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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非法新增西藥成分“降糖茶”,女子被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新京報訊(記者 張靜姝)1月18日上午,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東城法院”)對一起涉嫌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依法進行開庭審理。被告人楊某銷售含非法新增的西藥成分格列苯脲和二甲雙胍的“降糖茶”,一年時間內總計銷售額95萬餘元。公訴機關對楊某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請求法院判令楊某承擔銷售價款十倍的賠償金,共計326萬餘元。該案將擇期宣判。

庭審現場,公訴機關指控稱,被告人楊某在2019年12月至2020年11月間從熊某(在逃)處大量進購散裝“降糖茶”,透過網路聯絡、傳送快遞等方式對外銷售,銷售金額共計人民幣95萬餘元。經檢測,楊某銷售的“降糖茶”中含有非法新增的西藥成分格列苯脲和二甲雙胍。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楊某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情節特別嚴重,應以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其無證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的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定,應對其違法行為承擔民事責任。

為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公訴機關對楊某同時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請求判令楊某承擔銷售價款十倍的賠償金共計3266000元。同時,判令楊某以在國家級媒體上公佈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事實的方式向社會公開賠禮道歉,判令楊某在國家級媒體上對經營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說明危害成分,消除危險。

1月18日上午,東城法院組成七人合議庭對案件進行了公開審理,楊某當庭表示認罪認罰。本案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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