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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安全保護令》,家暴的保護手段之一

今天來聊一份

【人身安全保護令】

家庭暴力嚴重影響夫妻感情、子女的正常生活和成長,侵害受害方的人格尊嚴和身心健康,甚至威脅生命,也給社會帶來了不穩定因素。如果發生家庭暴力,受害人應當及時向婦聯、公安機關反映處理,也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保護。

今天來講一份《人身安全保護令》,他到底規定了什麼內容,又有哪些證據可以讓法官相信存在家暴,違反保護令,又會怎麼樣。

《人身安全保護令》,家暴的保護手段之一

01。 【一份典型的《人身安全保護令】

銀川市興慶區人民法院曾在2020年發出過一份《人身安全保護令》,內容我覺得比較典型,分享給大家看一下。

1。禁止被申請人尤建平對申請人徐萍及徐某某實施辱罵、毆打等形式的家庭暴力;

2。禁止被申請人尤建平威脅、騷擾、跟蹤、接觸申請人徐萍及徐某某;

3。禁止被申請人尤建平在距離申請人徐萍及徐某某的住所、經常出入的場所1000米內活動。

透過上面的保護令,我們發現,可以禁止某些行為,例如

禁止毆打、禁止威脅、騷擾、跟蹤,禁止他接近自己的住所

。有趣的是,法院還認可了,

對方不能在自己場所1000米範圍內活動

。有點像西遊記裡,孫悟空給唐僧畫的安全圈。

02。【哪些證據可以讓法院發保護令?】

如何認定存在家庭暴力行為,進而讓法院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

一是看證據是否確鑿,如報警記錄、信訪材料、病歷材料等,能充分證明家庭暴力存在的,立即裁定準許人身保護;

二是透過聽證或詢問認定是否存在家暴行為,以便有針對性、快速地認定家暴,及時保護受家暴者及其親屬方。

在實際生活中,

提供了病歷和報警記錄等證據,就足以證明其遭受了家庭暴力。

03。【保護令如何實施?】

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後,將裁定抄送給被申請人所在轄區

派出所、婦委會、社群

等,並保持緊密互動,互相配合,對裁定人身保護後再次出現的家暴行為進行嚴厲處罰。

但是,實際生活中,還是需要自己來維權保護自己,法律救濟永遠是事後的,一旦發生危險或者實際發生了危險,要及時與派出所、婦委會、社群取得聯絡。

《人身安全保護令》,家暴的保護手段之一

04。【違反保護令會怎麼樣?】

若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將可能被處以

罰款、拘留,若構成犯罪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人身安全保護令一式四份,分別送達給家暴受害者本人、家暴施暴者、當事人居住地派出所、當事人所在社群。透過這樣的方式,既震懾施暴者,讓其知道違反保護令可能會面臨罰款、拘留的後果,又方便公安機關、居(村)委會協助執行該保護令。

《人身安全保護令》,家暴的保護手段之一

如有疑問或需要法律幫助,請與我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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