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
很多人都習慣在觀看影視劇後,
去網路平臺上進行打分和點評,
這也方便為還沒有觀看的網友們提供參考。
但是,
影視劇還未播出,
網上就已經有大量評分,
出現“超前點評”,您見過嗎?
12月1日,
某古裝劇在網際網路平臺上線。
由於一些原因,
該劇的正式上線時間
比原來的“官宣”時間晚了將近一個小時。
然而,
在某知名打分平臺的短評打分割槽,
卻有大量評分在原定上線時間集中湧入。
這些短評呈現一星和五星兩極分化的狀態。
無獨有偶,在12月5日首播的某部懸疑網劇中,女主演尚未登場的前兩集播出後,網路社交平臺上同樣準時湧現了大量質疑其演技、臺詞的論調和一星短評。
兩部影視劇出現的“超前點評”現象
被網友和媒體質疑為水軍刷分控評。
業內人士指出,有些觀眾在評價影視作品時,難免會受“粉絲濾鏡”影響,因為自己喜歡或不喜歡某位演員,給作品打出更高或更低的分數。但是所謂的網路水軍們在進行刷分控評時,已經打破了“先看作品再打分”的基本規則。
有流量演員參與的影視作品,
往往出現刷分控評的現象比較多,
水軍接到任務之後可能都沒看過這部劇,
一模一樣的評論就出現在評論區了,
明顯是複製貼上的相同內容。
水軍的“威力”
在調查過程中,
記者以粉絲身份
進入某APP的一個水軍派單群,
發現在這個聊天群裡,
頻繁有人發出招聘兼職刷分控評的資訊。
業內人士指出,
往往一條1元錢甚至幾角錢的價格,
就能吸引大量水軍接單進行控評。
刷分控評,
往小了說,
有可能會對某部劇的口碑
或者觀看資料產生不利的影響,
從而對創作者的創作熱情產生一定的挫傷;
在製作層面,
公司在經濟上也會受到一定的損失,
從而不利於後續正常創作工作的開展。
而粗製濫造的影視作品透過流量造假,
也能成為“好評滿滿”的作品,
形成劣幣驅逐良幣的逆淘汰現象。
往大了說,
水軍控評的行為,
不僅會破壞打分平臺的客觀性與公信力,
甚至影響正常的文藝評論,
掩埋真相。
他們利用公眾間的資訊差,
矇蔽不知者,
煽動其情緒,
從而“帶節奏”達到控制輿論的目的;
而面對掌握真相的人群,
則是鼓動辱罵、人肉等暴力行為,
讓掌握真相的人不好發聲、不敢發聲,
將真相“靜音”,以此顛倒黑白。
水軍控評或涉嫌違法
水軍對影視劇控評的行為,不但對網友、影視產業發展以及打分平臺等方面產生不良影響,甚至還有可能涉嫌違法。
今年二月,有網友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官網上留言諮詢:“電視劇控評是否合法?”對此,官方給予迴應:控評涉嫌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可提交充足證據材料,向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舉報,也可直接撥打12315或登入12315網際網路平臺,進行申訴舉報。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中心研究員朱巍副教授表示,
控評一方面影響經營者的權利,
另一方面還影響消費者的知情權
和自由評價的權利,
從這兩個權利的角度來說,
控評都在《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制範圍。
國家網信辦近年來也出臺了《網路資訊內容生態治理規定》《網際網路使用者公眾賬號資訊服務管理規定》《網際網路跟帖評論服務管理規定》等多項規定,對網路水軍的刷帖控評行為有較為細化的規制。
“把平臺的主體責任具象化。明知道別人在搞這種水軍,那平臺一定要有一個必要措施,把水軍的東西過濾掉。在控評的過程中,這些水軍在從事一些非法經營的事情,表面侵害到了正常的傳播秩序、市場經營秩序,嚴重的話他可能涉及到非法經營罪,可能也會有刑事法律去進行規制。”
多方整治來真的
對於影視劇刷帖控評等行為,
需要多方共同合力治理,
才能還文藝評論一個清朗環境。
今年二月,
國家網信辦開展了
“清朗-春節網路環境”專項行動,
其中一項內容就是重點整治刷量控評行為,
彰顯了有關部門堅決治理
此類不良網路行為的態度。
平臺方擁有網路環境管理的權利和義務。
網路水軍之害從“新病”發展為“頑疾”,
種種亂象頻發——
釀成此禍的絕大部分原因
就是平臺監管的缺位。
除了有關部門的專項整治行動,
平臺自己也應加大應對力度:
可以利用技術手段辨別水軍賬號,
降低違規賬號的發言權,
甚至採取封號措施。
同時專家建議,
應提高影視機構營銷推廣行為的透明度,
行業協會、影視劇製作方等
也要加強行業自淨,
摒棄控評這樣的不正當競爭,
並對網友進行正向引導,
包括積極引領粉絲文化的良性發展,
提升年輕人的審美素養,
在價值觀、審美觀、人格培養上
加大影響力度。
針對影視劇控評現象,
要能形成常態化、長效化的治理機制,
還要解決控評維權案件的訴訟難點問題,
提升司法機關的審判質效,
提高網友的監督熱情,
為網友起訴維權提供方便,
降低網友的維權成本,
暢通維權渠道。
“以控治控”,
才能滅掉這場氾濫已久的“水災”。
(央視網)
找記者、求報道、求幫助,各大應用市場下載“齊魯壹點”APP或搜尋微信小程式“壹點情報站”,全省600多位主流媒體記者線上等你來報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