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不等式的學習要和解方程聯絡起來,進行類比。無論是依據、步驟還是易錯點和檢驗方法,都有很多相似的地方。
一、
依據
解方程的依據是等式的性質,解不等式的依據是不等式的性質。相同點都是關於加減乘除的,不同之處在於等式的性質有2條,而不等式的性質有3條。
性質1都是關於加減的,
同加同減仍成立
。
性質2
等式的性質
是
同乘同除
(除數不為零)
仍成立
,
不等式的性質
是
同乘同除以正數仍成
立。(第一個同除指的是除法,為了順口,主要是為了輔助理解、記憶,也可以記成
同乘同除以非零數仍成立
,但要注意可以乘0)
不等式的性質3 不等式兩邊同乘或同除以負數時,不等式是不成立的,需要改變不等號的方向才能使不等式成立。
同乘同除以負數,方向變
。
★以上口訣都是為了便於理解,記憶時還是要以課本為準。
二、
步驟及易錯點
1、
步驟
步驟可以完全套用解方程的步驟:去分母、去括號、移項、合併同類項、係數化為1。同解方程一樣,每一個步驟並不是必須,對於特定的題目,可能會省略其中幾個步驟;順序也一樣,通常按這個順序來求解,對於特定的題目可以靈活處理,比如不等式中有分母,但比較簡單時也可以不去分母;再比如,去括號後如果項數較多,也可以先合併同類項再移項。
2、
易錯點
①去分母時,忘乘不含分母項(
每項都要乘
);
②去括號時,只乘括號第一項(每
項都要乘
);
③去括號時,忘變號(
帶號一起乘
);
④移項未變號,未移項亂變號(
移項要變號,誰移誰變號
)
⑤係數化為1,係數為負時,不等號方向未改變(
係數為負,方向變
)
⑥係數化為1時,分子分母顛倒(
係數作分母
)
你能找出其中錯誤並改正嗎?
三、
檢驗
方程可以代入檢驗,不等式能不能檢驗呢?當然可以!
不等式的檢驗分2步:
①驗數字。
把數字代入原不等式,看左右兩邊是否相等,如果相等,則數字沒問題。
②驗方向。
重點觀察最後一步係數是否為負,不等號方向是否改變。更嚴格的檢驗方式是代入解集中除端點外的另一個數字,看原不等式是否成立。
如果題目要求在數軸上表示解集,還要檢查空心、實心以及方向。方向理解不了記不清的,可以把>、<
看成箭頭
,
尖兒朝哪兒,就畫向哪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