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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521這個日子我選擇離開你,並祝你永遠單身!

和男朋友處了不到一個月,剛開始的時候還是挺喜歡他的,我倆在一塊也挺開心的,就是最近發現了一些問題之後,感覺沒必要再處下去了。

昨天520,他給我發了250塊錢的紅包,但是我光買單吃飯的錢就花了350。

昨晚一起去逛商場,他買了兩本書,問我要不去星巴克看會書,我說可以,他說但是星巴克太貴了,我說沒事,他瞟了我一眼說那你請客(此時沒有一點開玩笑的成分)然後我就請了。

我們下午吃的肯德基也是我買的單,他連句我買吧都不說,哪怕是客氣客氣。。。 桌子上的娃娃還是我自己花了88給他抓的,他穿的衣服也是我剛給他買的。

在521這個日子我選擇離開你,並祝你永遠單身!

我說我買了雙鞋,他說什麼鞋,我說AJ,他說你怎麼不給我買一雙……你給我買過什麼東西?憑啥什麼都要我給你買?你自己沒錢嗎?

昨天他生日我送了一條腰帶、一隻AJ鞋的鑰匙扣、一件衣服和一個詹姆斯手辦。桌子我買的,椅子我買的,地毯我買的,零食也都是我給他買的!

在521這個日子我選擇離開你,並祝你永遠單身!

今天早上睡醒已經10點多了,他和我說:我點外賣了?我說哦哦點吧。結果他不但沒點還睡著了!沒辦法,我餓了就自己點了。 然後他睡醒之後還問我點沒點外賣,我當時就特別想懟他,但我還是憋住了。

我為了他一個人留在了青島,可他老是和我玩小心機,他一個月工資三萬,而我現在是無業遊民,兩杯星巴克他嫌貴讓我請,我們兩個出去吃飯幹什麼,都是我主動去買單,他和我在一起就是出去玩、吃飯,都想讓我花錢,他自己不花,偶爾還得跟我發發脾氣。

在521這個日子我選擇離開你,並祝你永遠單身!

一個月的工資三萬已經算很高了吧,我前男友一個月工資2600,願意為我花兩千,他是一個月工資三萬一分都不想給我花,他只捨得為他自己花錢,自己買副眼鏡1000多,喝杯奶茶捨不得。我懂了為啥他能單身兩年!

我第一次對一個男的這麼好,可能就是對他太好了,他反倒覺得我對他的好都是理所應當的吧。

心累,失望,已經是521,我卻決定對他說分手,回家,回自己的城市待著,畢竟在青島除了他誰都不認識了,以後再也不相信愛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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