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真的沒有吸毒啊,太冤枉了。”9月18日下午17時許,永安市公安機關在開展禁毒行動時,用三合一尿檢對一對中年夫婦例行檢查,結果尿檢呈嗎啡陽性,有吸毒嫌疑,可兩人堅稱自己從未碰過毒品。
說了你可能不信,是老鴨湯先動的手!
經過民警的調查,均未有吸毒史的周某、彭某夫婦,於9月16日晚在家燉煮鴨湯時加入了私自購買的罌粟殼。食用後,隔日外出務工,途中遇民警檢查,因使用含有罌粟成分的老鴨湯,所以尿檢呈嗎啡陽性。雖然周某、彭某夫婦沒有吸毒,但在明知個人不能使用罌粟殼的情況下仍然使用,因情節輕微,永安市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第七十一條第三款對其各處以200元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一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三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非法種植罌粟不滿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少量未經滅活的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種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運輸、買賣、儲存、使用少量罌粟殼的。
有前款第一項行為,在成熟前自行剷除的,不予處罰。
罌粟殼具有使人上癮以及危害健康的可能
小編提醒
罌粟殼,俗稱大煙殼,是毒品原植物的組成部分,含有嗎啡,食用後可使人體產生依賴性,形成隱癖,對人體有一定毒害作用。被列為非食用物質,禁止在食品中新增。經臨床醫學表明,罌粟殼中的生物鹼雖然含量較少,但對於普通人來說,長期食用容易成癮。並且,長期食用含有罌粟殼的食物,還會對人體神經系統造成損害,並可能造成慢性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