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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荷拉恐嚇施暴案最終判刑1年,非法拍攝罪名不成立

據韓聯社報道,當地時間10月15日上午,韓國大法院(最高法院)就崔鍾範涉嫌對具荷拉恐嚇施暴案作出裁定,維持二審判決,崔鍾範獲刑1年,非法拍攝罪名不成立。

具荷拉恐嚇施暴案最終判刑1年,非法拍攝罪名不成立

崔鍾範

2018年8月,崔鍾範拍攝了具荷拉的不雅影片。同年9月,在與具荷拉的爭吵扭打中,崔鍾範威脅具荷拉將會向媒體提供關於她的不雅影片,要毀掉她的藝人事業。逼迫具荷拉下跪道歉。隨後,具荷拉因受到威脅向法院起訴。

具荷拉恐嚇施暴案最終判刑1年,非法拍攝罪名不成立

2019年8月,該案一審宣判,崔鍾範恐嚇、強迫、傷害、毀壞財物等罪名成立,但非法拍攝罪名不成立,被判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3年。

具荷拉不服判決,提起上訴。令輿論不滿的是,一審之後,曾是知名造型師的崔鍾範,在首爾江南區新沙洞開了一家髮型屋,更開派對慶祝,完全看不到他有意反省。

具荷拉恐嚇施暴案最終判刑1年,非法拍攝罪名不成立

具荷拉、崔鍾範

2020年7月2日,案件二審宣判,崔鍾範獲刑1年,當庭被捕,非法拍攝罪名不成立。雙方均不服判決,向大法院提請上訴。

2020年10月15日韓國大法院最終判決還是維持了1年有期徒刑的原審判決。

具荷拉恐嚇施暴案最終判刑1年,非法拍攝罪名不成立

崔鍾範

具荷拉的親哥哥具浩仁在二審判決後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透過二審的實刑宣判,可以稍微消除我家人的冤屈,從這一點看,是個小小的安慰。非法攝影嫌疑在重審中被判無罪,實刑只宣判1年,這是作為家人感到委屈的地方。”

具荷拉恐嚇施暴案最終判刑1年,非法拍攝罪名不成立

具荷拉2008年以女團KARA成員步入歌壇,之後涉足表演並亮相綜藝節目,開展多方面活動。

具荷拉恐嚇施暴案最終判刑1年,非法拍攝罪名不成立

最終,具荷拉因受到緩期起訴的處分而沒有參加審判,但她試圖做出極端的選擇,最終於2019年11月24日在首爾清潭洞的家中被發現死亡,享年28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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