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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養女,可父親70歲那年,卻意外有了自己的親生孩子

古稀之年的父親居然有了黃昏戀,其女友還比我小几歲,我沒想到這場老少戀,活生生地剝奪了我們四十多年的養育之情。

我叫肖明秀,1975年出生,四十年前我被養父從福利院帶回家撫養,我因此有了新的名字:肖明秀,我從小就知道自己是是收養的,所以對養父也十分孝順。

我養父叫肖福榮,他是昆明市西山區一家磷化廠的工人,沒有娶妻,也無兒無女,一個人獨居,他看我可憐,也想老了有個依靠,就收養了我。

記得那天他對我說:“丫頭,你也怪可憐的,這麼小就沒有爸媽疼,你認我當爸爸吧,我無兒無女,會把你當親生女兒對待的。”

那一刻,我竟感激涕零,撲進了他的懷裡大叫著:“爸爸!”之後,我們也透過正常的法律渠道辦理了收養手續,並將他名下的財產進行了公證。

我是養女,可父親70歲那年,卻意外有了自己的親生孩子

養父對我視如己出,並沒有因為我不是親生的而虐待我,初中畢業後,養父還送我去上了中專,而我也在西山區一家國營企業上班。

2000年,時年25歲的我遇上了一個叫李偉的男子,戀愛了一年後,我們於次年結婚。

我結婚後,想到養父太辛苦,就讓他辭了職,專門在家養老,養父也不好推辭,就聽我的話在家休息了。我為了方便照顧老人,就和李偉用之前攢下的錢開了一家冷飲店。

但我和李偉的婚姻並沒有維續多久,四年後,我與李偉協議離婚。

離婚後,養父見我一個人忙裡忙外地實在太辛苦了,就一直讓我找個男人再嫁,2007年,剛三十歲左右的我經人介紹認識了黃文兵,黃文兵是貴州人,窮打工仔一個。

但我看中他做事踏實、勤懇,而且願意和我一起孝敬養父,對我養父好,我也就和他結婚了。

結婚後,我們倆人開了一家火鍋店。隨著火鍋店的生意越來越好,我回養父家的次數也越來越少,養父幾乎成了空巢老人。

2009年的一天傍晚,養父突然來了我店裡一趟,對我說:“你和文兵平時也忙,也沒有時間照顧我,我想了一下,還是找了個伴,已經交往半年了。”

我當時也沒有多想,覺得父親既然有這方面的想法,也實屬正常,就由他去了,畢竟他平時一個人也孤獨,我畢竟有了自己的家庭,也不能全都照顧得到。

幾天後,我回家一趟,可父親口中的老伴居然是一個看上去年齡和我差不多的年輕女子,我百思不得其解地問道:“你是誰啊,怎麼在我家?”

女子告訴我,他和我父親在處物件,更讓我氣憤的是,她的年齡居然比我還要小几歲,她比我爸爸小整整38歲。

我當著她的面和父親理論:“爸,你是不是老糊塗了,我不是不支援你找老伴,可這麼年輕的,指不定人家是圖你點啥呢,她那點心思,我們看得清清楚楚。”

可父親卻反手給了我一巴掌:“明秀啊,你太過分了,她是真心對我好的,我也不糊塗。”

我的眼淚立馬傾瀉而下,這麼多年父親對我視如己出,沒有打過我一下,可如今卻為了一個女人打我,我氣不過,奪門而出。

事後,經過打聽,我才知道父親早在一年前就和該女子認識。

對方叫李芳芳,幾年前和丈夫離了婚,沒有孩子,就一個人來城裡打工,在父親住的小區樓下一家超市上班,父親經常去買東西,一來二去就熟了。

兩人確定關係後,因為年齡的關係,一直沒有和我說,這次終於公開,父親以為我會支援,可面對鄰里間的閒言碎語,我終究還是無法忍受。

過了幾天,父親主動到火鍋店來找我,讓我同意他們的事,可我依然一肚子火:“你對我的養育之恩,我知道我此生難還,可你為老不尊,你的這種做法讓我在外面如何抬得起頭?”

可父親哪裡聽得進我的勸,一口咬定他們是真心相愛的,然後摔門而去。

丈夫黃文兵覺得父親一定是在氣頭上,可能是這段時間我們忙生意冷落了他,讓我有時間多回去陪陪他。可能過段時間他感受到了親情的溫暖,就想通了呢。

我覺得丈夫說的話在理,就覺得抽出時間好好陪陪他,每天早晨為他煲湯帶他去散步,我以為我的退步,能讓父親明白我的一片苦心。

可沒幾天,父親直接將李芳芳帶回了家同居,面對這樣的局面,我再也忍受不住了,對父親怒吼:“我們這麼多年的父女情分,你都不要了是嗎?那我走。”

可我終究是個心軟的人,過幾天我又放心不下父親,又給他做了好吃的去看他,可這次更讓我怒火中燒的是:李芳芳居然懷孕了。

養父喜上眉梢,他沒想到自己在古稀之年還會收穫一段姻緣,而且還有一個自己親生的孩子。

這個訊息無疑讓我悲從中來,一旦父親有了自己的孩子,還會要我這個養女嗎?那我們這麼多年的感情也就化為烏有。

不久,一件大事又降臨了。

父親所居住的房子被化為拆遷房,將獲得80萬元的補償,和一套一百多平方的回遷房。本來我自己生活條件也不差,照顧父親晚年也綽綽有餘,可現在父親娶了李芳芳,我就擔心父親的百萬財產落入李芳芳的手中。

雖然當年父親已經將財產公證過,待他百年之後,房子也肯定是我繼承,可如今他又有了親生的孩子,這就不好說了。

為了能讓自己漁翁得利,我主動和父親示好:“爸,最近要辦拆遷房手續,為了方便,你們就去租房住吧,房子我已經幫你們聯絡好了。等手續辦好我再通知你們。”

父親信以為真,就和李芳芳搬了出去。

三個月後,我果然領到了80萬元的補償款,之前我是想過把錢給父親的,可一想到李芳芳那副樣子,我就氣不打一處來。

在丈夫黃文兵的慫恿下,我還把那套一百多平米的回遷房,也劃在了自己的名下。

月底,我給父親送去了十萬元,我想著這筆錢也夠他生活兩年了,兩個月後,李芳芳順利生下兒子,隨著生活開銷的增大,父親突然想起每個拆遷戶有80萬元的補償和一套房,立馬找到我。

我早有準備對父親說:“爸,我都贍養了你這麼多年了,你還信不過我嗎?錢放在我這裡你不放心嗎?你是不是想要回去給那個賤女人。”

父親頓時火冒三丈:“明秀,你說話不要這麼難聽?什麼賤女人,他是我老婆,她心眼沒那麼壞,我看你才是有問題呢?”

見我遲遲沒有歸還房子和拆遷款的意思,父親不顧這麼多年的父女情分,堅持要起訴我。

我也並非是不愛自己的養父,我照顧了這麼多年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可父親卻在有了自己孩子後,發生了這麼大的轉變,就像一把刀一樣劃破了這些年的情分。

孰是孰非,就交給法律吧!

頭條朋友們,這場黃昏戀,你們怎麼看?歡迎在評論區留言點贊!

我是養女,可父親70歲那年,卻意外有了自己的親生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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