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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故事:李白一生竟有四段愛情故事

說到李白,大家更多想到李白的詩,今天不說詩,今天給大家來說一說李白這一生四段愛情故事。李白一生曾結過四次婚 ,這在魏顥的《李翰林集序》中早有記載。

一:許氏

李白與許氏的結婚,是他婚姻史上的第一次天作之合。對此,他在《上安州裴長史書》中曾有云:見鄉人相如大誇雲夢之事,雲楚有七澤,遂來觀焉。而許相公家見招,妻以孫女,使憩跡於此,至移三霜焉。文中的“許相公”高宗時曾為宰相,所謂“見招”即指李白上門為婿,也就是人贅許家。而由開元十六年秋至開元十八年秋,其間正好經歷了三個秋天,故李白才說“至移三霜”。

野史記載李白與許氏恩愛非常,並生有兒女。許氏死於何年?魏《序》沒有明確記載載,只是以“女既嫁而卒”略微涉及。對於這五個字的含義,眾說紛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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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劉氏

劉氏的身份,魏《序》沒有記載,從李白的詩文中去尋找答案。按李白在天寶元年秋奉詔入京時,曾寫有《南陵別兒童入京》,李白與許氏間的恩愛,在《寄遠》、《久別離》這兩首詩中即可見李白對許氏的感情深厚。這與李白在《南陵別兒童入京》中大罵的那位“會稽愚婦”,又是何等的大相徑庭!可見,這位“愚婦”並非許氏而為另外一人。

所以魏《序》中的“劉訣”,知其是非劉氏莫屬的。因為這位劉氏與漢代朱買臣的妻子一樣,嫌李白當時窮困潦倒,所以與李白“訣”,李白不久便奉詔人京,這才在詩中以當年的“會稽愚婦”諷喻之。這一事實說明,李白與劉氏的訣別,是在天寶元年的秋天以前,而許氏之卒,也就更為其前乃十分明白。這就是說,李白在許氏卒後,即移家江南,然後再與劉氏結婚,將家安置在南陵。

元二十六年許氏卒後即離安陸而至越中,其中的時間,正與他自己所說的“酒隱安陸,蹉跎十年”合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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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魯地一婦人

李白在天寶元年秋前與劉氏相“訣”後,未久即奉詔入京,直到天寶三年的春天才被賜金放還,途經梁園而遊魯,魏《序》中的“次合於魯地一婦人”,也就在這一時期。天寶年間李白在山東的行蹤,他與“魯地一婦人”結婚的時間,很有可能是在天寶四年初春之際。又據魏《序》可知,這位“魯地一婦人”與李白結婚後,曾生一子叫頗黎,則二人的夫妻時間較那位“愚婦”劉氏為長乃可論斷。

據詹鍈《李白詩文系年》,作詩時間在天寶九年,那時李白已經五十歲,而頗黎出生應該是在這之後。魏《序》述李白四次婚姻事止於天寶十三年五月,而其間尚“終娶於宋”,則頗黎出生到其母去世在天寶十一年前後,或前或後,確切時間暫時沒有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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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終娶於宋

魏《序》中的“終娶於宋”,研究者大都認為“宋”乃“宗”之誤,實則不對。所謂“終娶於宋”,是指李白第四次也是最後的一次結婚的地點為“宋”。但在宋地與李白結婚的這位女子姓“宗”。而這位宗氏,是李白“終娶於宋”的最後一個妻子。

李白與宗氏結婚後,一直是住在梁苑而不曾到過東魯,而李白也不曾將伯禽、頗黎移至梁苑,這種既成的事實表明,宗氏在與李白結婚前,似乎與李白曾達成過不予照拂孩子的協議。按安史亂始,李白與宗氏由梁苑南逃,沒有去過東魯,更不曾與宗氏去看望兩個孩子。

宗氏自從和李白結婚後,在十幾年的時間裡,對李白前妻的兒子是沒有盡其作為母親的責任的。 但是宗氏與李白結婚後之感情又十分誠摯殷密。這可以從李白在此期間所寫之《長相思》、《自代贈內》、《秋浦寄內》、《代贈遠》等詩中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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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著“詩仙”之稱的李白情感路線自然也頗為豐富,不然不會寫出那麼多優秀的詩集來。對古人我們更多的是敬仰,不置於任何評價,畢竟留給我們的東西都是精華

注:本文部分內內容節選自《唐代詩人婚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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