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腫瘤都消失了,醫生怎麼還不讓我停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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腫瘤的治療效果是大家最關心的話題。在治療過程中,最好的訊息無疑是被醫生告知

CR(疾病完全緩解)

CR算不算臨床治癒?CR了是不是就可以停藥了?

01

CR、PR、SD、PD

原發病灶經過治療後,患者複查時可能出現下面幾種情況:

1。CR:完全緩解之前說過,大家最希望看到的CR,就是指除結節性疾病外,所有目標病灶完全消失。而所有潛在的淋巴結“轉移”病灶則需要縮小到1釐米以內。

2。PR:部分緩解當可測量的目標病灶直徑總和比基線記錄降低30%或以上,但又沒完全消失,這時就會將其評價為——部分緩解,也就是PR。PR雖然沒有CR那麼令人激動,但也證明治療起到了積極效果,也有可能你正走在逐漸CR的路上,抗癌這場戰爭取得了初步“勝利”。

3。PD:疾病進展比較難以接受的是——PD,也就是疾病進展。這要求所有靶病灶的直徑之和超過基線時的20%,或是出現了新的病灶。PD意味著患者可能對治療方案不敏感,它提示我們,是時候考慮改變治療策略了。

4。SD:疾病穩定和治療前的基線水平相比,當目標病灶減少低於20%,或者病灶增加不超過20%,治療效果會評價為——SD。這種疾病穩定的狀態對體力狀況良好、不需特別護理的晚期患者來說也是一個“不算差”的結果。在SD的基礎上“守住根本”、“步步為營”,透過治療劑量和策略最佳化,可能會有正向的發展,下次複查時實現CR/PR也未可知。

02

CR後患者能不能停藥

1.靶向治療是否停藥

①天水市第二人民醫院腫瘤科李剛醫生表示:

靶向藥物的治療其實沒有確定的治療期限,有的病人可能需要一直服藥,有些可能服用幾年,要根據患者具體的情況來定。對於腫瘤一直存在的患者,建議靶向藥一直服用,除非病人出現了明顯副作用,比如不耐受或者耐藥的情況,需要更換或暫停藥物,沒有特殊情況下,一般建議長期吃靶向藥;如果是腫瘤手術後,預防腫瘤復發,需要進行靶向藥物治療,可以根據患者所處風險分級,服藥時間是不同的,中風險一般需要吃一年,高風險可能要吃三年。總之,具體服藥多長時間,要根據腫瘤的種類、病人的病情等綜合判斷,停藥也一樣,請患者不要自行停藥或者換藥,以免腫瘤反撲。

②部分專家認為三期術後輔助靶向治療的患者

在疾病完全緩解(CR)3年後,可以緩步停藥。即便如此,停藥過程也需要在臨床密切觀察下逐漸進行。

③NCCN指南援引臨床研究

特別指出,使用EGFR-TKI靶向藥的試驗亞組在停用後出現了原發灶復燃的現象,此類患者需要重新用回EGFR-TKI靶向藥。

2.免疫治療是否停藥

關於PD-1停藥的問題由於相關研究非常少,仍處在探索階段,因此還沒有確切的停藥指標。目前來看,PD-1/PD-L1免疫治療一旦起效,不建議隨意停藥。國內外的指南推薦,一旦PD-1/PD-L1抑制劑起效,使用時間是2年;而根治性治療(如手術、同步放化療等)之後,PD-1/PD-L1作為輔助治療時,使用時間是1年

[1]

通俗理解

原發灶消失(CR)並不代表所有癌細胞都被消滅了,比如靶向治療的患者CR後,突變還在,如果擅自停藥,可能又會出現病灶,也就是復發;免疫治療的患者CR後更容易停藥,是因為免疫系統有記憶,可以對付新生癌細胞。

停藥不是一件小事,不要自己擅自做決定,醫生會根據腫瘤治療效果給患者是否停藥的建議。

腫瘤都消失了,醫生怎麼還不讓我停藥?

03

醫生會怎麼評估病情進展?

我們前面說的CR、PR、SD、PD,是病情評估的一部分,下面給大家科普下醫生一般會怎麼評估。

1。評估時機臨床醫生要合理選擇評價的時機。一般在治療開始前,醫生會開出一整套檢查,其中就含有用於腫瘤評估(RECIST)的影像學檢查,常用的有X光片、CT掃描、MRI掃描等。問題:上個月不是才做過,醫生怎麼又給我看那麼多檢查?

回答:

其實醫生不是“開檢查”的機器,更不會透過開“大處方”榨取私利,而是對疾病評估的考慮。RECIST體系規定了,治療前的基線檢查時間不能超過4周。這其實很好理解,腫瘤是一個動態變化的疾病,超過4周的基線測量資料極有可能是不準確的,與治療後測量的對比結果也就不準了。就算“CR”了,醫生也沒辦法判斷——是給你用藥的效果呢?還是治療前就已經“好了”。

2.評估工具

在測量病灶大小的時候,用得最多的影像學手段還是CT了。CT在發現新病灶等方面比X片更敏感,而且是目前重複性最好的檢測手段。如果要進行全身掃描,也可以使用MRI。特別要注意的是,超聲、腫瘤標記物、內鏡/腔鏡這些方法不能作為獨立的評價手段,只能作為“配角”在特定的情況下補充資訊。

調整好測量時機,選擇最合適的測量手段以後,就可以開始對腫瘤進行測量了。

這時候,並不是所有影像學“發現”都屬於“可測量病灶”,那些CT發現的長徑≥10毫米的小病灶或短軸≥10毫米的淋巴結病灶才屬於“可測量病灶”。另外,骨轉移灶、胸腹水等不屬於“可測量病灶”。而且,先前區域性處理過的殘餘病灶也不屬於“可測量病灶”。

只有“可測量病灶”才是晚期患者使用RECIST評估治療效果的“目標病灶”。

當然,這不代表醫生們會忽略掉剛才提到的那些不可測量的“異常”發現,而是將它們作為“非目標病灶”另外記錄,在評估上會比“目標病灶”簡單一些。

患者需注意

RECIST體系雖然客觀,但並不適用於所有的治療方案。

作為RECIST的制定者,EORTC-NCI-AACR組織一直致力於該體系的不斷完善,在這個過程中,他們發現RECIST體系的客觀性具有很大的優勢,除了評價常規化療效果,靶向治療時代依然發揮著重要作用。

但是,隨著

免疫治療

“異軍突起”,還是發現一些“不同的聲音”。人們發現,RECIST的核心準則有點不適用了。

2016年12月1日,EORTC-NCI-AACR召開了一次會議,報道了部分患者在RECIST體系評估病情時,出現了與實際發展不符的“假進展”問題。

腫瘤都消失了,醫生怎麼還不讓我停藥?

圖片來源:eortc。org

免疫療法為什麼會讓疾病出現“假進展”,小覓蜂在之前介紹“新輔助免疫治療”的文章中有過介紹(讓肺癌“降期”,重獲手術機會,新輔助免疫是怎麼做到的?)。

鑑於此,RECIST工作組在2016年提出了一個

新的判斷標準——iRECIST,

就是針對免疫治療效果評估的RECIST,全文線上發表在2017年3月1日《the Lancet Oncology》上,供研究者參考使用。iRECIST也在實踐中不斷修訂完善的過程中。

RECIST的變遷意味著人們對腫瘤這個疾病的“掌控感”更強了,這讓小覓蜂想起了那句話——成功不必在我,而功力必不唐捐。

總結

靶向治療後實現腫瘤完全緩解(CR),並不代表身體裡真的已經毫無癌細胞,只是目前的醫學手段有限、目前的影像學技術依然靈敏度有限,沒有發現隱藏的、很小很少的癌細胞罷了。如果貿然停藥,大部分病人在一段時間後依然會出現疾病反彈。

但是靶向治療後實現腫瘤完全緩解(CR)的病人中,的確有一部分病人,儘管比例並不高,停藥後或許是可以長期維持的。

如何把這些“幸運兒”挑出來,是未來還需要不斷研究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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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1]Milestone Analysesof Immune Checkpoint Inhibitors, Targeted Therapy and Conventional Therapy inMetastatic Non-Small Cell Lung Cancer Trials。 A Meta-Analysis。 JAMA Oncol。 2017 Jun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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