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汽車/ 正文

不講武德!江蘇一男技師與女子發生關係,順帶偷拍要十萬保密費

“看著他挺不錯的,在想著做點什麼…”江蘇南京,發生一起令人憤慨的勒索案件:95後男子小劉(化名)畢業之後沒找到正經工作,在某洗浴店裡擔任技師。小劉因為顏值頗高,身材標緻,很受女顧客的喜愛,她們紛紛加錢要與小劉“親密接觸”。起初小劉是比較抗拒的,但又禁不住金錢的誘惑,小劉“豁出去了”,頻繁與女顧客不正當交往,短時間內便斂聚了大量錢財。

尤其是,之後遇到30多歲的女子楊某,她外貌出眾,而且很捨得花錢,服務完成之後,楊某對小劉非常滿意,主動留了小劉的電話,方便隨時相約幽會。打定主意之後,小劉在網上買了針孔攝像頭,將後來自己與楊某親密的過程拍了下來,並以此敲詐楊某,索要10萬元“封口費”。

楊某非常害怕,主動向丈夫承認自己有不忠的行為,祈求丈夫的原諒。而丈夫看在孩子的面子上,也沒有過多計較,在讓楊某簽下保證書之後,他便主動向公安機關報案…(素材來源於運城大小事,筆者稍作整理)

不講武德!江蘇一男技師與女子發生關係,順帶偷拍要十萬保密費

確實有點兒不講武德!從這個案例我們可以得知,正所謂君子愛財取之有道,掙錢要尊重法律法規,切莫為了片刻的貪慾鋌而走險,否則必然受到公安機關的制裁,等待了將是牢獄之災…

本案中,從法律角度來講,需要考慮的問題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嫌疑人小劉與被害人楊某自願發生性關係,在此過程中不存在強迫或者使用暴力、脅迫等行為,因此不能以嫌疑人小劉涉嫌強姦罪追究刑事責任。

強姦罪,是指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交的行為,或者故意與不滿14週歲的幼女發生性關係的行為。

通常來講,判斷某種行為是否構成強姦罪,其實主要看兩點,一是看行為人是否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二是看行為人的行為是否違背婦女意志,換句話說就是,性行為的發生是否經過女性的同意。

而在本案中,嫌疑人小劉在足浴店擔任技師,之後在服務過程中,遇到30多歲的女子楊某,雙方在達成合議之後,小劉向楊某提供服務,並且,服務完成之後,楊某對小劉非常滿意,在此過程中不存在脅迫等行為,屬於你情我願,因而不涉嫌侵犯對方意志。

第二,嫌疑人小劉雖然不構成強姦罪,但是由於之後有錄影片,對被害人楊某實施敲詐勒索行為,因而觸犯我國法律。

實際上,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強行索要公私財物的行為。

在司法認定過程中,通常認為敲詐勒索罪的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採用威脅、要挾、恫嚇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財物的行為。

這裡的威脅,是指以惡害相通告迫使被害人處分財產,即如果不按照行為人的要求處分財產,就會在將來的某個時間遭受惡害。

實際上,威脅內容的種類沒有限制,包括對被害人及其親屬的生命、身體自由、名譽等進行威脅,威脅行為只要足以使他人產生恐懼心理即可,不要求現實上使被害人產生了恐懼心量。

本案中,嫌疑人小劉在認識被害人楊某,尤其是得知對方家庭比較有錢,產生歪心思、非法佔有為目的,偷偷錄下與被害人楊某發生性關係過程,要求對方支付10萬元的“封口費”,就屬於法律意義上的敲詐勒索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又構成敲詐勒索罪。

從量刑的角度來看,對於構成詐騙罪的,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也就是說,對於嫌疑人小劉來說,由於構成敲詐勒索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其實,站在旁觀者而言,本案教訓深刻!小劉身強力壯,完全可以靠腳踏實地,堂堂正正賺錢,清清白白生活,但他卻控制不住內心的惡念,最終自食其果……

不講武德!江蘇一男技師與女子發生關係,順帶偷拍要十萬保密費

相關文章

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