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愛八年的未婚夫來找我提分手,理由是他愛上了新來的同事。
兩個人相識不到一個月,他就無可救藥地愛上了她,而那個女孩比他小了整整十歲。
看著未婚夫哀哀欲絕的模樣,讓我恍惚地以為,是我做了對不起他的事。
三個月後,前未婚夫再次找到了我。同樣的哀哀欲絕,這一次他是祈求我的原諒,並求複合。
原來,這三個月的相處他才發現,那個女孩同時和單位以及單位外的幾個男人,同時都保持著曖昧。
他努力過,挽回過,不過那個女孩還是毅然決然的離職,去了其他的城市。
我想知道,我是多麼“賢妻良母”才能夠讓前未婚夫在分手三個月之後,再次找到我,並且是求複合。
真的是很諷刺。
他能夠放棄八年的感情,轉而投身到下一場戀愛中。
在不瞭解對方人品、三觀後,就能夠草草的和我說分手。
八年,我陪他走過了青春和人生多少重要的日子,那麼長的一段路,他走著走著就散了。
這樣一個男人,你很難保證,即便有一天我們真的結婚了,他不會為了別的女人拋妻棄子。
一個女人,當她過了想要和你結婚的那個時間點,那麼你再怎樣努力都無濟於事。
況且,他當初又是以這種劈腿的方式退場。
顧遙曾經說:別管家裡的女人是什麼樣,男人都一樣賤,家裡的飯菜好不好吃不重要,外面的屎沒吃過都是新鮮的!
現在,我也相信了。
有人問我,你不可惜嗎?你用八年青春都沒有得到的,別人一個月就得到了?
我說:
難道我不該為自己慶幸嗎?畢竟我沒有成為那個拖家帶口,祈求他不要離開我和孩子的女人。
有一種離開,就是為了成全你,成為更好的人。
當然,我也會心痛和心碎。
可是比起我那不值當的八年青春,我更希望自己有一個幸福的未來。
作為女人,總是喜歡陷入不自知的“習慣”當中,總是習慣相信,自己為自己編織的“夢境”裡。
可是作為男人,總是習慣用痛苦來驗證一段感情,一個人在自己的生命中有多重要。
可是,痛苦從來都是用來成長而不是挽回的。它讓你明白,在一段感情中,什麼是責任。
所以,戀愛多久分開會可惜?
其實,多久都不會可惜,可惜的是你明知道前路漫漫,沒有盡頭,卻還是沒有勇氣說在見。
總是會有人以不同的方式退場,而每一個退場的人,總是會教會你些什麼。
前未婚夫還是會偶爾來打擾一下,可是在我看來“遲到的深情,比草都賤。”我可以無視他給我帶來的傷害,可以開明的將所有往事一筆勾銷,可是我卻永遠做不到,祝福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