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娛樂/ 正文

丈夫回前妻家過日子,順手帶走家中16只雞,妻子沒有收入不敢離婚

三個月前,劉媛芳的丈夫王國志突然拿走了家中的米和菜離開,還帶走16只雞,劉媛芳透過打聽,原來丈夫去前妻家過日子去了。

直到昨天,王國志才和他兒子回到了家,劉媛芳看到繼子進門後,雙方產生了肢體撕扯,導致劉媛芳受了傷。

根據劉媛芳猜測,丈夫想和前妻復婚,而他兩個兒子也堅決站在父親一邊,自己將面臨老無所依的境地。

劉媛芳沒有辦法,只能找來電臺情況調解員協調夫妻關係,她擔心丈夫和前妻復婚後,自己被掃地出門。

王國志否認了妻子猜測,他直言當年前妻背叛了家庭,是自己主動離的婚,不會復婚,而這次回家也是與前妻吵了架。

74歲的王國志身體不便需要有人照顧,三個月前劉媛芳因為回孃家養病,沒人照顧他,所以兒子才將他接到母親家讓母親照顧,但王國志在前妻家住得並不舒服。

既然王國志不打算和前妻復婚,為何其長子對繼母劉媛芳動手呢?其中又有什麼隱情?

原來,昨天繼子送王國志回家後,劉媛芳說什麼都不開門,繼子情緒失控才出現過激行為。

丈夫回前妻家過日子,順手帶走家中16只雞,妻子沒有收入不敢離婚

劉媛芳

劉媛芳之所以不想開門,是害怕繼子拿走家中東西,畢竟王國志上次離家帶走的米和菜,就是繼子所為。

如今繼子對自己動了手,劉媛芳傷心至極,感覺就像寄人籬下,因為在丈夫離家的三個月中,沒有收入來源的劉媛芳只能燒柴做飯,每天都過

戰戰兢兢。

為什麼劉媛芳也有子女,還擔心沒有養呢?因為她結過3次婚,第一次婆家人不待見她,將她掃地出門;第二任丈夫又背叛了婚姻,直到她人到中年在長沙打工,認識了王國志,才有了第三段婚姻。

子女承諾養劉媛芳,前提是不許她再改嫁,自從她又嫁給王國志後,王國志又不允許她去子女家住,導致她無法去照看子女的孩子,因此事兒子女兒與她產生了矛盾,基本不再往來。

如今子女不管她,而王國志也不給她錢,她自己身體也不好,她感覺丈夫從沒把她當妻子看待,只把她洗衣做飯的保姆,於是提出與王國志離婚,她想讓王國志給自己一筆錢讓自己養老。

王國志的態度很堅決,你要離婚的話一分錢都沒有,因為我自己買藥的錢都不夠用。

丈夫回前妻家過日子,順手帶走家中16只雞,妻子沒有收入不敢離婚

王國志

劉媛芳現在總是痛恨當初被王國志騙上賊船,倆人最初打工相識時,大她10歲的王國志讓她辭職別幹了,承諾自己養得起她,這樣她才嫁給了王國志。

那時候王國志單位分的房子面臨拆遷,王國志當然有底氣,可沒成想王國志所在的單位破產倒了,房子拆了後補貼根本沒有,只有每個月1200元的過渡費,現在房子都已經拆了8年了,想拿到拆遷款遙遙無期。

拿不到拆遷款算了,照顧王國志她也無怨無悔,可最讓她受不了的是王國志

隔三岔五

就回前妻家住,這讓她這個現任妻子有何臉面?

王國志也沒有退路,他每個月只有3000元退休金,大部分用來買藥,勉強維持兩人生活,一旦離婚,沒人照顧他不說,他更沒有錢補償劉媛芳,所以,他的態度是既不離婚也不給錢。

見王國志不同意離婚也不給自己錢,劉媛芳收拾東西打算直接離開家,避開繼子風芒。

自從上次她和繼子產生衝突後,她非常沒有安全感,害怕繼子

再對

自己動手,當然,如果丈夫能保證她的安全,她願意再給丈夫一次機會。

丈夫回前妻家過日子,順手帶走家中16只雞,妻子沒有收入不敢離婚

劉媛芳擔心老無所依

在劉媛芳與王國志的夫妻矛盾中,兩方都有錯誤,劉媛芳的錯誤在於過度依賴於婚姻養老,而忽略了與子女的關係,沒有給自己留後路。

劉媛芳比王國志小10歲,今年已經64歲,到了養老的年紀,她唯一養老的希望就是王國志,因為她自己是沒有收入的。

當初劉媛芳尚且健康

時打

著零工,如果在這期間她給自己賺出一筆錢養老或繳納上養老保險,加上有兒有女,養老尚且有保障,但她卻輕信王國志的房子徵收承諾,自斷前程嫁給王國志,沒成想是鏡花水月。

雖然王國志沒有得到徵收款怨不得他,但劉媛芳在當時卻有足夠的選擇餘地來為自己養老做準備,她為了照顧王國志偏偏錯過了這個空窗期,直到自己的身體狀況無法照顧王國志後,受到王國志冷遇。

當初子女勸她不要再婚,以她兩次婚姻失敗的經歷,的確沒有第三次結婚的需要,如果這時她能聽從子女建議,完全可以將養老希望寄託在子女身上。

正因為她再婚後為照顧後老伴兒而不管孫輩兒的行為,讓子女感到憤怒,才造成了今天局面。

丈夫回前妻家過日子,順手帶走家中16只雞,妻子沒有收入不敢離婚

劉媛芳無處可去

至於王國志對待劉媛芳只能用薄情寡義來形容,從頭到尾他也沒把劉媛芳當妻子看待,而是隻當作一個可以照顧自己的保姆,他不想離婚,無非也是不想失去一個照顧自己的人罷了。

王國志當初娶劉媛芳,不排除想找個伴兒想法,這是人之常情,劉媛芳到他家後,因為沒有工作,他每個月給劉媛芳1000元錢零花,也無可厚非。

問題在於,王國志只負責給劉媛芳錢花,讓劉媛芳照顧自己,卻並沒有盡到一個丈夫的責任,沒有給予過劉媛芳任何溫暖,這樣一來,那每月1000元的零花錢,和僱傭保姆的費用有何區別?

舉個例子,當劉媛芳身體不便時,他就和兒子回到前妻家,

明目張膽

住在一起,這種做法何曾考慮過劉媛芳感受?他又何嘗把自己當作劉媛芳丈夫?擺明就沒把現任妻子放在眼裡過。

最過分的是,在他和兒子回前妻家時,居然帶走了米和菜,前後還帶走16只雞,他明知道劉媛芳沒有收入吃飯都費勁,還這樣做,意欲何在?

能把無依無靠的劉媛芳逼出離婚想法,可見王國志的冷漠。

丈夫回前妻家過日子,順手帶走家中16只雞,妻子沒有收入不敢離婚

夫妻倆爭執

這對半路夫妻的境遇帶給我們兩點啟示,第一點啟示是半路夫妻之間要有足夠的信任,否則就要給自己留一條後路,避免劉媛芳式的悲劇。

半路夫妻普遍缺乏感情基礎,尤其中年半路夫妻,想重新談情說愛基本不現實,有幾人不是為了搭個伴兒過日子而結婚呢?

因為原來家庭的影響,雙方都有各自的財產和子女,雙方不可避免會存在互相提防的情況,如果雙方還缺乏足夠信任,想把晚年歸宿寄託在對方身上就不太靠譜了。

就拿王國志來說,他一直都提防著劉媛芳,否則為什麼在前妻那裡還給自己留了一條後路?不就是看劉媛芳身體不好了,無法照顧自己了,才這樣做?

王國志為何離開家後,把家裡吃的東西都拿走?這是丈夫對待妻子的方式?很明顯他就沒把劉媛芳當家里人。

至於劉媛芳,也對王國志沒什麼感情,嫁人無非就是有個吃飯的地方,有張不挨凍的床,當她發現王國志也不能給予自己保障時,也把離婚提上日程。

再婚夫妻要想好好過日子,最需要明確的是財產支配權,這比感情更重要。

丈夫回前妻家過日子,順手帶走家中16只雞,妻子沒有收入不敢離婚

劉媛芳

第二點啟示是一定要捋順和雙方子女的關係,劉媛芳和王國志走到這一步,受到雙方子女的影響不可謂不深,子女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他們的抉擇和命運。

兩人都離過婚,劉媛芳與原配育有一子一女,王國志有兩個兒子,如果和雙方子女保持融洽關係,做好溝通,未必會走到這一步。

劉媛芳和子女沒有搞好關係,子女如今與她不再來往,固然有自己的問題,可她為了王國志付出了不值得付出的這麼多年,而忽視了子女對她的需要,她也有責任。

至於王國志,在兒子對繼母動手時根本沒有勸導,也沒有加以阻攔,對兒子把自己接回前妻家的行為持順其自然的態度,說明他對兒子行為缺乏約束力,沒有一個父親應該有的威嚴。

不管任何子女,對繼父繼母都是排斥的,這是人性使然,這對再婚夫妻如何與子女溝通提出了更高要求,如果真想過好眼下的日子,父母應該具備和子女溝通並和諧相處的能力,以此化解家庭矛盾。

顯然,劉媛芳和王國志都不具備這種能力,夫妻尚且無法溝通,何況子女呢?

丈夫回前妻家過日子,順手帶走家中16只雞,妻子沒有收入不敢離婚

劉媛芳抱怨

結語:

在調解員的協調下,劉媛芳同意暫時不離婚,而是

再給

王國志一次機會,希望他不要總往前妻家跑,也希望他能夠協調好自己和繼子的關係。

劉媛芳說是給王國志機會,難道不是給自己機會嗎?如果她真的和王國志離婚,只能去找不接納自己的子女,估計要走法律程式,這是誰都不願意看到的。

事實上,兩個人雖然沒有感情,但目前誰都離不開誰,王國志需要劉媛芳的照顧,劉媛芳需要王國志提供的這個家棲息。

表面上,兩人是在妥協,事實上,都是面臨著養老的困境,抱團取暖是沒有選擇的選擇。

也許,他們的結局,也是很多離異者的最終歸宿,所以說,結婚離婚都要謹慎,年輕時的任性,總會在夕陽晚景時買單的。

相關文章

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