再婚物件。但事實上,這種婚姻行為很難為世俗觀點所能接受。

現實的問題:發生在親屬間的混亂的婚姻關係,如何應對?

相對於平輩間的姻親關係錯亂,不同輩分親屬間的姻親關係混亂則會對倫理秩序產生較大的衝擊。比如女方再婚嫁給曾經的公公。這個時刻對於自己的子女來說,將產生嚴重的倫理錯亂。從生理上,孩子的爺爺成為姻親中母親再婚的繼父。而這種親屬關係實際上是相互衝突的。

在法律上對於這種姻親的錯亂,是難以限制的。畢竟婚姻關係的解除,讓婚姻中的男女不再具備配偶身份。可是由於婚姻而形成的血親關係,父母子女關係卻是依然存在的。這種情況下,婚姻的再次組合對血親秩序的衝擊,讓整個倫理秩序發生混亂。

明知這種混亂的婚姻關係會對倫理秩序產生混亂,但法律不能以此為由來剝奪公民的婚姻自由權利。畢竟在法律的價值體系中自由的價值高於秩序。在婚姻家庭法中,婚姻自由是基本原則,非必要不得限制。

此時,這種現實中的困擾就只能依靠道德來約束。希望在道德之下,當事人能夠理順相關法律關係,按著符合大眾道德觀點的方向,締結自己的婚姻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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