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大師德魯克曾經說過:一個人20%的事情需要自己做,80%的事情不需要做,或者可以委託別人做。這就是時間管理的二八法則。
葉武濱老師也經常說,人生不在於做多少事,而在於把重要的事情專注做,用心做,把它做到極致。
那麼,什麼才是20%的事情呢?換句話說,什麼才是重要的事情呢?
我們先來看下時間管理的四象限:重要不緊急、重要緊急、不重要不緊急、不重要緊急。那重要的事情呢就是重要不緊急的事情。
什麼叫不緊急呢?就是做未來的事情。舉個例子,今天我要寫好這篇文章,那它就是緊急的事情,也是很重要的一件事情。再比如,三個月讀完5本書,這就是一件重要且不緊急的事情,因為我有三個月的完成時間,不急在今天完成。
做好重要的事情,剩下不重要的或者說不需要自己做的事情,我們可以把它放棄或者委託別人做。比如說,這周家裡要打掃一下,這件事情我們可以自己做,也可以找一個鐘點工幫我們來打掃。
時間是一個人最稀缺的資源,在可以委託別人能做的情況下,儘量找別人做;再比如搬家,我們可以自己打包收拾,自己搬,也可以找搬家公司,在這種情況下,我們也可以儘量找別人做。
雖然我們知道要去做重要不緊急的事情,可是我們每天都很忙碌,今天的事情都做不完,我們怎麼才能夠去做重要不緊急的事情呢?我將在明天繼續分享這部分的話題,謝謝大家持續閱讀。
我是依依,今天是2021。10。10,這是我連續發文100天的第31天。關注我,每天不一樣的精彩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