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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施效顰的“天府少年團”,為何難以成為下一個TFbo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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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選秀和直播興起,明星藝人逐漸低齡化,養成系大行其道,一些娛樂經紀公司熱衷打造低齡偶像,想在偶像市場瓜分紅利。8月20日,由平均年齡8歲的7名成員組成的“天府少年團”首次亮相便迅速引爆微博等社交平臺,因組合成員年齡問題受到網友的吐槽和質疑,成團短短四天後迅速宣佈解散,成為內娛史上持續時間最短的偶像男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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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施效顰的“天府少年團”,為何難以成為下一個TFboys?

沒有人想到,成團短短四天後,天府少年團(後改名熊貓少兒藝術團Panda boys)又迅速宣佈解散,成為內娛史上持續時間最短的偶像男團。解散雖已成事實,但社會各界圍繞這一事件展開的探討卻仍未結束。

這場荒唐鬧劇的背後,或許反映出當前我國文娛行業發展“自省難自覺”的草莽狀態,僥倖心理依然存在,投機行為蠢蠢欲動。

四天鬧劇,一場荒唐

過去半年,國內對於偶像產業的政策監管不斷加碼,導火索是上半年愛奇藝推出的網路綜藝節目《青春有你3》中部分選手粉絲“倒牛奶應援”行為產生的巨大爭議,這一節目後遭停播。

5月,北京市廣電局發文規定,禁止未成年人參加偶像養成類節目,8月,國家廣電總局開展為期一個月的綜藝節目專項排查整治活動,明令嚴控偶像養成類節目。正當全行業繃緊“合規”發展之弦時,8月20日,時代星空文化傳媒(成都)有限公司在網路平臺宣佈旗下偶像組合天府少年團PANDABOYS攜首張單曲在成都正式出道,不偏不倚正撞在“槍口”上。

相比音樂作品,更受人關注的是這支平均年齡在八歲的低幼團體本身。

這一群體的高度特殊性令社會公眾普遍關心經紀公司如何引導這群不具備民事行為能力的低齡兒童在公眾面前管控自身言行,進而維持事先設定的“偶像”人設?又如何在集中開展演藝技能培訓的同時兼顧文化課程學習的客觀需求,避免在以後獲得“沒有文化”的公眾評價?更重要的是,當前不甚成熟的國內文化工業體系生產出的“低齡偶像產品”如何獲得持續生命力?團隊成員如何吸取過往經驗教訓,以致不被喧鬧混亂的“粉絲經濟”反噬?

在鋪天蓋地的質疑和指責面前,經紀公司解釋本無心運作資本、無意觸碰“飯圈文化”,而計劃透過正能量價值觀的持續輸出,將這一團體打造成為新一代少年榜樣,從而區別於以往國內唱跳偶像團體的運作理念。

但此般模糊迴應卻難以服眾,更何況其言行前後矛盾難免令人心生質疑。

就經紀公司自身而言,前期為培訓團隊成員而投入的大量資金如何實現回報?僅僅依靠公司所謂的旨在宣傳“天府文化”的公益性活動,還是另有其他機構的資金支援?團隊成員家庭與經濟公司達成協議中是否涉及“分賬”條目?

此外,運營資質本就成疑的時代星空文化傳媒(成都)有限公司在官網簡介中旗幟鮮明地將自身定位為專業孵化打造藝人流水線的文娛企業,而其在今年年初專案選拔活動上也曾公開宣稱“此次旨在透過專業偶像養成模式以及強大娛樂資源為中國及整個亞洲地區輸出未來的優質偶像”。

這種妄圖流水線生產“低齡偶像”的商業行徑,即使經過“藝術包裝”,也無法掩蓋其功利的本質。

或許明眼人都能看出,經紀公司之所以費心費力,主要看中這一年齡群體在國內文娛市場開發運作中的差異商業特質,而普遍低齡的團隊成員選擇也無異於人為拓展團體的市場盈利週期。但這種以資本邏輯扭曲個人成長生理規律,以商業回報衡量成員發展社會價值的粗暴模式,始終難以成為我國偶像養成產業的常規路徑。

也因此,宣佈成團後不久後,央視網、共青團中央等官媒相繼發文表態,無不強調偶像養成產業發展絕不能以犧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為代價的基本原則。而央視官方微博更是犀利撰文點評

“8歲成團,字都認不全,就開始認錢”。

8月24日,在巨大爭議中,天府少年團最終宣告解散。

東施效顰的“天府少年團”,為何難以成為下一個TFboys?

圖片來源於網路

屢禁不止,氪金無道

“過度低齡化”從來都是我國文娛行業不可觸碰的生產紅線。

2004年,湖南衛視《超級女聲》橫空出世,為無數草根女孩編造“一夜成名”童話,次年該節目更引發萬人空巷的追星效應,比賽中走出的李宇春、周筆暢、張靚穎等人至今仍是華語樂壇中堅力量。“全民選秀”時代到來也造成“娛樂至死”的危機,其中,大量未成年女生為參加“超女”比賽而出現“逃課”“低俗模仿”等行為引發公眾關注。

於是,2006年第三屆《超級女聲》海選啟動時,“參賽者必須年滿18週歲”成為報名硬性要求,其實則受到國家廣電總局同年釋出《關於進一步加強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參與、主辦或播出全國性或跨省(區、市)賽事等活動管理的通知》的要求,旨在提升文娛行業准入門檻,著力改善過度娛樂化傾向。

東施效顰的“天府少年團”,為何難以成為下一個TFboys?

2004年超級女聲全國季軍張含韻參加比賽時年僅14歲,2005年超級女生全國第六名黃雅莉參加比賽時年僅16歲| 圖片來源於網路

之後,另一檔現象級電視綜藝節目《爸爸去哪兒》更是直接導致後來“限童令”的出臺。在這檔強調親子代際親密互動的綜藝節目中,王詩齡(導演王嶽倫和主持人李湘之女)等明星子女成為絕對的鏡頭焦點,但隨著節目程序的推進,圍繞明星家庭教育理念、消費習慣、思維邏輯等的探討愈發熱烈。

2016年,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出臺規定明確要求從數量、節目內容、播出時間等方面嚴格控制未成年人參加電視節目。

隨後,湖南衛視《爸爸去哪兒》棄臺轉網,浙江衛視《爸爸回來了》直接停播。此後,國內上星頻道中鮮少出現以兒童為常設嘉賓的綜藝節目。

再說迴天府少年團事件。對於經紀公司這一直接幕後推手而言,過早將“短期速成”的低齡偶像藝人推向市場實則冒著巨大風險,因其或將面對文娛市場高度不確定性和同類競品的激烈競爭,得失往往難以預測。但在當前傳播生態環境顯著變遷的宏觀背景下,偶像塑造的過程有了更為多元平臺,也因此這一群體被迫更頻繁地暴露在公眾視野之中,這或許直接催生了低齡養成偶像現象的出現。

社會學者戈夫曼曾提出“人際互動存在著前臺和後臺兩個區域,而個體因場景不同而呈現差異化的行為邏輯”,換言之,

公眾追捧的偶像或許在前臺還端著架子,到了後臺卻立刻敞起了褂子。

資訊社會的深入發展,“注意力經濟”大行其道,前臺與後臺間劃分也更為模糊,過往從不對公眾公開的大量後臺區域變成前臺,並逐漸成為吸引粉絲、運作偶像、獲取收益的重要內容之一。於是在舞臺表演之外,我們能看到更多的偶像以近乎“真實”的狀態出現在鏡頭面前的時刻。

長期活躍在公眾視野之中,更深刻契合受眾對於“養成”訴求的期待。所謂“養成系”是以培養、陪伴為訴求,粉絲在過程中深度參與偶像的發展成長,並在其成功中投入大量資金和情感的造星模式,其起源於日本,並透過AKB48等本土組合的成功運作而逐漸成熟。

因為這一模式的存在,進而行業出現所謂“媽媽粉”“阿姨粉”等群體,她們透過無處不在的凝視與參與,將個人情感偏好深刻投射至喜愛支援的公眾形象身上,從而在心理層面實現個體意志的深刻滲透,獲得更為深刻的滿足感。在不少從業者的固有認知裡,“養成系”與“低齡化”天然產生關聯,具體而言,

“養成”因“低齡”而更為持久深刻,“低齡”也因“養成”具備更為多樣可能。

“天府少年團”的出現並非國內低齡偶像團體濫觴。從時間歷程來看,自時代峰峻推出TFboys組合大獲成功起,國內偶像養成團體愈發呈現低齡化趨勢,資本瞄準“養成系”先後入場。此後,除時代峰峻趁熱推出二代、三代團外,樂華娛樂等公司也先後推出低齡偶像組合,除少數個例外大多最終銷聲匿跡。或許因為TFBOYS的成功足以令資本趨之若鶩,尤其今年偶像選秀節目遭遇封禁,一度令經紀公司發現以偶像養成團體填補市場需求的可能。

在外界看來,“天府少年團”與TFBOYS存在諸多相似之處,無論有意無意,同樣標榜“打造低齡偶像組合”的兩者難免進行一番比較,但為何“天府少年團”最終只能吞下苦澀的後果?

東施效顰的“天府少年團”,為何難以成為下一個TFboys?

樂華娛樂的養成式非限定新男子偶像組合YHBOYS| 圖片來源於網路

2013年TFBOYS正式出道時,王俊凱年僅14歲,而易烊千璽和王源則同為13歲。作為國內首個“少年養成系”男團,出道之初備受爭議和討論,甚至引發群嘲,其中就包括公眾對於年齡問題的質疑,而直至近年團隊成員先後成年、逐漸釐清市場定位並取得實績後,才被更為廣泛的市場受眾接受。

相較之下,“天府少年團”中更為低幼的組合成員無疑成為點燃公眾心中忿忿的直接導火索。

此外,面對與彼時截然不同的資訊傳播環境,自我意識逐漸覺醒的社會公眾得以更為敏捷、完整地掌握資訊,傳遞公眾關注,進而引導事件走向。正如此次事件中集中於社會平臺的公眾輿論極大推進相關部門對這一事件的關注與處理。

此外,此次“天府少年團”的落魄收場,或也與連日來國內一批偶像藝人的先後“塌房”事件難脫干係。對於社會公眾、尤其是“偶像經濟”的忠實受眾而言,突然從過往溢美之辭和心理投射構建的完美偶像幻覺中清醒過來,內心積聚的失望情緒進而轉化成極度憤怒的言行表達,於是他們紛紛以個人之力討伐文娛行業亂象,強烈要求肅清不正之風。

表面上是斥責“天府少年團”事件的不滿,實則表達出受眾對於國內偶像產業長此以往畸形發展的疲態與失落。

低齡不是趣味,行業仍需引導

“天府少年團”最終在輿論重壓下解散,但這仍難以宣告行業健康發展時代的到來。開啟短影片軟體,無數稚嫩臉龐成為鏡頭焦點,他們或可愛或呆萌,或才藝滿滿,或能言善辯,

“童顏”仍是“注意力經濟”時代用以裹挾流量的不二利器。

尤其在這個資訊高度公開的時代,所有人毫無徵兆地隨時暴露在公眾面前,而同樣面對著無所不在的“鏡頭”,有人避之不及,有人卻趨之若鶩。

日常分享確是人之常情,“借童獲利”卻是失德之舉,尤其是當這種無止盡曝光已經對兒童自身正常的身心發展與社會交往產生負面影響時,如果不及時喊“停”,後果難以設想。

“天府少年團”事件給予社會公眾的最大啟示,仍應是時刻警惕藏匿“圓夢”幌子下的無恥牟利行為。

早在2019年,國家廣播電視總局釋出《未成年人節目管理規定》,強調未成年人節目不得宣揚童星效應或者包裝、炒作明星子女。今年7月,中央網信辦啟動“清朗·暑期未成年人網路環境整治”專項行動,提出嚴禁16歲以下未成年人出鏡直播,嚴肅查處炒作“網紅兒童”行為的要求。但政策高壓下仍不時可見偷鑽空子的逐利行為,說明當前在制定和執行法規層面仍存在不足。修訂後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強調,保護未成年人應當堅持最有利於未成年人的原則,處理涉及未成年人事項時,應當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嚴,適應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發展的規律和特點,採取保護與教育相結合的方式。

當前,各級相關部門仍需在源頭嚴格管控那些為低齡偶像現象的出現提供便利的社會機構,加強對於事關文娛領域公眾輿情的實時把握,透過持續建立嚴格細緻的行業規則,從而矯正文娛市場的不正之風,切實保護未成年人群體的合法權益。

“揠苗助長”式的年少成名背後,必然涉及兒童家長作為監護人的職責缺位。

當“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功利心願,變成藝術包裝的“虐童行為”,讓兒童過早暴露在複雜混亂的娛樂環境之中,讓無盡通告剝奪他們本應擁有的輕鬆童年時光,無論最終成名與否,都不應是低齡兒童應該面對的境遇。

娛樂圈有句俗語“出名要趁早”,早期,無論是大陸地區還是港澳臺地區的當紅藝人,大多在年少時期被星探挖掘出道或參加比賽出名。

但年少成名除了帶來無盡的名利泡沫外,本人也必然面對異於常人的痛苦與煩惱。

對於低幼兒童的家長而言,時刻本著對孩子負責人態度,客觀衡量偶像練習出道模式的利弊得失,尤其摒棄短視的逐利心理,避免淪為“資本遊戲”的傀儡,透過制定科學合理的培養方案,進而積極引導孩子紮實根基、拓展視野、積累經歷,從而為未來某天的厚積薄發積蓄能量。

參考文獻:

[1]

時評:別讓偶像低齡化催生現實版“傷仲永”

http://www。jcrb。com/opinion/zywy/202108/t20210825_2312490。html

[2]低齡偶像,在抹殺孩子成長的珍貴歲月

https://new。qq。com/rain/a/20210822A09WPR00

[3]急速解散的“天府少年團”:出道僅4天,偶像低齡化備受爭議

https://new。qq。com/rain/a/20210825A0DHLN00

作者|

譚騰飛

圖片 | 來源於網路

美編 | 李承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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