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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精神病發,女兒扔她上車不料下秒死亡,立馬訛詐司機幾十萬

老人精神病發,女兒扔她上車不料下秒死亡,立馬訛詐司機幾十萬

精神病老人獨自乘坐公交車,最後卻意外溺亡,屍體幾乎面目全非,家屬失聲痛哭,向公交司機索賠幾十萬,但客運公司堅稱他們沒有任何過錯!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到底公交司機需不需要負責?老人乘坐公交車的時候,家屬又為何不在身邊?

回憶起那天的事情,客運司機董司機依舊是心有餘悸,他記得自己是下雨一兩點鐘從地鐵站發車,到站後一位身材佝僂的老人就上了車。售票員小週上前詢問老人是否買過票,需要檢查核驗,結果老人家說話語無倫次,兩人之間的溝通極為困難。後來才知道這位老人姓黃,本身患有嚴重的肢體殘疾和精神障礙,所以再上車後,就出現了語言不通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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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司機和小周不知道如何是好,畢竟也不能做出趕走老人家的行為,也太不人道了,但老人家明顯不太對勁,關鍵是交流艱難,完全不在一個頻道上,後來他們想著要不就順路捎帶黃奶奶一程,在她下車之前,小周都密切關注著這位老人,但黃奶奶並未在座位上待著而是直接坐在地上,直到等她離去後,董司機和小周都鬆了一口氣,期間深怕出了什麼意外。

小周在開庭時很無奈地又有些激動地表示,不管她和老太太說什麼,對方都毫無應答,她也看不出來對方智力或者精神上有問題,連順利交流都做不到,後續的觀察也不能說就能直接看出來吧?而董司機也表示能看出來老太太身上落有殘疾,但更細緻的部分也沒太注意。那麼黃奶奶究竟是在哪裡下車的呢?她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嗎?

小周表示,當時客車行駛到醫院附近,考慮到老人家一般出行去醫院也較多,就詢問了黃奶奶是否下車,黃奶奶既沒有肯定也沒有否定,似乎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裡,隨後一位小姑娘就攙扶這黃奶奶走下車,途中老人家並未出現任何異常,非常安靜,大家也以為她只是不太愛說話不怎麼表達自己。

在出事之後,黃奶奶的家屬將董司機告上法庭,表示既然老人家上了車,那麼司機就必須對其安全負責,還出具了黃奶奶存在意識障礙,會出現意識模糊情況的證明,原來十年前黃奶奶因腦梗留下病根,需要時時刻刻被人看護。但問題來了,在黃奶奶上車之時,僅有她一個人,身邊沒有子女相陪。要知道子女不可能不清楚母親需要人陪,那麼黃奶奶落單的事情就顯得很可疑,這背後或許另有隱情。案發時,黃奶奶的親人在何處呢?

根據調查,黃奶奶是被在上海打工的女兒女婿從亳州接過來住的,子女想盡點孝心,畢竟與上海相比,亳州老家的條件較為一般。而女兒女婿平常白天為了掙錢養家都在上班,而黃奶奶雖然精神和身體都抱恙,但平時很乖,除了在家門口曬太陽哪也不去。記得案發當天中午時,黃奶奶跟孫女待在一起,在孫女燒飯的間隙,她突然很反常地朝村口走去,等孫女發現奶奶不見的時候,已經過去了幾個小時的時間,隨後這個家的平靜就被徹底打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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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女婿在得知母親不見後,立即騎車去周圍尋人,想著母親二級殘疾,應該走不了多遠,沒想到找到深夜都不見母親的身影。隔天他們猛地想起來,或許母親是坐公交車離開的,而這附近的公交車都屬於同一家客運公司,於是就前往客運公司懇求對方調監控,希望找到一絲線索。

然而客運公司認為這與他們的關係不大,老人乘坐公交車後難保不會乘坐其他交通工具,再說人不見了應該去找警察,在公司裡鬧算怎麼回事。女兒女婿見客運公司如此硬氣,並沒有放棄,他們認為母親肯定是乘坐了公交車,如果是計程車,上車時就會發現母親不對勁,從而拒載或者是幫助母親找家人,而公家車人多,或許售票員和司機很難留意到母親的特別,所以他們找不到母親的話,只能依靠客運公司提供上車下車的影片線索,好繼續找人,於是就再去客運公司尋求幫助。

巧合的是,他們剛好遇上了董司機,與對方交談的時候說出了母親的特徵,結果董司機還記得黃奶奶,並很肯定地表示對方乘坐了他所開的公交車,女兒女婿感到異常驚喜,看來尋找母親有望了!

根據董司機提供的下車線索,女兒女婿來到派出所請警方調出監控錄影,發現母親下車後一個人慢慢往前艱難行走,竟然行走了10公里,後來就再也沒出現過了。尋找母親失蹤的方向,女兒女婿沿路張貼大量尋人啟事,啟動親友一起幫忙,客運公司也開始了相關行動,每一個公交站,每一輛公交車,都貼上來尋人啟事,即便如此,黃奶奶在接下來的一週內,都沒有任何訊息傳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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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黃奶奶消失11天后,女兒女婿接到了派出所的電話,說是人找到了!女兒女婿欣喜若狂,一位母親沒事,想著以後可要更加仔細,不能再把母親弄丟了,結果他們看到的是母親的屍體!據說是某位市民無意間看到河面上漂浮人形的東西,起初還以為是模特模型,沒想到竟然是一具屍體!女兒女婿忍不住失聲痛哭!女婿捂住妻子的眼睛,他清楚地看到母親面目模糊難以辨認,嘴唇泛起,眼睛黑洞洞的,他擔心妻子會崩潰,拉著她不讓看母親的遺容。那麼老人怎麼是溺亡的呢?

由於缺乏監控資料,以及老人消失在畫面中時已經是深夜,那邊除了工廠就是正在施工的建築地,難以調查真相,大家並不知道老人具體是如何一步步走到水塘邊的,只能猜測是天黑看不見,漫無目的地往前行,才導致了悲劇的發生。

女兒女婿堅持認為客運公司是罪魁禍首,都不知道老人具體的目的地,怎麼能讓人下車呢?但客運公司給出的理由是,老人上車下車時,她旁邊還有其他人在,他們一位老人是跟著那些人中的其中一個,也在情理之中。可這樣的態度在女兒女婿看來,就是沒有社會責任沒有擔當的一種表現,讓客運公司拿出一個合理的說法,抑制不住激動情緒的他們,在客運公司大吵大鬧,難以自已,直到警方趕到才慢慢冷靜下來。

女兒咬牙切齒,客運公司的所作所為被她看在眼裡記在心裡,什麼叫與你一點關係都沒有,讓我想打官司就去打官司,她按捺不住內心的憤怒,決定將客運公司告上法庭。女兒一想到別人對自己的指指點點,說母親跟著她不是享福而是受罪的,還是以溺水的方式去世的,說明兒女不孝,女兒的心裡幾乎崩潰,她抹著眼淚,說自己並不想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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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接到案件後,立即展開了相關的核實行動,並親自到女兒女婿家裡實地走訪,想要更加仔細地瞭解真相。在全面瞭解案件的來龍去脈後,法官感到棘手,他是第一次接觸此類案件。客運公司究竟有沒有責任,是本案最大的難點。

原告認為客運公司的不作為導致了慘劇,本來黃奶奶的處境並不危險,在上車前和在途中時都是穩定安全的,她下車後才暴露在各種險境裡,身邊各種潛藏的危機,黃奶奶沒有能力保護自己,這都是客運公司一手造成的。在一審開庭時,女兒儘量控制情緒,哭泣也不敢放聲痛哭,而是忍著憋著小聲抽泣,女婿坐在一邊表情凝重,他沒有出言安慰妻子,一切的話語都是那麼蒼白無力。

被告堅稱自己不存在任何過錯,也不同意調解,表示客運公司應盡的義務一點都沒少,要知道黃奶奶下車後還一人獨資行走了10公里的路程,難道要寸步不離地跟隨嗎?原告方有當庭調解的意願,被被告這麼一激,頓時大喊對方沒有良心,爆料對方公司的員工曾經毆打過自己,但客運公司的經理站起來表示自己的老媽自己責任最大,這完全沒有問題,始終不同意和解並堅持無過錯。一審就在如此混亂的場面中結束了,法院只要決定擇日再審理。

這次案件的關鍵點之一,在於老人是否存在精神障礙,法院認為其實這是一個很主觀的判斷,每個人的判斷標準都是不一樣的,即使當地衛生所出具了相關證明,但每個人受限於自身,看待事物就會出現不一樣的意見,然後產生差異性為。就像是董司機讓黃奶奶下車,其實是根據他日常的工作經驗來的,因為他遇到的大部分老人中,去醫院的機率很大,所以由此提出讓黃奶奶下車去醫院,這樣的邏輯是沒有問題的。後來法院經過嚴格的審理,判定公交公司不存在任何過錯。在最後的判決中,法院駁回了女兒女婿的全部訴訟請求,減半收取案件受理費用。

實際上在這起案件中,不僅是給作為子女的觀眾一個警示,讓我們多關注老人。其次還有公交公司需要避免再有類似的情況發生,需要成立相關的小組,及時對特殊人群進行幫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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