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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看起來多餘的真心,比很多種愛都更能帶給人愛的感覺

那些看起來多餘的真心,比很多種愛都更能帶給人愛的感覺

有段時間我對自己產生了懷疑,因為我發現但凡在網上看到五官清秀端正的男生,點開他的定位又是一個好大學——我就馬上滿心滿意覺得,“他好棒,我會喜歡”,再一翻他的專業,如果是我偏好的那幾個,我就會想大驚小怪地告訴身邊的朋友,“你知道嗎?我遇到了天菜。”

乍一看沒什麼不合理,但次數多了就很奇怪,我好像就是在喜歡一種模版。我確實遇到過這樣的人,

但我也不覺得我是在喜歡他的影子,我僅僅是好像在挑一個包包,它的牌子很體面,它的材質很高階,它的外形有設計感,那麼好了,我就會覺得“我可以買下它”,看到那些東西,條件反射一樣調動好感。

這兩天我跟姐妹聊,我說我有在頓悟一件事,那就是我這麼多年來都在喜歡這樣的人,可是說穿了,長得好看又會讀書的,這個世界上哪個女生又會不喜歡呢?拜託,明明就是所有女生都會喜歡。

那我的那些“喜歡”,是真的被戳心的“喜歡”,還是“走標準流程犯花痴”呢?

我現在覺得像後者多一些。

我在想,比較不像喜歡的喜歡就是像偶像劇裡一樣,男主角現身啦,兩排普通女孩圍著他尖叫——我肯定是其中最普通的一員,幻想著“如果跟那個男主角在一起,會是什麼感覺啊?”,這是花痴,是你給尋常生活鑲上的幻夢,可總敷著一層刮也刮不下來的虛假。

那些看起來多餘的真心,比很多種愛都更能帶給人愛的感覺

以前我遇到真喜歡的人,發現他完美錯開我的所有預設,沒有在讀書,也不是標準好看的臉,沒有十幾個幾十個人排隊要跟他表白,甚至因為性格太沉默,在一群人的聚會里也會是容易被忽略的那一個。

但我真的沉迷到當他在我面前時,別人跟我說話我一個字都聽不進去,左耳進右耳出。他又不健身,只是瘦,但看他微微轉動的手腕,我都覺得好性感,怎麼這麼好看。

喜歡慣了萬人迷的我,有一部分自己覺得自己完全在敝帚自珍,但這種東西你要怎麼講,不是我在安排要什麼時候喜歡的哎。我也沒有謀劃過,它就是發生了,我也不知道為什麼。

萬人迷比他輸在哪裡啦?沒有輸,但說實話,真的喜歡上他後,萬人迷找我聊天我都覺得乏味。心裡都覺得好煩。萬人迷開始對我很殷勤,但他不知道他已經褪色成了路人甲,一個奇妙的體驗是,當你遇到你真的很喜歡的人,其他人會一下子顯得沒有任何瞭解的必要,哪怕那個其他人,是無數個女生都想要了解的那一位。

真正的喜歡就是不講道理,打破預設,把你對另一半的所有標準層層擊碎,但以一個你從未設想過的巧妙路徑,直擊你的心靈。

普通的喜歡是一關一關過關卡,長相可以,進到第二關,學歷再可以,進到第三關。但是你有一天會發現,有一種喜歡是,雖然你自認為是一個非常縝密的遊戲策劃者,做了一款完善得無懈可擊的遊戲,但還是有一個玩家,不知道怎麼地,在某個地方卡了bug,一下子飆到最終關卡,拿下那個你心服口服的“贏”。

那些看起來多餘的真心,比很多種愛都更能帶給人愛的感覺

我們真的一直在那種所有外人都能講得出理由的感情裡打轉:喜歡這個人,因為ta,從學歷長相身高收入到家境,每一項都讓我滿意。

然後眾人紛紛讚歎:這樣的人,當然值得喜歡啦!

可能我矯情得過分了,但我還是覺得,完美的人是所有人都會愛的,唯獨那種找不出理由的“fall in love”是很可貴的經歷,

你也講不出他到底哪裡吸引你,但在那個當下,你就是全身心被他吸引,就像一顆小行星被一個巨大又自洽的天體飛速地吸引過去,沒有原因的,就只是宇宙的法則。

或者說,大家所有的人生步驟都太講得出原因了,考大學為了工作,social為了資源,加班為了晉升,到愛人的時候,如果也是為了戶口為了他買得起車房,那這一生未免也太經濟適用了。這沒有錯,但愛情那麼容易犯渾的領域裡,普通人能跟隨荷爾蒙真的發一發愛情的瘋,沒有理由地真的跟隨一顆心,跟隨對方的對視,跟隨那天月圓高照的氛圍去愛,不也挺難得嘛。

人總要遇到一些不講道理地犯大糊塗一般去愛的人。

因為經歷過的人會知道,那些看起來多餘無用不合理的真心,比很多種愛都更能帶給人愛的感覺。

那些看起來多餘的真心,比很多種愛都更能帶給人愛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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