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男友說我不是他喜歡的人
本人29,獨處一線城市本地人,160cm,90斤,留學碩士,長相5,經常會被誇好看有氣質,三房一車,月薪 1萬。
男方31,獨非處,185cm,175斤,留學本科,長相5,外地人,本地城市工作。本地有一套父親留下的住房,月薪2。5 萬,他父親他在18歲時意外去世。
去年家人介紹相親認識,當時他在郊區工作,車程2。5個小時到市裡。
第一次見面後我很滿意,每次見面後對方都不聯絡,過一兩個月會臨時約見面,遂又不聯絡。
每次見面都是我在等他,最後一次我在烈日下等了5 個小時。
這種情況持續了9個月,他換到市裡工作。
我這個人很自卑,怕受傷, 他不理我,我也絕不理他,這一年我內心非常煎熬。
他後來換了工作在市區後總約我,不久表白。
初期我依舊覺得他很冷淡,會打壓我,說個子矮,讓他發朋友圈他死活不發。
後來我偷偷翻他手機,發現我們相親期間他一直和下級同事有不正當關係,這也是他不敢發朋友圈的原因。
他說他從沒有喜歡過那個女的,只是因為想發展工作中的“自己人”才不得不那麼做。
他也很痛苦,只要一提分手,那個女的就不好好工作,郊區招不到人只好先哄著。
後一換工作馬上和女方提分手並且來追我,女方挽留也沒回頭。
待遇方面對我遠遠好於她,但我依舊覺得痛心,因為去年我的內心一直被他折磨,覺得他不喜歡我,自尊心被嚴重打擊。
導致現在無法相信自己值得被人愛,我總是作,提分手,希望他能表明他愛我。
還有一件事是我倆好的前一天他和他的女性朋友表示:我不是他最喜歡的人。
後來他解釋,因為父親去世早,不願意相信一個人才會和別人故作堅強。
老師,我想知道這個人究竟值不值得託付。
獵手有話說
人世間最樸素的道理之一就是:一個人如果連小事都做不好,那麼他大事也做不好。
人世間另一個樸素的道理就是:
愛情應該是雙向奔赴的,他如果在意你,想跟你過得好,就會向你證明自己。證明的過程也是從小事開始做好,然後再做好大事。
這是人與人之間判斷別人的基準,或者,也是人與人之間約定成俗的,彼此產生交流之後,讓別人對自己有一個判斷依據的主要方式之一。
如果你看到他沒有,搜腸刮肚拼命想給他找證據,都沒有,那他要麼真的不行,要麼是連對你的心都沒有。
這第1個已經不行了,第2個更加要不得,你清醒一點來看,這對不對?
不要被捨不得衝昏了頭腦。
能讓你在烈日底下等5個小時的人,不會有多在意你。
打壓你,朋友圈死活不發你的人,也不會有多在意你。
和下級有曖昧,以此來留住她,沒有底線,不擇手段,這是人品有問題,請速速遠離。
和女性朋友表示,他的女朋友不是他最喜歡的人。並且說這是故作堅強,不願意相信一個人。
一來就是不相信他的女性朋友,二來也是表示不願意相信你。
你是要成為他最親的人,連你都不相信。
信任是一切關係的基礎,沒有信任無法建立起任何非血緣的親密關係。
在此前提下,你對他來說其實相當於一個東西,有用時拿過來用,沒用了就扔到一邊。
你好好的一個人,別去做一個東西。
切記切記。
02
男朋友說不敢愛我了
老師你好,我164cm,45kg,今年22歲,待業。他173cm,36歲,未婚 。他是做建築工程的,現在是困難時期。
我和他在一起5年多了,中間有分開過,然後和好。
現在的問題是他事業受阻,然後還欠了100多萬賬,可能這幾年沒有錢,沒辦法結婚。
他從來不給我看手機,說不習慣別人看,因為這個也吵了好幾次。
然後我最近又經常發脾氣,讓他陪我住,但是他要天天住工地,所以經常為這件事吵架。
我問他還愛不愛我,他說他不敢愛我了,給不了我幸福,讓我去找個好男人嫁了。然後每個月給我1000塊,直到我結婚。
可是這不是我想要的,明明兩個人相愛為什麼不可以在一起呢?
這次分手是我提的,其實我不想分手,我該怎麼辦呢?我們還有可能在一起嗎?希望老師能給我一些建議。
獵手有話說
有不少小夥伴不止一次在後臺留言裡說:在你們這裡好像男的就沒有一個好人。
其實不盡然,好男人還是很多的,我們這裡是取材的侷限,就像你到醫院病房裡說,你們這裡一個健康的人都沒有一樣。
不過給大家這種“男人沒一個好東西”的印象,我們非常抱歉,也很遺憾。
可能也是想漸漸彌補或糾正這種遺憾,我們在問題庫裡,也在暗暗尋找沒那麼不好,或者說有一點好的男人。
這題的男生與過往很多案例中的男生相比,除了他有可能耽誤了你“五年多的青春”,其它方面如果情況屬實,好像人品還可以。
欠了100多萬,不知道何時能翻身,不想繼續耽誤你。
目前你沒有收入,他還能象徵性地每月補償你1000塊,當作是分手費也好,分期付款的補償費也好,好像從這點來看這個男人似乎還不錯。
你們的聊天記錄中,有段很經典的對話:
你說:“你變了你不愛我了。”
他說:“不是愛不愛的問題了。”
經濟是愛情的基礎,你可以不考慮,因為你也無從考慮。但他不得不考慮,因為你們之間的經濟模式是以他為主導的。
如果他的經濟賬算不過去,未來將是一片黑暗,可能正因為他愛你,才不想把你帶到黑暗裡去。
有句話是這麼講的:“年少時不要遇到太驚豔的人”,不然到了後面,你就不容易愛得起來。
同樣的,年少的時候不建議談差別太大的愛情。
差別太大有可能指的是:一是經濟差別,二是年齡差別。
能夠跨越這些差別,使得你們兩個在一起,必定是當中產生了極大的情緒價值。
而這種極大的情緒價值體驗,可能以後遇到的其他男生給不了,你會變得索然無味,沒有感覺,再也愛不起來。
情緒價值越大,就像一個吹得越大的泡泡,當它觸碰到現實的時候,有可能走不下去,就會破滅。
當你走不到最後,要重頭再來的時候,有可能會遇到“由簡入奢易,由奢入簡難”的問題。
重口味固然刺激,但是要結婚的愛情還是清淡一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