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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榮枝的盡頭

勞榮枝的盡頭

作者 | 向由

備受關注的勞榮枝案,在今天二審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死刑)。

時間過去了20多年。今天,三起命案中七條人命,終於得到了完整的交代。

勞榮枝仍然不服。據媒體從勞榮枝家屬處獲悉,勞榮枝當庭表示要申訴。

或許,這是她的最後一次公開亮相了。

勞榮枝的盡頭

11月30日上午,江西高院對勞榮枝涉嫌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綁架罪上訴一案作出二審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死刑)

人們還記得她的第一次曝光。2019年11月,勞榮枝在廈門落網,那時的她對著警方鏡頭,竟然露出微微笑意。輿論震驚的同時,上個世紀的駭人命案,細節一一浮現。

從那時起,勞榮枝置身在聚光燈下。

一審和二審的庭審過程,經媒體披露,盛行於網路。人們找到20年前的案件材料,再對比勞榮枝的供述及辯詞,一次次回到故事當中。

故事早就變了樣。

1999年,法子英在落網後講述的,是他與勞榮枝“亡命鴛鴦”的故事。兩人在南昌、溫州、合肥先後作案,殺害7人。法子英面對偵查和審判,試圖攬下命案的全部責任。也因為法子英的胡亂供述,使得勞榮枝逃離現場,逃亡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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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子英被捕影片截圖

由於年代久遠,加上一再“添油加醋”,法子英和勞榮枝的故事變得離奇,充滿不切實際的傳奇化、甚至浪漫化。這也是勞榮枝案受到關注的原因之一。

但勞榮枝推翻了法子英的故事。在她的講述中,自己被法子英脅迫,多次墮胎,身不由己地參與了“故意殺人、搶劫、綁架”一系列案件。這是一個以斯德哥爾摩綜合症為中心講述的故事。

故事終究只是故事。

現實中,法院審理認為,法子英與勞榮枝,都是手段殘忍的作案人。他們手下的,是七條鮮活的生命,其中,有年僅2歲的熊家女兒,有勤勞而淳樸、卻被無辜殺害的“小木匠”陸中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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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晚報登載的木匠陸中明的照片

法庭之上,兩人犯下的案件被翻開,一一檢視。而今,法槌落下。

二審法院審理認為,在故意殺人、搶劫、綁架共同犯罪中,勞榮枝積極實施物色、誘騙、捆綁、看管、威脅被害人,踩點、取款、購買作案工具等行為,與法子英分工明確,相互配合,構成共犯,且獨立性較強,作用明顯。

法院審理認為,二人在長達四年的時間內輾轉多地實施多起犯罪,無證據證明勞榮枝受到法子英精神控制和脅迫,勞榮枝在共同犯罪中亦起主要作用,應依法認定為主犯。

法子英和勞榮枝,終究走上相似的終點,而無論他們怎樣將故事包裝。

翻供、謊言與表演

直到宣判的最後一刻,勞榮枝仍未見得悔過。“小木匠”的妻子朱大紅告訴南風窗,在她看來,勞榮枝始終避重就輕,供述內容無法統一。

事實也是如此。在偵查階段,以及整個庭審過程中,勞榮枝的“翻供”成為習慣。

兩人犯下的首起案子,是1996年“南昌滅門案”。檢方指控稱,當年7月28日,勞榮枝誘騙熊某義到出租屋,法子英持刀現身,搶走財物。其後,法子英摸得熊家鑰匙,逼迫熊某義說出地址,並將他分屍,裝入四個袋子。

檢方指控稱,當天晚上,法子英和勞榮枝兩次前去熊家。第一次是“認門”,第二次是實行犯罪。兩人捆綁了熊家妻女,搶走財物。法子英殺了熊家妻女,而後兩人逃離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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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指控稱,法子英和勞榮枝對熊某實施了犯罪

偵查階段,勞榮枝曾供述說,“南昌案”期間因為沒錢,法子英叫她坐檯,找個“猴子”敲詐。這份口供,大體與偵查結論相互印證。

一審過程中,勞榮枝推翻口供,辯稱“南昌案”期間,她和法子英已經分手。在這一版故事中,勞榮枝是與熊某義交往,熊某義答應送她空調,於是到了出租屋。不料法子英突然出現,為“吃醋”敲詐了熊某義。

更改的供詞,體現了勞榮枝“受脅迫、不知情、不是共謀、身不由己”的辯護思路。以此為邏輯,勞榮枝在庭審中說了數不勝數的相關辯詞。

如熊某義的死,檢方指控稱,在取得熊家鑰匙和地址後,法子英將熊某義殺死分屍。勞榮枝在偵查階段供述說,“不知道熊某義一家三口是什麼下場,隱隱約約知道法子英殺人了”。

到了庭審階段,勞榮枝再次翻供稱,她經歷了綁架的環節,但只是去要錢,“我覺得不至於(殺人),做這麼危險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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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庭審現場

“否認殺人”的思路,延續到另外兩起命案中。1997年“溫州案”,檢方指控稱,當年10月10日,兩人先後綁架樑某春、劉某清。勞榮枝取得存摺,去往銀行取現,而後通知法子英。法子英收到通知後,勒死梁劉二人。

勞榮枝也辯稱,她不在現場,根本不知道法子英殺人,“我不願做的,我的尖叫聲比兩個小妹妹還大。”

被問到為什麼配合作案時,勞榮枝一次次強調,自己是被脅迫的,“你們可能不理解我為什麼不逃跑,我那時候太單純了。”

而在1999年“合肥案”,也即兩人犯下的最後一起命案中,勞榮枝卻選擇了“逃”。

檢方指控稱,1999年7月22日,勞榮枝以坐檯小姐身份,誘騙殷某華前往出租屋。法子英持刀威脅,兩人將殷某華關進了鐵籠。中午,勞榮枝看守殷某華,法子英則找來“小木匠”,殺給殷某華看,逼迫其拿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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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榮枝

第二天清早,法子英前去殷家,找殷某華妻子拿錢,隨後被抓捕。勞榮枝在這之後,逃之夭夭20年。

“合肥案”後,為何有了勇氣“逃跑”?

勞榮枝在庭審過程中辯稱,那時的她“緊張到了不可接受的範圍極限”“就逃吧,就算他再威脅我、威脅家人,也要逃”……勞榮枝說時,落下淚來,語氣哽咽。她表示,自己在這過程中承受了很多。

法槌落定

勞榮枝改寫了兩人的故事,但不能影響司法的判斷。

無論一審二審,法院在審理後認為,法子英和勞榮枝共同作案,實行“故意殺人、搶劫和綁架”的罪行。兩人配合默契,沒有主次之分。

這也是勞榮枝最想要避免的認定。

兩次庭審過程,勞榮枝表現最多的,都是她“受脅迫”的處境。為此,她一次次突破法庭的發言規則,或者一次次超時發言,例舉了她被迫情形下的種種旁枝末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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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榮枝還在庭審中表示過自己是“受害者”

她強調事發時她的年紀。在一審最初的發言環節,她就提到,“那時候的我21歲,未滿22歲,我不敢面對這些”。她還表示,自己的心智彷彿停在了21歲那一年。

二審過程中,她更是形容自己“傻白甜”“是有良知的人”。

勞榮枝的講述中,她單純、善良,熱愛生活。在1997年“常州案”中,她看到一條和家鄉很像的河,就想在當地定居下來。她形容自己,“我走到哪裡,別人都說我是知性美”。逃亡期間,“除了炒股,沒做過什麼壞事”。

勞榮枝的言辭,令人想起法子英落網後的表現。1999年,法子英在合肥被抓捕,面對警方、律師及公開場合下的人,他都充滿了表現欲。

如在網路流傳的法子英被抓現場,面對警方“生命珍貴”的勸誡,法子英答說:“珍貴什麼啊,你拿那一點工資”。

對著鏡頭,他對攝像師說:“拿照相機的朋友,這種場合好玩嗎?生和死在瞬間就成為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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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12月28日,法子英被處決

被捕後,法子英仍然“在意形象”。據他當年的辯護律師俞晞回憶,法子英強調說,他不只是打打殺殺的武夫。一次提審時,見到檢察官是女性,法子英開口便說,“我也有愛情”。

不過,法子英的表現欲中,沒有求生的跡象。他試圖將7條人命包攬下來,對律師俞晞說,“殺人不是目的,拿錢才是目的,殺人滅口只是為了更安全”。

勞榮枝的表現,卻格外突出了求生慾望。她多次表示,自己不屑於拿贓款,不想幹這些齷蹉事,她形容法子英“好逸惡勞”“窮兇極惡”“自以為是”“非常囂張”。

甚至,勞榮枝為打破他們兩人是情侶的說法,多次強調自己遭到強姦,所以無法脫身。

據她辯稱,第一次被強姦是在1995年認識後不久,“擔心對自己名聲有影響,沒有報案”。她多次墮胎,一次是自行引流,一次是由法子英的姐姐陪同流產。

但在二審庭審中,公訴人提交了九江婦幼保健院以及法子英姐姐的證言,勞榮枝不存在流產的記錄,其言論並不屬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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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中的勞榮枝

勞榮枝辯稱,流產地點是在一個小診所,但公訴人提交的證言顯示,法子英二姐對其是否墮胎並不知情。

庭審中,一個關鍵的物證,是1999年“南昌案”中的小紙條。檢方指控稱,兩人逼迫殷某華拿錢,令其寫下催促妻子取款的字條,但有一些字非他所寫。

內容為,“少一分錢我就沒命了”“這件事千萬不要讓任何人知道,不管你媽還是別人,現在放下電話,十五分鐘內”“在規定時間內”“他的同夥一定會讓我死的比剛才那個人還快”。

經鑑定,這些字跡由勞榮枝補充書寫。種種人證與物證,“證明了勞榮枝是具有主觀惡性的。”

20年,過去與現在

由於口供的天差地別,如今很難知道,法子英和勞榮枝究竟如何走在了一起。

在兩人的供述中,唯獨他們的相識過程,能夠獲得順利的印證。1995年某夜,在一個婚宴的場所,兩人互相認識了。勞榮枝當時19歲,法子英大她10歲。

但從這開始,兩人的相處過程如何,就無法得到統一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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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榮枝和法子英的照片

二審過程中,法子英的朋友陳某作證稱,勞榮枝貪玩好面子。法子英曾經找來借錢,對他說,勞榮枝是一個花錢的祖宗,敗家子。

而勞榮枝的閨蜜孫某的證言則稱,勞榮枝不是貪慕虛榮的人。

無論如何,兩人走在一起,都給旁人留下了疑問。勞家人曾表示,在遇見法子英之前,勞榮枝是個善良、性格隨和的人。她那時19歲,沒有談過戀愛,缺乏社會經驗。

另一邊,法子英卻是闖蕩社會的“黑道人物”。兩人差距太大。

2019年,法子英六哥法建華對南風窗回憶說,法子英是家裡最小的孩子,沒人能管住他,從小就劣跡斑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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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子英家人說他從小就劣跡斑斑

法建華回憶,1999年12月,法子英將被執行死刑時,合肥警方給家裡發了通知書,但沒有一個人去,“跟我們沒有一點關係”。

六哥表示,這一切緣由,與上世紀大家的生活處境有關。法家貧困,一家9口人生活在公廁旁、一個只有30平米的房子裡。孩子都是放養的,彼此之間很難照顧到。

1979年,法子英的父親在長江野泳時,意外捲入漩渦中喪命。不久,他的母親出了車禍,從此留下腰疼的後遺症。那年,法子英15歲。

自那時起,法子英就走上不歸路。15歲的法子英因搶劫、流氓罪,被勞教三年。出來不久,1981年,他再次因為搶劫、傷害罪,服刑8年。

兩度入獄的法子英,得了“法老七”的諢名,在當地有一定知名度。據他當年的供述,在兩人的相識後,勞榮枝有“英雄情結”,很崇拜他敢於打打殺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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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上流傳的勞榮枝和法子英合照

勞榮枝的供述則是,她在不久後遭到強姦,從此開始,受到脅迫和控制。據她所說,法子英帶她去了深圳、上海等城市,對她承諾說,要帶她在外面的世界賺錢。

勞家人選擇相信後者的說法,尤其是二哥勞聲橋。一審開庭前兩天,勞聲橋曾對南風窗回憶妹妹出走那晚,那是他抱憾終身的一刻。

他回憶說,當時,勞榮枝收拾了行李,帶上存摺,要跟著法子英外出賺錢。母親攔著女兒,不讓她走。後來,勞聲橋鬆了口,安慰母親放走了勞榮枝。

最後一次接觸到妹妹,勞聲橋表示,是在“南昌案”後。

1996年8月,南昌警方發出對法子英和勞榮枝的通緝令,九江派出所也找到勞家。之後,勞榮枝曾給家裡打去電話,勞家母親接了,告訴她,“你有大事了,你知道嗎?”勞榮枝立刻掛了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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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勞榮枝在廈門某商場被抓獲

此後20年,勞榮枝過上了逃亡生活。她曾供述說,那個時候“大巴可以招手上車”,她先後去了河南、武漢,最終生活在廈門。

過去這20年,世界迅速地變化,容不下罪惡的藏身。

央視新聞披露,2019年11月27日,利用大資料,警方發現了疑似勞榮枝的女子,“資訊高度相似,其體態、相貌,活動範圍都有較大的吻合”。兩天後,勞榮枝落網。正義終究來到,悍匪的故事也落幕了。

(文中配圖來源於網路)

編輯 | 江江

排版 | 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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