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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遠行為30歲女兒做好15天菜:這樣的“幸福”,該放手了

俗話說:“不管多大年紀,在父母眼裡永遠都是孩子”。

父母總是給予孩子竭盡所能的愛,但卻忽略了孩子並非永遠都需要呵護。

捨不得放手的父母只會養成永遠長不大的孩子。

01

三十歲的年紀,大概會有什麼樣的生活狀態?

或許在職場上意氣風發,獨立自主且能照顧自己;或許在家庭裡遊刃有餘,打理家務還能照顧孩子;亦或是二者兼具,忙忙碌碌卻依舊努力奮鬥。

不管哪種狀態,這個年紀都能夠獨當一面,可最近我卻看到了三十歲依舊被父母呵護的“幸福”案例。

一位女士的父母即將出門旅行,時間長達兩個月。這對父母擔心自己在旅行期間女兒的飲食問題,所以在出發前提早準備好了近30份菜,整整裝滿了兩個保溫箱。還擔心菜凍住了之後分不清楚菜,於是貼心地在每一個盒子上都貼上了標籤。

父母遠行為30歲女兒做好15天菜:這樣的“幸福”,該放手了

這些菜主要有脆骨粉條湯、糖醋排骨、土豆牛腩和滷藕炒牛肉,的確是實打實的“硬菜”,有一定的難度,沒有一些廚藝是做不出來的,當然也盡數體現他們對於女兒深沉的愛。

當事人也表示,這些菜自己慢慢吃的話,要半個月才能吃完。

02

新聞一出,引來評論區不小的爭議。

持反對意見的人表示:

“三十歲,這可不是宣揚父母溺愛的好時候。”

“三十歲的年紀,自己做個飯很難嗎?”

“父母還不懂放手,難道要管養一輩子嗎?”

當然表示贊同的也大有人在:

“父母疼女兒是不分年齡的。誰每次回家不是父母提前做好一桌菜等著。”

“人家父母怕女兒老點外賣,不放心外面的食物食品安全,提前做好冰箱冷凍,可見父母是多愛自己的女兒。”

“這女兒也太幸福了吧!三十歲了還能過著未成年時被父母呵護的生活。”

先拋開情感不談,客觀來講:雖然冷凍處理,可放了半個月的菜還能吃嗎?

雖說沒有規定什麼樣的年紀該做什麼樣的事,可獨立這件事宜早不宜遲。

父母遠行為30歲女兒做好15天菜:這樣的“幸福”,該放手了

《變形記》中有一個女孩,十六歲上高中的年紀,不會自己穿衣服,吃飯要人一口一口喂,出行隨時要有人陪同,還經常與父母吵架,伸手除了要錢沒有其他。

不可否認女孩的行為有些過分,但這背後不是父母溺愛造成的嗎?

試想一下,如果沒有父母的庇護,連吃飯這種微不足道的小事都做不好,未來又怎麼能在社會上立足?

新聞中的女士,情況顯然不至於此,可三十歲的年紀還應該心安理得地沉浸在父母的溺愛裡嗎?

03

都說三十而立,立身、立家、立業。在現在的時代,後面二者不一定全都實現,但第一條立身:建立自己人生穩定的價值觀是這個年紀應該具備的。

孩子三十歲,那父母必然是接近或者已經六十歲左右的年紀。

花甲之年,身體多多少少都會出現一些毛病:三高、骨質疏鬆、老花眼等等都是常見的問題。

父母遠行為30歲女兒做好15天菜:這樣的“幸福”,該放手了

作為孩子,此時更應該考慮的是如何承擔父母老去的責任。

父母操勞了大半輩子,孩子該做的是讓父母享受退休後的生活,度過一個輕鬆的晚年,而不是依舊需要顧慮子女吃喝這種小事。

父母甘願付出,可孩子也要學會反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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