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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溫《觀察》——張東蓀論中國的過去與將來(二)

燕京大學教授、中國民主同盟領導人之一的張東蓀詳論中國歷史,由《觀察》連載。此為第二部分。

重溫《觀察》——張東蓀論中國的過去與將來(二)

燕京大學教授張東蓀

二、中國歷史上十個時期

我以為中國史向來分若十期,好像一個長的竹竿一樣,有許多的竹節,是一條直線下去的,恐怕者很容易導人於誤會;分期當然是有的,但前一期必有其殘留在後一期中。所以其情形頗有好像左面的圖的樣子:圖中一二三四五表示五個時期(姑假定為五)。用黑色塗去的部分表示那個已經消去不有殘留勢力的。照這個圖樣看,可見第一時期有其殘留一直到第五時期。第二時期亦然。所以用直線表示五個時期的相綿延,不如用橫來表示五個時期的相併列。在這個橫線所表示的之上,便可見愈是時期較後,那個時期便愈是內容複雜。第五個時期中有一、二、三、四、共四個時期的殘留包含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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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抽象而言。現在請即說到中國史上就事實而分的時期或段落。向例是以帝王的「易姓」為標準,於是有所謂斷代史。朝代之劃分以君主的易姓為界。這個辦法其實只能表示一方面,即一個政權由革命而轉移。而對於文化全體的變化有時反未必能表現出來。新的史家已多不贊成這個辦法了。我對於歷史不是專門,現在僅就管見所及,願另立一個分期法,就是以文化全體大流上之大變化為關節。至於那些潛移默化的小變化,何時蔑有,當然不必細分了。照這樣說,周朝之封建式的統一在文化全體上確能起一個大變化,所以不能不算為一個關節。於是在周朝以前的,我們都可名之曰封建以前的文化時代。這個乃是中國歷史的第一時期。在這個第一時期中文化是什麼樣子呢?這一時期的文化雖不是完全無考,然卻很難得到信史。孔子尚且說,文獻不足徵;我們去孔子已遠,安能更得可靠的材料!傳說雖有多種,然大抵去古愈遠,其不可靠行即愈大。司馬遷亦言,其文不雅馴,薦紳先生難言之。不外乎以這些傳說不免有些異怪。所以我們不必十分強為之解。近人好用殷墟卜辭以窺見殷文化,這亦大有問題。以卜辭上所現至多是殷文化一端,若謂窺豹之一斑即見全豹,這是何等危險!因此我以為反不如藉助於人類學而多用一些想象力。司馬遷說,非好學深思,心知其意,固難為淺見寡聞道也,或則就和我此意相同。大概初民社會的情形是這樣的:當一個一個部落各不相擾的時候,必是如老子莊子所說的那樣,雞犬之聲相聞,老死不相往來。迨後來有一個部落強大起來了,向外發展,兼併了其他部落。那時節的文化便與以前的文化會有很大的不同。被兼併的部落的人們往往會被放逐到更遠更荒的地方去。同時這個得勝的部落其首長的權力亦因此而增大。得勝的部落的人們把所有新佔領的土地得分配一下。於是有所謂農民。這農民乃是得勝的部落的兵士之化身。有些缺乏想象力的學者以為農民是被兼併的部落的人們所改充,這或許反而失當。要知古代部落都是一個大家族,即所謂氏族制是也。一個氏族其人數甚眾。其社會中的勞力階層不限於是異姓的人。直到現在還有許多地方是一個村莊數十百家全是同姓的。所以農民並不是農奴。奴隸的發生和農民的成立乃是兩件事。孟子說,「或勞心,或勞力」,這個在一個氏族中是自然的分工,並不是勞力者由於被征服。不過當一個氏族兼併他部落時,本族中勞力的人可以變為不勞力了。總之,在氏族中農民和兵士沒有太大的分別。要知農民與兵士之分亦都是後起的。因為「社會分化」(Social Differentiation)在當時還沒有十分顯著起來。並且須知在這樣未分化的社會之中,即治者與被治者之分,亦不如後世那樣厲害。治者並不會有十二分的尊嚴與高貴,亦不是神聖不可侵犯。須知每一部落當然有首長,其首長的權力變為強大乃完全是由於向外發展的兼併。兼併的版圖愈大,遂成為封建。於是首長乃一變為高貴的帝王了。當其在本部落時並不如此,只是一個家長而已,或稱之為族長。族長對於一族有指揮權,乃仍只是由於實際上年高有德,並不有法律的根據。最初的首長亦只是由於年高有德而已。中國歷史上這一點很為顯明。大部分是由於有所發明。發明就是其人之德。例如包犧氏是發明牧畜及文字的;祝融氏與炎帝是發明火的;有巢氏是發明巢居的;軒轅氏是發明器具的;神農氏是發明農事用具及辨別植物性質的;后稷是發明耕田的。其中最顯明的是大禹的治水。所以可以說中國歷史上所有古代帝王在實際上都是發明家。乃是以其功德而被奉為首長。並且因為是一族的緣故,大家情感相通,所以凡大事必諮。雖不必有一個固定的諮詢制度,但首長卻決不是獨斷的。有德始有位,這正合儒家的主張,而儒家如此主張亦正由於此種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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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時期,就是封建成立的時期,當然是西周為始,雖以前未嘗不具有雛形,不過使異部落為之臣服與同化,這不能算作封建。而必須以本族的人去作封主方可。嚴格言之,封建制度之真正成立不得不以周為始。最可笑的是自命為新派史家的人只把西周認為是奴隸制時代。殊不知奴隸本是早有的,決不足以作為周朝制度之唯一的特徵。而奴隸的繁多正是由於封建的封主之權力加大與地位增高。單提奴隸不免於倒因為果。尤不妥者是好像把封建之成立移後到秦漢,這更是反乎常識。這種信口開河的怪論竟不見有人起而糾正,使我不能不為新派史學前途抱悲觀了。總之,抱定了一個呆板的公式而想尋覓事實以填入之,這種削足適履的辦法不僅表示做學問的生吞活剝,太有成見,並且是自己先為公式所拘,使自己的精神不能昂揚自主。從唯物史觀來解釋歷史可以說史學上的一個大發見,但必須善用之與活用之。像這樣以周為奴隸制而非封建制的一流怪論恐怕是徒為唯物史觀增一汙點而已。第三個時期是封建解紐的時代。就是春秋與戰國。第四個時期是統一成立時代。這個時期中君主的絕對大權亦同時成立,這就是君主專制的制度。這卻以秦始皇置郡縣為開始。但秦的統一之基礎並未穩固。所以陳涉吳廣以及漢高祖等起兵,都得奉一個被廢的封建故主。這便是封建的勢力仍潛留於統一以後而得乘機復起。漢朝成功以後,蕭何等人首先採用秦制,於是統一與封建得到一個折衷與調和。漢朝所以能維持一個比較長期的時間,就是由於採取這樣的中間道路。在這個時期中有一點是可注意的,就是王莽之託古改制。王莽的改制在事實上是應乎當時實際的需要。乃是因為太平日久人口增多,同時經濟方面土地私有發生破綻,以致強豪得田甚多,而貧民無立錐之地。可惜他的改制推行太猛,對於反動勢力沒有充分準備,於是遂變為後漢。其實後漢雖是一反王莽所為,然仍酌採其中若干點。顯然又是一個調和與折衷。例如禁止販賣為奴,後漢就是沿用王莽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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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個時期是一個大破壞的時期。在這個時期中自以五胡亂華的南北朝為中心,但三國魏晉卻是其序幕。這個時期中政治上是接二連三的篡奪;經濟上是恢復到實物交換時代;土地是因為人口頓減與遷移,遂有重行分配之事。雖有文學,那只是無可奈何,遂託之於呻吟而已,在文化上仍不失為黑暗時代。但這個時期中並不是沒有異彩,印度佛教思想的盛行,就可算是其特色了。佛教之所以盛行卻有其社會的背景。帝王顯貴等建立寺院,是為了福田,用以抵消其罪孽。而學者文人之投入禪門卻是為了避世。總之,不外乎以超世的辦法來抵消現世的苦痛。可見在那時現世的苦痛是真深了。第六個時期是重返了統一的時代。但自漢朝把郡縣制與封建制並行以後,始終是處於折衷與相容的地位,所以隋唐的統一更不是固定的。唐朝之藩鎮到後來便成為五代。五代雖延長五十餘年卻只是藩鎮之殿幕而已。在這個時期中對於佛教卻漸漸起了反動,直到北宋遂形成所謂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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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個時期是外族在中國本土猖獗的時代。外族的侵入當然不自這個時期始。南北朝的北朝全是胡人。但其前卻亦還有外族侵入的事。中國自有史以來本來是夷夏混雜的,倘使外族對於中國不甚壓迫,則中國人便自己不形成種族一體之自覺,同時亦不把外族視為非我族類其心必異。所以夷夏之辨是在這一時期中始漸顯著的,其原因是一方面由於金人遼人元人太虐待中國人了,他方面則由於理學之提倡氣節。不過這樣的夷夏之辨依然只限於讀書人階級,即在讀書人中亦不是普遍的。第八個時期是明朝。第九個時期是滿清。其實從外族入主來講,明朝只可算是一個反動。滿清的入關在歷史的意義上卻和金、遼、元、是一貫的。都是因為漢族太不競於武事,太文弱了,致為野蠻民族所乘。明朝朱元璋根本就沒有種族觀念,先剿平陳友諒等本國人,然後始取元朝而代之。所以這一朝的功績在歷史上並無甚麼可言的。第十個時期是西方帝國主義勢力侵入的時期。姑以鴉片煙戰爭為始 其實以前已早有外國商船強硬進來了。中國人以前名此為「商戰」;而中國遂從此為商戰之戰敗者。帝國主義者以開闢殖民地的方式來到中國,中國於是便變為「半殖民地化」了。這個情形就在目前,讀者自易知之,似無待多述。在此十個時期以外,我以為從本年(一九四五)或明年起,因為世界文化將入於一個新段落,恐怕中國亦會踏入了第十一個時期。關於這個時期的敘述即將所謂中國之將來,容於本文後半段詳之。(下期刊第三節:中國歷史上的九種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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