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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新婚夫妻結婚一個月就鬧離婚,談及原由,網友表示不理解

尤·留利柯夫曾說:“為了能使家庭的幸福長久,精神戀愛始終都應伴隨著慾望;同樣,夫妻生活如果不和諧美滿,也會影響人的精神戀愛,使人彼此疏遠、冷漠。”

小強和小玉是一對熱戀四個月後走入婚姻殿堂的小夫妻,新婚期間,兩人白天甜甜膩膩,如膠似漆,羨煞旁人,到了晚上卻大吵大鬧,彷彿白天的恩愛都是幻象,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兩人就鬧起了離婚,網友紛紛表示不解,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兩人是自由戀愛,因為相差十歲,小強對小玉頗為寵愛,就像網上所說的“爹系男友”一般,只要女友提出要求,他都鮮少拒絕,事事照顧周全。也正是因此小玉的家人才擔心把她交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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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玉才21歲,性格跳脫,在小強面前十分強勢,小強願意包容她,這一點並沒有影響夫妻感情,只是長此以往,也是一個隱患。不過新婚燕爾之際,這個隱患還沒爆發,另一個炸彈就先引爆了,那就是夫妻生活不和諧。

剛結婚的小年輕處在蜜月期,和相愛的人在一起,感覺分分鐘都妙不可言,恨不得時刻黏在一起,那天兩人也的確如此,但是到了晚上,小強就漸漸感覺力不從心。

小玉覺得他態度敷衍,埋怨他不行。男人在這方面都是有自尊心的,久而久之,他就生出了厭煩心理,回家越來越晚,這下小玉更是不滿了,覺得他冷暴力,只要他一回家兩人總免不了爭吵一番。

小玉也許意識到了一些問題,但沒往自己身上想,而是以為小強身體真的有問題,因而建議他去醫院看一下男科。這對小強來說無疑是打在臉上的一個響亮耳光,他認為自己沒問題,去看這方面的醫生,在大多數男性眼中是羞恥的,小強也不例外,所以他不願意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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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向對自己言聽計從的丈夫,突然開始忤逆了,小玉心中不爽,看小強也愈發不順眼,每次事畢,都要抱怨幾句,一旦小強回嘴,她就愈發氣憤,大半夜能吵得隔壁鄰居都睡不著。

小強深感丟臉,男人也是要面子的,但是自覺佔理的小玉,並不懂得小強的苦悶。小強也想讓妻子如意,但無論他怎麼做,似乎都達不到她的要求,那些轟轟烈烈、山盟海誓的愛,在日復一日的爭吵中逐漸淡去。

在妻子的一次次爭吵和辱罵後,小強覺得這段婚姻真是太傷自尊了,太讓人憋屈了,因此在還沒來得及體驗柴米油鹽醬醋茶的生活瑣碎時,他就提出了離婚。

協商過後,小玉也同意了。《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規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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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才結婚一個月,不涉及子女撫養問題,也沒有多少共同財產和債務處理,提出離婚申請後,很快就能辦妥離婚。

不過兩人並非沒有感情,離婚都帶有衝動性質,新增的離婚冷靜期也可以給他們一個思考的時間。法律規定,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冷靜期間,雙方家長曾給兩人做過思想工作,他們不能理解,兩個年輕人怎麼會鬧到這一步,小強不好意思開口說這種私事,小玉倒是無所顧忌,說:是他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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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情緒有所緩和的小強,再次被妻子激起怒火,更加堅定了離婚的決心。所以冷靜期過後,兩人還是選擇了離婚,他們之間沒有外遇,沒有貧賤夫妻百事哀的矛盾,卻因為那方面不和諧而分開,他們的親戚朋友都感到惋惜。

婚姻是一門藝術,相愛卻不懂得相處,才是婚姻最大的遺憾。“幸”福的婚姻生活不會從天而降,需要夫妻雙方共同去創造。小玉年少輕狂,行事只憑自己喜好,言語之間缺少對他人的尊重,屢遭打擊的人只會對此生出陰影,還如何和諧呢?

《民法典》在婚姻家庭篇中明確提出,家庭應當樹立優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

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互相關愛;家庭成員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

回顧:新婚夫妻結婚一個月就鬧離婚,談及原由,網友表示不理解

婚姻中不僅要有愛,還要有尊重,雖然X也是婚姻關係穩定的重要保障。但他們之間的矛盾並不僅僅來源於此,年齡的差距和對待問題的方式,以及性格的衝突,已經在逐漸暴露,即便兩人協調好了夫妻生活,其他的隱患若是沒有消除,最後還是會走到感情破裂這一步。

所以及時止損,對他們而言未必不是一件好事。婚姻不是兒戲,當我們跨進這道門時,就應該清楚自己的責任和義務,學會經營生活,懂得好好相處,才會有美滿的未來。

(涉及隱私,本案中人名均為化名,部分圖片源自網路,僅配合敘事。溫馨提醒:尊重原創,請不要抄襲搬運和轉載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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