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之《訟》卦,象徵著爭議和訴訟。此卦下坎上乾,水向下流動,天向上行走,一上一下,方向不同,有不和之象。
《說文》
寫道:“
訟,爭也,從言公聲。
”
《釋文》
又寫道:“
爭也,言之於公也。
”
但爭論不是訟卦的本意,請看其
《彖傳》
:
《彖》曰:訟,上剛下險,險而健,訟。“訟有孚窒惕,中吉”,剛來而得中也。“終兇”,訟不可成也。“利見大人”,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於淵也。
從《彖傳》不難看出,爭訟雖然有“中吉”,但最後會“終兇”。所以,爭論的目的是為了不爭,那就順其自然最好。
同時,透過《彖傳》也應該明白,“利見大人”,而“不利涉大川”。也就是說,要解決爭訟,必須要找一位中正之人,而不應該自己獨斷專行,橫衝直撞。事實也是如此,因為敢於挑戰你的人,此人肯定是卑鄙小人,但同時又實力肯定比你強。這時候,如果自己覺得自己佔住了理,有公理在自己一方,而去硬闖,必然會導致失敗。《訟》卦九二也說:
不克訟,歸而逋。其邑人三百戶,無眚。
《象》曰:“不克訟”,歸逋竄也。自下訟上,患至掇也。
九二陽剛,在下卦坎的中央,即險的中央。所以,九二是失位之剛,處不正之位。只能變而為柔,柔雖不能勝九四之剛,但柔可以克剛,終無難。正如
《詩經》之《魏風》
所言:
逝將去女,適彼樂土。
可見,爭訟的成敗不在於理。當然理要佔住,但最關鍵的是“利見大人”,即中正之人。這個中正之人就是卦象的九五:
九五,訟,元吉。
《象》曰:“訟,元吉”以中正也。
當九五能決之以理、辨之以正,自然就會大吉。所以《
集解
》引王弼的話說:
處得尊,訟之主。用其中正,以斷枉直。中則不過,正則不邪,剛則無所溺,公則無所偏,故“訟元吉”。
當然,爭訟最終是為了不爭,一切要順其自然最好。更不應該把爭訟的勝利當作法寶,這樣又會招致禍端。因為爭訟本身是迫不得已而為之的手段,所以上九告誡大家:
上九,或錫之鞶帶,終朝三褫之。
《象》曰:以訟受服,亦不足敬也。
總之,訟卦在告誡人們,在生活中難免發生爭訟,爭訟之事有小有大。但一定不能因為有理而妄動。更應該冷靜觀察,以靜制動,靜觀其變。再者坎代表水,當水靜止之時,其至柔至善,但當水流動起來,小溪匯成小河,小河匯成大江,咆哮千里,馳騁萬里。就像太極圖,似乎它是靜的,但當我們發現它在動時,可能才領悟到了太極圖的奧秘。
同時,此卦又告誡人們,爭訟即使獲勝,也不是長久之計,人們之間應該和平相處,避免爭訟。但面對惡人,我們又不得不把握時機,去與之爭訟。《東郭先生和狼》《農夫和蛇》的故事,一再告誡人們,面對惡,一定不能心慈手軟。其實《易經》的文字大多數是後人所加,所以明顯帶有儒家的思想。就像此卦中的好多解說,就體現著儒家的中庸之道。這可能就是儒家思想的侷限性吧!難道我們對吃自己的狼和蛇也要講究仁、義、禮、智、信?所以,《易經》訟卦的卦象不應該是這樣解釋的。
以上對訟卦的理解和思考,純屬個人觀點,如有相同看法,可謂知音,倍加榮幸和感激;如有不同見解,歡迎討論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