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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件小事引出新時代文明遐想

  1、車在小區被抵脫漆

小區有一個與我軍旅沒有交集的老兵,倒車時把我車的側身抵掉漆,他問大概需多少錢現場給我。考慮到軍旅同屬一個大部隊,我對他說,我先去補漆,如果花銷少就不用你操心了,反之,再聯絡你。接著互留電話。回家給“領導”提起這事,被表揚“做得對”,“抬頭不見低頭見,遇事好好說是對的。”

第二天我把車開到很有名的個體修車公司去。大家都懂,個體要比4s店收費偏低。老闆說,最低收費400元,接著又“誘導”我,“補這一處,不如整車翻新”。我覺得是個好辦法,說幹就幹。

接著,我給那老兵打電話,補漆要400元。話未說完,老兵就說啥子要得了400元哦。語氣好像是我在訛(é)他,等我把整車翻新請他不用操心的話說完,我呵呵了,連一句真誠的“對不起”“謝謝”都沒有。

文明遐想:在新時代,主動“文明”真就這麼難?

幾件小事引出新時代文明遐想

  2、美團的電單車收費

在西部雅安,機動車增量同比保持9%以上,美團電單車的入駐,方便了許許多多市民出行,對城市交通的順暢也起到一定作用。我把代步車整車噴漆,就暫時騎美團電單車了。

奇怪的現象隨之產生:2次的行程是同街同線路,1次行程是4。8公里、另1次行程是6。1公里,收費相差1元。當然,不是消費多少,只是覺得奇怪。朋友告訴我,可能美團收費是按時間算。可是,按時間算也不能把“時間”當“公里”呀。

文明遐想:美團的決策科學一點,讓消費者明明白白消費電單車,消費也愉悅。 

幾件小事引出新時代文明遐想

  3、要創造遵法的條件

我騎電單車正前行,執勤交警,準確說是輔警招手示意我靠邊。我不惑,用手反指著自己“是叫我”?靠邊後才知,“違法了”“要處罰”“非機動車不得在機動車道上行駛”。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法,違反規定當然是違法。怎麼處罰?輔警說5-30元。

文明遐想:一座城市的交通組織不具備“法”規定的全部規範“條件”時,輔警只在具備這種條件的路段“執法”,消費者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只會受到削弱。

4、微頭條圖被“歪”用

遼寧一頭條友友發了軍旅時身著軍裝與同學一起的照片,結果被引用,而且還有曲解,胡說八道。遼寧友友著的軍裝明明是1985年以後的軍裝,你要說是1983年的?再者,哪個年代沒有女軍人?哪個年代的女軍人沒有幾個同學、閨蜜?生拉硬扯把女軍人與家庭條件扯在一起,用意何在?要把網民思維引向何處?

文明遐想:《今日頭條》“淨網”行動力度不可謂不大,在捍衛自身平臺之時,維護友友們的權益,應該可以有所作為。

幾件小事引出新時代文明遐想

此圖為遼寧友友微頭條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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