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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敬明起訴李楓誹謗案二審再被駁回!網友:僅僅是因為證據不足?

在近日,北京法院官網公開了郭敬明和李楓誹謗案件二審的刑事裁定書。

郭敬明起訴李楓誹謗案二審再被駁回!網友:僅僅是因為證據不足?

針對此案,二審做出了最終裁定:駁回郭敬明上訴,維持原判!

就在去年8月份的時候,郭敬明旗下李楓突然“反水”,釋出了長文——“關於郭敬明致所有人”,表明身為公眾人物,作家兼導演的郭敬明先生曾經對他事實“性騷擾”。並且還特意地@了一種公眾官博。

郭敬明起訴李楓誹謗案二審再被駁回!網友:僅僅是因為證據不足?

這個訊息一經傳出,立刻就引來了軒然大波。在之後他更是釋出微博,直言勸告全天下的男性同胞們“珍愛生命,遠離敬明”,大有一種與小四戰鬥到底的意思在。

郭敬明起訴李楓誹謗案二審再被駁回!網友:僅僅是因為證據不足?

事件發酵到這個地步,就是郭小四也坐不住了,在兩小時之後,他做出了明確回覆,簡潔而又深刻:

郭敬明起訴李楓誹謗案二審再被駁回!網友:僅僅是因為證據不足?

並且在之後更是對其進行了訴訟,指控李楓完全就是在捏造事實,損害自己名譽,認為李楓現在已經是構成了誹謗罪。

郭敬明起訴李楓誹謗案二審再被駁回!網友:僅僅是因為證據不足?

不過遺憾的是,在今年5月份的時候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裁定認為,郭敬明指認李楓誹謗一案,缺少罪證。最終駁回郭敬明對李楓的起訴。而郭小四則是表示不服,再次提出上訴。

而郭小四看來,原裁定的那個所謂的“缺乏罪證”簡直就是無稽之談,認為自己向原審法院所提供的罪證絕對是“夠分量”;

而且原審法院在以“罪證不足”的理由駁回起訴的同時,卻根本就不向自己說明究竟哪一方面的證據,這樣的程式也是嚴重限制了自己正常行使“舉證權”;

不過針對郭小四所提供的的上訴理由,二審法院表示:在之前郭敬明想一身法院所提交的“公證書”等一系列證據經審查之後,能證明的事實僅僅為:李楓確實在微博當中釋出了涉案文章,並且“很受歡迎”。瀏覽次數5000次以上,轉發次數500次以上。

也就是說在二審法院看來:這篇所謂的涉案文章究竟是否系被告人故意捏造和散佈,並沒有什麼實質性的證據。

如果基於本案此種證據看庭的話,恐怕很有可能成為被告方“自證無罪”的獨角戲。所以一審法院駁回起訴也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既然這樣,那麼郭敬明的上訴自然是被駁回了,維持原裁定。

而對此,網友們也是紛紛議論推測:李楓可是指名道姓的說他“性騷擾”了,到頭來小四卻連個拿得出手的證據都沒有,看來真的是非常的不利了。甚至還有的網友猜測,除了證據不足之外是不是還別的“難言之隱”?

不知道對此,你又是怎麼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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