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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610打人事件中的真相(系列二)

1,“一人出動,其它人積極跟進”的,為團伙慣犯。

綠衣犯和後進去的六犯,這七犯明顯是一個長期勾結的團伙慣犯。

有人說,動手的該處罰,沒動手的不該處罰,這是嚴重的無知。

作為團伙的一員,沒動手,不等於不會動手。沒動手,也參與了威懾,讓旁觀者不敢勸阻、不敢見義勇為!

還有未進去的二人,可以查一下。長期勾結在一起的,屬同犯。第一次見面的臨時來客,僅犯包庇罪。

2,綠衣犯,黑衣犯,白衣犯,及紅衣犯,對一個無任何威脅的弱女子,所有的攻擊,全是打頭。平白無故的就把人往死裡打。

其兇殘和殘忍,令人髮指!

如果涉及到利益,下手又會有多殘忍!?

這種人,已完全沒有人性!

無論關多少年,都絕對不會有悔改之心!

以後只要放出來,只會是個定時炸彈!

這種喪失人性的,它做過的惡和壞,真的會超乎你的想像!

從其下手的狠勁和兇殘性來看,敲詐勒索、非法拘禁等以“人”為實施物件的犯罪行為,絕對沒少幹!

希望後期多挖一挖該團伙,“敲詐、勒索、拘禁、強姦、下迷藥肆虐……”

但很難相信這個地方的生態,會用心去挖。

3,接警的,是路北分局機場路派出所。按上班時間,九點前,沒處理,能理解。

但直到下午五點多,全網發酵後,才開始抓捕。

估計不會再公佈立案和開始抓捕的時間、以及為什麼要那麼久才開始立案抓捕的原因。

假如沒有網路發酵,此案估計會和此局以前的“女歌手拘禁案”、“蛋糕店勒索威脅打砸案”、“寶石被騙案”一樣,變成悄無生息、不了了之!

假如沒有網路發酵,此案大概最多就對二三個人,實行15日以下拘留了事!

4,關於被打,該不該還手。

一則陝西警方“如輕率還手,打贏坐牢、打輸住院”的影片,極具爭議。

在實際中,肯定有一方先動手。警方卻基本都處理為“互毆”。為什麼?

刑法,第二十條

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從以上法律條文來看,第一段,不法侵害(非強姦、搶劫、持刀槍等惡性行為),可以對等防衛。(看清楚,是對等防衛!比如,你打我一拳,我還你一拳,是對等。還二三拳,無打要害,也還是對等。但別人停止了攻擊,你繼續攻擊,就屬互毆、或故意傷害。再比如,我打你一拳,你持械還擊,就可能是故意傷害、而不是自衛。)

第二段,惡性侵害(強姦、搶劫、持刀槍等惡性行為),可以無限防衛。

那為什麼第一段的對等防衛,基本都定為了“互毆”呢?

有律師給出了問題所在:沒保留證據,無法證明你是先動手、還是被動防衛!

所以,這就提醒我們:被動防衛的時候,最好旁邊有人證、影片、監控,或者開啟手機錄音取證!

綜上,黑衣女孩對綠衣男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

有人用“我會……”,“應該……”,這種事後正確,來非議甚至指責黑衣女孩,是嚴重的錯誤和亂P。

不排除你的方法是對的。但不能就說別人的是錯的!

還有指責黑衣女的行為,“很明顯就是火氣上來了。他們之所以火氣這麼大,跟這個酒瓶砸下來有很大的關係……”之類的,純粹是亂扯!

事實上,這群人,從始至終,都是在無差別的亂攻擊人!

若真是因黑衣女惹上了火,應該盯著黑衣女毆打才是。

事實上,從開始打了一陣黑衣女,就未再打黑衣女。

說明兇犯的行為,與黑衣女無關。

屬無差別的亂攻擊。

但這樣亂P的人,著實可惡!生活中,會時時、處處的是非不分的亂P!

是非不分的亂P者,它說它是在為許M、為劉x要真相、要公道,實則拿著“正義”的刀,在亂殺人!

還有P黑衣女“最後白衣女2捱打,白衣女被打那麼慘、還去救,黑衣女卻躲了起來”的人,也是一張嘴,一生都在時時、處處的是非不分的亂P、亂傷害人!

黑衣犯的一酒瓶(碗碟)、和白衣犯的一鐵椅,都是對著黑衣女的頭部砸的。

黑衣女在負傷的情況下,這些P子還在像P“2020/12/04安徽望江案”的警察一樣:“警察的職責就是救人,不會水也得下去深水把人救上來!”

這種P子,一生都是一個倒行逆施般的存在!

5,關於店老闆。

A,開店的,和回頭客打個招呼,坐一起喝一杯,嘮嗑二句,很正常。

在沒搞清楚之前,就以此說店主和兇犯是一夥的,對店主亂攻擊的人,本質上,和兇犯的性質是一樣的——無差別的亂攻擊!

說“該店以前也發生過打架”,而對店主亂攻擊的人,本質上,和兇犯的性質是一樣的——無差別的亂攻擊!

“該店以前也發生過打架”,與店主何干!?

是店主讓他們來打的!?

B,說店老闆有“安全責任和義務”的,都是無知而且訛詐成性!

無知而又訛詐成性的,一定不知道,店主只有店內的設施及食品安全的責任與義務!

無知而又訛詐成性的,一定不知道,“責任邊際”這個詞!

這些無知而又訛詐成性的,一定不知道,其行為,損害的是整個社會、包括自己!

這些人,害的醫院儘量不敢接病人,害的老師不敢教學生……

C,打人影片,來自店老闆的室內室外二個探頭。

“繁華落盡只留芳華”自稱中午12點拿到影片,下午3點半傳上網。

影片不是店老闆給的,是哪裡來的?

店家怕遭報復不敢明說,做了好事還遭人P!

有些人,一生都在時時、處處的是非不分的亂P、亂傷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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