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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遠嫁女的悲催人生

我叫李華,是一個揚州姑娘,今年32歲了。我和丈夫張林終於沒有逃過七年之癢的魔咒,今天離婚了。

我和張林是在大三那年相愛的。張林的帥氣和才氣讓我欲罷不能。畢業後,為了愛情,我不顧父母和親戚們的強烈反對,毅然決然地遠嫁他鄉,與張林結了婚。

來到一個陌生的城市,舉目無親我不怕,生活習慣的差異我不怕,氣候不適應我也不怕,因為我有張林。我們有愛。

可是,結婚之後我才發現,張林的帥氣和才氣成了他尋花問柳的資本。在我們兒子兩歲的時候,他出軌了他的一個女同事。

我知道後肺都氣炸了。我是那麼愛他,那麼愛這個家,可他卻背叛我。我當即提出離婚。與一個背叛自己的男人生活在一起,那是女人的恥辱。

可那時我太幼稚了,在張林痛哭流涕、賭咒發誓之後,我相信了他,原諒了他。當然,還有一個原因是我那可愛的兒子還這麼小,我捨不得讓他生活在一個殘缺的家庭裡。

天真的我並不知道出軌只有0次和N次之分。過了不久,張林一次次舊病復發,讓我對這個婚姻徹底絕望了。我堅決要求離婚!

張林知道把我傷得太深太深,也沒有做過多的挽留。

走出法院的大門,我就像卸下一個沉重的包袱,感覺一身輕鬆。

與此同時,我不禁又產生了一陣陣鑽心的痛。雖然我竭力爭取兒子的撫養權,可是我們住的房子是婚前財產,我的收入和境況又不適合撫養兒子,最終法院將兒子判給張林

七年婚姻,我付出了一個女人最美好的青春年華,可我得到卻是的背叛、爭吵和屈辱。我們沒有存款,我沒有分到任何財產,更帶不走我的兒子,幾近淨身出戶。這個結果就好像犯錯的不是張明,而是我似的。

失去了兒子的撫養權是我最大的痛。兒子可是我的命呀,他對我是那麼依賴。我不知道兒子離開了我,會怎麼生活,我也不知道我離開了兒子,我的生命還有什麼意義。

回到家裡,我思前想後,考慮再三,為了兒子,我決定委屈自己。於是,我放下了尊嚴,和張林商量,我暫時不離開這個“家”。因為兒子離不開我,我也離不開兒子。我要努力爭取兒子的撫養權,至少等兒長大一點、實在爭取不到之後我才能離開他。

我甚至還抱著幻想,張林能吸取教訓,改邪歸正。如果真能這樣,為了給兒子一個完整的家,我也可以委屈自己與他復婚。

張林念在七年的夫妻情分上,答應了我的要求。從此,張林住主臥,我和兒子住次臥。我們過上了不是夫妻又似夫妻的尷尬生活。

兒子並不覺得我們的關係有什麼異常,對我與他同住一室格外高興。在鄰居眼裡,我們還是一對恩愛夫妻。

我沒有把離婚的事告訴我的父母。路是我自己選的,我只能打碎牙齒往肚裡咽。我不想讓我這個不孝的女兒再給他們增添煩惱。所以,每次與父母通電話的時候,我都是強裝笑顏,告訴他們我的日子過得很開心。放下電話,我只能獨自流淚。

我在這個城市舉目無親,有些心裡話只能和閨蜜劉姐聊聊。劉姐知道我離婚了,為我高興,說:“你早就該走這一步了。你還這麼年輕,又這麼漂亮,完全可以再找一個真心對你好的。姐給你留意著。”

不過,劉姐對我離婚不離家很不理解。說:“要斷就斷得徹徹底底,這樣藕斷絲連的,不太好啊。”

我也知道這樣不太好,可是我又能怎麼樣呢?

離婚後的日子波瀾不驚。兒子白天還是由爺爺奶奶接送上幼兒園,晚上送到我們這裡來。在經濟上我和張林分開了,可是在一個家簷下生活,又怎麼分得清呢。張林照樣吃我做的飯,我有時也幫他洗洗衣服。節日的時候,張林也會給我買些禮物。至於他在外面怎樣我無權過問,也懶得過問了。

有時張林想把我拉進他的臥室,都被我拒絕了,我嫌他髒。想想以前他做的那些事,我就感到噁心。

離婚之前的每年春節,我都會和張林帶著兒子回孃家住幾天,盡一下對父母的孝心。讓父母看一下外孫,享受幾天的天倫之樂。

春節又到了,可我已經離婚了。為了不讓父母傷心,不讓他們在街坊鄰居面前沒有面子,我又求著張林顧及一下我和父母的面子,和我回去幾天。張林答應了。

在孃家,我故意做出與張林很恩愛的樣子,但細心的母親還是在我強裝的笑顏背後,看出了我的無奈和憂傷。她擔心地問我:“孩子,沒什麼事吧?有啥事就和媽說。”

我說:“媽,我能有啥事啊。我們好著呢。”說這話的時候,我的心在流血。

春節過後,劉姐給我介紹了一個喪偶的男人叫丁帆。丁帆是一家公司的部門經理,人也長得不錯。我們見面之後彼此都有好感。可是,當他一聽說我還與前夫住在一起時,臉上立刻露出了不悅的神情。

我向他解釋說:“我只是暫時住在那裡,一是為了照顧一下年幼的兒子,二是暫時還沒有找到合適的住所。”

丁帆說:“你還是搬出來住吧,這樣我們交往也方便。我親戚有一個小套暫時空著,要不你先住到那裡去吧。至於兒子,雖然你沒有撫養權,可是你可以經常去看他,週末也可以把他帶回來住嘛。”

丁帆很通情達理,他說話也對。可是,要我離開兒子,我真的捨不得啊!

於是,我對丁帆說:“謝謝你,丁帆。我再考慮考慮吧。”

我考慮再三,覺得我還是不能離開兒子。這事也就沒了下文。

此後,劉姐又給介紹了一個,對我也挺滿意的,可一聽說我還和前夫住在一起,事情就不了了之了。

劉姐知道後對我說:“李華,一個離婚女人仍然和前夫住在一起,有些事情能說得清楚嗎?哪個男人會接受呢?你為孩子著想當然沒錯,可你也要知道,你的兒子也是張林的兒子,是爺爺奶奶的親孫子,他們會如你一樣愛他,疼他。兒子離開你未必就生活得不好呀。”

聽了張姐的話,我點了點頭,可我還是下不了離開兒子的決心。

直到有一天,張林帶回了一個的女人,徹底打破了我的夢想,我才決定要離開這個“家”。

那天晚上張林告訴我他要結婚了。說他給在外面給我租了一間房,讓我搬去住。

我一聽,吃了一驚,因為他從沒有提起過這件事。我以為他只是說說而已,於是我說:“等你結婚再說吧。要租房子也是我自己租,不用你操心!”

沒想到第二天晚上,張林竟然帶了一個女人回來。

平時我都會給張林留晚飯的。我一見他帶了個女人回來,趕緊把飯菜倒進了垃圾簍裡。

張林到廚房一看,回頭問我說:“李華,晚飯呢?”

我大聲責問說:“張林,我有義務給你做飯嗎?”

張林笑笑說:“好,好,我自己做。”

那女人說:“親愛的,不用做了,我點個外賣。”

在等外賣的時候,那女人把家裡裡裡外外觀察了一遍。然後對張林說:“親愛的,你這房子戶型挺不錯的,我們的臥室要重新裝修一下,把傢俱換了,其它就不用大動干戈了。”

張林說:“行,行,都聽你的。”

女人回頭看了看我,說:“大姐,我是王霞,是張林的女朋友。我們馬上就要結婚了,你是不是該搬走了?”

我沒好氣地說:“我兒子在這裡,我住在兒子家,你有啥資格要我搬呀?”

王霞說:“大姐,你要拎拎清,這套房子的房主是張林。我和張林馬上就要結婚了,我才是這個家的女主人。我讓你搬你就得搬!”

我說:“你們不是還沒結婚嗎?你是不是女主人還不一定呢。”

王霞說:“我是不是女主人與你沒有關係,但你已經不是這個家的人了,還賴在這裡有意思嗎?”

我說:“我再說一遍,我是住在兒子家裡。”

王霞說:“大姐,你不要拿兒子做擋箭牌了。你一個老女人,借照顧兒子為名,賴在前夫家,不就是想佔著前夫、不就是想復婚嗎?別做夢了,我們明天就領證了。我們才是合法夫妻!”

“你……你……”我氣得說不出話來。

張林見我們在爭吵,就對那女人說:“好了好了,親愛的,你放心,我們結婚她當然會搬走的。”

吃完外賣之後,他們就鑽進了房間。

那個晚上,我在床上哭了整整一夜。我所有的希望都破滅了,我將不得不離開我的寶貝兒子。我知道這一天遲早會到來,但沒想到來得如此之快。

張林結婚前,我從那個“家”裡搬了出來,我要回揚州了。兩個行李箱就是我的全部家當。七年多的青春年華,七年多的辛勤付出,換來的只是兩隻行李箱而已。

天哪,女人就真的這麼廉價嗎?

這時,我才想起“不聽老人言,吃苦在眼前”的古訓是那麼正確。我好恨自己當初不聽父母的勸阻,一意孤行遠嫁他鄉。恨自己在付出了七年的青春代價之後才明白這個道理

我再次看了看這座我生活了七年多的城市。當初我曾努力讓自己融入這座城市。如今,在我眼裡,城市雖然美麗,可它並不屬於我。

我拖著兩隻行李箱,帶著滿身的疲憊和傷痛,坐上了回揚州的列車。

一個遠嫁女的悲催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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