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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騎摩托闖卡還辱警 上網炫耀獲刑7個月

男子許某在實驗道路內違規駕駛京B車牌摩托車,遇交警檢查時,拒不停車,還朝交警豎中指,並將該影片發至網上炫耀。北青-北京頭條記者11月16日獲悉,北京西城法院因尋釁滋事罪,判處許某有期徒刑7個月。

北京西城檢察院指控,2019年11月28日15時許,許某駕駛兩輪摩托車(車牌號京BUD332),違反懸掛京B車牌的摩托車不得進入北京市四環以內的道路行駛的規定。

由南向北行駛至西城區南新華街師大附中門前,遇交通民警胡某及輔警王某的檢查。輔警王某、民警胡某先後兩次示意其停車接受檢查時,其拒不停車,行駛過後還向王某、胡某伸出代表侮辱性的中指手勢。

許某回家後,將頭盔上攝錄的上述影片,利用電腦進行編輯剪接後上傳至抖音及微博。經影片資訊資料鑑定,傳至抖音累計播放量2個,傳送至微博的影片,經他人轉發,有2647人次的閱讀。

經公安機關偵查,於2019年12月5日許某被查獲。

庭審中,許某當庭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提出異議,表示認罪。

西城法院認為,許某為了發洩不滿情緒,將其向交通民警伸出中指進行侮辱的影片傳送至網際網路,利用資訊網路辱罵他人情節惡劣的行為,妨害了社會管理秩序,已經構成了尋釁滋事罪,依法應予以懲處。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第六十七條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資訊網路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之規定,判決被告人許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

判決作出後,許某未上訴,現判決已生效。

(來源:北京頭條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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