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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讀記:哪本書值得你一讀再讀

讀魯迅重新成為我的起點

張 豐

作為“最瞭解中國人”的作家,他的洞見永不過時。他充滿“當下性”,甚至會時時刺痛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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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碩士讀的是中國現代文學,魯迅應該是必須認真讀的作家。但是,直到我讀研二的時候,才決定認真讀一遍《魯迅全集》。2004年冬天的北京地壇書市,我花260元買了一套二手《魯迅全集》,扛回了學校。

那是我第一次認真讀《魯迅全集》。因為是二手書,有一種特別的感覺:前幾卷都有這套書原主人的批註,用的是細細的鉛筆,字型娟秀,我猜那一定是一位女性。她為什麼要讀魯迅呢,有著怎樣的故事?讀到後來我有點得意,因為後面的幾卷都沒有批註了。我比她(希望是她不是他)讀得更多。

讀《魯迅全集》對我來說有直接的收穫,因為我的碩士畢業論文有相關內容。但是,畢業後,我沒有再從事研究現代文學的工作,在畢業前夕,我把《魯迅全集》賣給了一位同學,價格仍然是260元。這讓我感到自己賺大了,也感受到經典的價值,它是不容易貶值的。

2009年,我已經畢業4年,在網上和一位朋友聊天。她問我生日願望是什麼,我說,希望能再次擁有一套《魯迅全集》。沒想到,她當即就在網上下單買了一套,兩天後就送到了我上班的地方。那時我租住在四川大學一個宿舍,下夜班後,我打車回去,但是從大門到住所,必須自己搬運——我流了和幾年前一樣的汗水。有一種奇妙的感覺,我似乎回到了當初的讀書時光。

這套新版《魯迅全集》,打折後是560元。我已經參加工作,也不是買不起,但是不經意間一句話,卻讓我再次擁有一套嶄新的《魯迅全集》。和書有關的友誼,總是最單純最動人的,我暗下決心,一定要好好通讀一遍,才能對得起朋友這份心意。

接下來是我人生中最愜意的一段時光。我在報社上夜班,要在下午4點到崗。每天早上10點起床後,我在川大找一個教室,坐下來認真讀《魯迅全集》,到下午3點起身步行去報社,這樣我每天都可以看5個小時。

為什麼要讀魯迅?對我來說,最直接的原因是被朋友送書感動,必須讀完才對得起她。這一次讀全集和讀書的時候有很大不同,那時是“專業”,要做論文,心中想著前人的研究成果,看能不能讀出新意來。這一次沒有任何人要求我讀,也不需要做任何研究,完全迴歸“普通讀者”本位。

正是在這種情況下,我接觸到一個更可愛、更真實也更個人化的魯迅,也就是“我的魯迅”。讀《兩地書》中他和許廣平的通訊,感受到他作為一個讀書人的浪漫、小氣和膽怯。他是一個普通男人,有一點小心思,但是不太會談戀愛。那時,他已經是一個名教授、名作家,但又多麼笨拙,而這種笨拙又讓人感動。

後來,我沒有再從頭到尾通讀過《魯迅全集》,但是幾乎每年都會隨便挑一卷認真讀一下,包括他的日記。第一次讀《魯迅日記》的時候,心中裝的是“現代文學史”,希望每一頁都有深意。但是現在再讀,就真的是讀日記本身。他是怎麼逛書店的,日常花銷是多少,為哪些事生氣,我獲得的是一個生活化的魯迅。比如,我讀日記後得知,魯迅在上海的時候,是喜歡喝咖啡的,而且是冰咖啡。

這些年讀得最多的是《故鄉》。這篇小說的一部分,曾入選中學課本,告訴我們少年閏土是多麼單純美好,而中年閏土則愚昧麻木,這都是舊社會的錯。如果讀完全篇,你會發現小說中“我”的悲哀。他在故鄉中看不到希望,但是又不願意絕望,於是再次出發,到大城市尋找答案。

我把《故鄉》看成是中國現代“還鄉記”的鼻祖,到現在為止,都沒有作品真正超越它。魯迅在故鄉中看到的景象,和今天我們從大城市返回農村老家看到的,有什麼根本性不同嗎?並沒有。我們看到的仍然是觀念和人之間的隔閡,仍然是童年的消逝和成年人溝通的困難。這篇小說是1921年寫的,已經超過100年了,但是中國人仍然沒有走出“故鄉”。

魯迅重新成為我思考的起點。我已經忘記自己曾把讀魯迅當成專業,而只把它當成常讀常新的日常讀物。有一陣子,我想寫一個系列的“魯迅專訪”,就很多熱點新聞事件求教於他,相信他老人家會給出精彩的答案。他當然不知道網際網路是何物,但是作為“最瞭解中國人”的作家,他的洞見永不過時。他充滿“當下性”,甚至會時時刺痛我們。

生活的事實 是什麼

林 蔚

毛姆對人性複雜度、生活多樣化和命運不可知的洞察細緻入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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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評論家們圍繞著一句“二流裡的高手”,至今仍在為毛姆的文壇地位爭論不休,但依舊不妨礙我對毛姆的熱愛。比如這本譯林出版社的《毛姆短篇小說精選集》,即便我對情節已瞭如指掌,但時讀時新,在不同年齡境遇下讀來,總會有不同的感悟。

精選集裡的故事發生在不同國度,景色迷人的大溪地,風情濃厚的南洋,熱情明媚的義大利,等等。人物也是形象各異,搏命謀生的舞女,傲氣的流浪漢,轉變人生軌道的銀行經理……23個短篇勾畫出一幅異國市井長卷。然而除去異國情調的舞臺,撕去風格迥異的外表,你看到的是角色深處赤裸裸的真實人性,或貪婪偽善,或高傲正直,有對慾望的追求,也受倫理的剋制。你會不由自主地聯想起身邊某個人物,甚至是自己。

比如《午餐》裡那個言不由衷的貪婪婦人。“我”和有過一面之緣的女讀者久別重逢,前塵往事頓時湧上心頭。囊中羞澀的“我”當年被恭維著去請客,結果這個“只吃一道菜”的女讀者“只吃”了頭等鮭魚香檳龍鬚菜魚子醬,吃掉了“我”整整一個月的生活費。生活裡也常會遇到這種似曾相識的人吧?但一看到結尾,讀者就感同身受地拍案大笑起來。“你暗自得意地看著這個結果也還是可以原諒的。今天她體重三百磅。”

毒舌是毛姆的拿手好戲。但只將刻薄作為其特色,未免太過膚淺。毛姆的厲害之處在於,他常以第一人稱進入故事,冷眼旁觀,娓娓道來。有時候情節是平淡的,甚至有點絮絮叨叨,但不經意間一個峰迴路轉,令你心中猛然一顫。

《獅皮》就令人感慨萬千。偽造身世的小混混羅伯特搭上了有錢的寡婦,搖身一變成了上流社會里的“紳士”,結果在一場火災中為了救一隻小狗而葬身火海。

毛姆的文字是犀利的。“假裝了這麼多年的紳士,結果都忘了這完全都是在作假了,最後他已經身不由己,只能按照他那個愚蠢、死板的頭腦中認為一個紳士必須如何行動的標準來行動。他已經分不清作假與真實之間的區別,他已經把自己的生命犧牲給了一種偽造的英雄主義了。”但尖刻中仍有悲憫和寬容。在結尾,唯一知道羅伯特真面目且冷嘲熱諷過的浪蕩子哈代說了一句話:“弗雷斯捷太太,他是個真正豪俠的紳士。”

這是我熱愛毛姆的另一個原因。他的故事和人物從來不是非黑即白的,一件事可以是溫暖的也可以是惡毒的,比如因追求愛情最後家破人亡的《美德》;一個人可以同時卑微又驕傲,比如《流浪漢》。毛姆對人性複雜度、生活多樣化和命運不可知的洞察細緻入微。

所以我們從相似的故事背景看到完全不同的結局走向。《愛德華·巴納德的墮落》說的是要去大溪地大幹一番事業的城市青年愛德華墮落了,他拋棄了當初的雄心壯志和世俗的成功標準,融入當地的悠閒生活,樂不思蜀了。“我希望我過的是樸實、寧靜、幸福的生活。儘管沒有什麼大作為,我將也是在‘美’中過此一生。你是不是認為我滿足於這一些東西太沒有志氣了?我們知道,假如一個人得到了整個世界卻丟失了自己的靈魂,那他是沒有什麼意義的。我認為我已經獲得我的靈魂了。”而在《吞食魔果的人》中,同樣是逃離文明世界隱居海島的原銀行經理威爾遜,遭遇的卻是淒涼結局。這個“勇於掌握自己人生軌跡的人”在得意盡歡了25年之後,年金保險到期。但威爾遜的意志已變得軟綿無力,最後死於窮困潦倒。

人生是沒有標準答案的,就像《生活的事實》。父親亨利非常苦惱,因為他的忠告孩子一條都沒有遵守,結果卻堪稱完美。“命運無權跟人玩這樣的惡作劇。”亨利氣呼呼地向老友們尋求答案。結果誰都沒法告訴他。

生活的事實是什麼?毛姆不動聲色地講述著世間百態人情冷暖,最後把思考留給了讀者自己。

《我要做好孩子》: 努力活出理想的模樣

安 納

金鈴的故事於她走進考場的那一刻收尾,可每個被她吸引和打動的孩子,終究會走過故事定格的時間,奔向“金鈴長大後可能經歷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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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覆閱讀一本書的目的和契機很多,有時候我們是為了在黑暗中“追光”,想從一本好書裡持續獲取營養和前行方向;也有時候,我們僅僅是為了毫無意義地“曬曬太陽”,在不同年齡階段讀同一個故事,讓飛逝的時光留下淺淡而溫暖的刻度。

小學時,我從父母的書架上翻到一本彼時的暢銷新書:作家黃蓓佳的《我要做好孩子》。這本被歸類為“兒童文學”的長篇小說,竟成了我後來反覆閱讀的書目之一。

《我要做好孩子》以6年級小學生金鈴的“小升初”衝刺倒計時為背景,講述這個學習成績中等,但機敏、善良、正直的女孩子,在這一年與家人、老師、同學共同經歷的故事。

我第一次翻到這本書時,距“小升初”衝刺還有兩年,可以說,那會兒日子還算輕鬆愉悅,並不能完全理解衝刺的緊張感。但是,作者的文字是那麼鮮活有趣,我抱著讀幽默故事的心態,如飢似渴地讀著那個比我“年長”的金鈴色彩繽紛的生活。

在6年級堆積如山的作業裡,金鈴一邊吃力地應付她不擅長的功課,一邊小心翼翼地在學校和家庭的微小“夾縫”裡維繫、尋覓生活的樂趣。她會在放學路上抱一抱小吃店主人養的貓,去外婆家和奶奶家盡情享受美食,在最喜歡的寫作文時間書寫真誠心聲,或者是把同學丟棄的蠶寶寶帶回家養起來,並滿大街尋找桑葉……

作家黃蓓佳彷彿在每個小學生頭上安了“監控”,一個玩心頗重的孩子真實的心思被她拿捏得無比精準。作者富有魅力的文字,讓當時酷愛看故事的我“重刷”一遍又一遍,甚至吃飯都要擺在碗邊看。

等到終於進入6年級,感受到“小升初”驟然升騰的壓力,我也因此更能懂得那個女孩的精神世界。比如,在那樣一個家長比孩子更加恐懼“落後”的時間段,孩子看到一張偶爾考砸的試卷,內心的悲傷和焦慮感是來自回家後“烏雲密佈”的晚餐;一篇寫得很盡興的漂亮作文,或許看似對升學“無用”,但能給孩子帶來極大的精神滿足。

《我要做好孩子》裡金鈴的故事於她走進考場的那一刻收尾,可每個被她吸引和打動的孩子,終究會走過故事定格的時間,奔向“金鈴長大後可能經歷的人生”。

年歲漸長,進入中學、大學,我又屢次重讀《我要做好孩子》。我開始關注到金鈴身邊每個人呈現出的特質。那些我早期不喜歡的角色,比如看起來最“卷”最要強的媽媽、不苟言笑的班主任、凶神惡煞般的數學老師,分明都是生活中來歷各異、心性迥異的“他者”,都可以被理解。

一個兒童認知世界的過程,是從片面單一逐漸延展向全面立體的,“小孩視角”見到的“好人”“壞人”往往基於直接情緒來定義,但每個不同個體的行為動機都有其出發點和深意,且不是“非黑即白”的。

接納千姿百態的人群,學會與之溝通、交往,是我們邁向成熟的關鍵一步。

如今,我和我的同齡人已步入人生新階段,一些朋友開始切換角色,成為《我要做好孩子》裡的爸爸媽媽們,各自懷抱期許,養育和栽培他們的“金鈴”。

彼此談論的話題,有些和小說中人顯得頗為一致,有些則帶著我們這代人不一樣的光彩和氣息。

我偶爾還是會看一看那本陪自己成長,早就爛熟於心的小說。很巧的是,我從事了一份和金鈴母親相似的文字類工作,且一直關注和琢磨青少年教育問題。

金鈴母親有一段經典的“內心獨白”:“等金鈴長大成人以後,有過太多的夢想、碰過太多的壁以後,就會知道理想和現實之間有著多麼深的一條溝壑!人的一輩子就是要努力跨過這條鴻溝,只不過能跨過去的實在寥寥無幾啊!”

這段話很現實,年紀越大你聽得越頻繁。但此刻的我覺得,我算幸運的,還在積極快樂地堅持夢想,我相信金鈴也是。

畢竟《我要做好孩子》裡金鈴的一大可貴之處是“堅持”,童年時她會堅決保留和捍衛內心的天真、善良,時過境遷,她也一定會不改初衷地前行。

生命裡那些一讀再讀的書,有些是為了窺視“他人的時光”,有些則是為了靜靜留下自己的時光刻度。我很感謝《我要做好孩子》這本書,在無數次翻閱和感悟中,也活出自己理想的模樣。

《神秘島》上有我的理想職場

蔣肖斌

如果我也流落荒島,我也許會是那個記者的角色,善於觀察,腦子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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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理想的職場,是人們為了一個共同的目標聚在一起,團隊合作,分工明確,人盡其才,各司其職;甚至吹毛求疵一些,每個人的技能都是無可替代的,互無交集,但互為補集,所有人拼在一起,能構成一個全集,所向披靡,無往而不利。

這種對職場的幻想,來自一部幻想小說——儒勒·凡爾納的《神秘島》。

小時候,在方圓兩公里容納了我所有活動場所的小城,我充滿了對外面世界的嚮往。身不能至,閱讀是最靠譜易得的方式。21世紀初,經濟欣欣向榮的南方小城,書店仍然只有新華書店。而新華書店除了賣教參教輔,就是名著,幸好,儒勒·凡爾納的三部曲屬於名著。

三部曲中最著名的可能是《海底兩萬裡》,有小說、電影、動畫片,讀完之後,我發現自己愛上了《神秘島》。這種愛對一個孩子來說,持續的時間竟然出人意料地曠日持久,從小學一直蔓延到大學,甚至工作後,我還看過電子書。而家裡那本黃色封面的書,至今擺在書架的顯眼位置,紙張泛黃,但齊齊整整,定價28。8元,這在當年實屬巨資。

在《神秘島》發表的年代,美國已經完成了工業革命,機器生產的巨大能量,讓人類前所未有地相信人與科學的力量。於是,書中的主人公們,在乘熱氣球被吹落到太平洋的一個荒島上後,發揮各自所長,建立起了一個理想社會。他們從赤手空拳,到製造出陶器、炸藥、玻璃,甚至風磨、電報、船隻……

第一次看《神秘島》,我還沒學到工業革命的歷史,對那些用自然界天然物質製造出炸藥玻璃的化學原理也並不瞭解,讓我感興趣的是那個充滿了光芒的“主角團”。

團隊領袖是一個工程師,不但知識淵博,而且樂觀勇敢,帶領大家開啟了拓荒之程;一個記者略通醫術,善於動腦;一個水手通曉各種實用技能,體格強壯;一個處於青春期的孩子酷愛博物學,島上的動植物全都認識,他向所有人學習,迅速成長……

而這個神秘島就像一個無為而治的公司,提供了所有材料和機會,讓這些人盡情施展。若不是一場火山地震摧毀了小島,我相信假以時日,他們能在島上建立起一個現代化的工業社會。

後來,每逢暑假,在那個溼熱的南方小城,我的活動範圍被限制在開了空調的房間裡,我就會開啟《神秘島》。並不一定從頭看起,翻到任何一頁,看著他們又製造出了一種新東西,我就會覺得,這個小房間之外,我的未來有著無限可能。這種習慣一直延續到大學畢業,因為我沒有暑假了。

翻來覆去看一本書,絕對不是因為故事情節——這早已爛熟於心,所以不是為了考據細節,就是感同身受或者說心嚮往之,《神秘島》屬於後者。中學時代,我已經搞清楚了書中所有的科學常識;之後再看,那些其實略嫌臉譜化的人物形象,簡單直接地向一個少年灌輸了對創造新生活的美好想象。

除了改天換地的科技力量,《神秘島》“主角團”更吸引人的是他們的信念感,那是一種遇到任何困難挫折都覺得自己能應對的強大心靈力量。也許是因為作者所處的年代正在發生“人定勝天”的工業革命,每個人的目標是清晰而一致的。有位心理學家說,公司給員工要開3個賬戶,現金、福利、心理,必須至少有一個足額。那麼在神秘島上,心理賬戶一定大大超額,大家也都相信,現金與福利賬戶就在不遠的將來。

但就像文藝作品中所有的冒險最後都會以煙消雲散告終,神秘島最終沉入海底,我也合上了書,開啟了在現實世界的打怪升級。工作後偶爾再看《神秘島》,主人公們就像我的童年,熠熠生輝又漸行漸遠,但仍有一些東西不會消失。

我想過,如果我也流落荒島,我也許會是那個記者的角色,善於觀察,腦子還行;後來,我真的成了一個記者。好,那就剩最後一個問題了,荒島在哪裡?

《小王子》不僅是一本簡單的童話

雪 霏

第一次閱讀《小王子》時,我自認為明白了所有的隱喻,但一次次重讀後才發現,很多事情只有經歷過才能真正感同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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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近70年,迄今已被翻譯成250多種語言和方言,總銷量高達兩億冊以上。法國作家安託萬·聖埃克蘇佩裡的《小王子》幾乎可謂無人不知。

很多人對它愛不釋手,一遍遍地閱讀,跟著小王子從他的星球出發,一次次地環遊歷險。這本書我讀過5遍,如果單從閱讀次數上看,我絕對是《小王子》的書粉,但就喜愛度而言,我離粉絲相距甚遠。我的反覆閱讀,更多是因為好奇。

我和《小王子》的初次相遇是在初中,那時我的手機裡有一個書城,自帶兩本電子書,其中一本就是它。我隨手翻看,只覺得無聊至極。玫瑰、狐狸、國王、酒鬼……書中提到的人物與故事都太小兒科了。我當然知道其中的隱喻,如玫瑰象徵著愛情;國王代表徒有虛名的人。它批判成人世界的愚妄、空虛,告訴讀者愛是責任。然而,這些隱喻太直白了,讀三兩句話就能得到明確的解析。讀這本書的我猶如一個剛剛學習寫字的孩子,由作者手把手地教授橫豎撇捺。

而後不久,我無意間在雜誌上看到《小王子》的書籍推薦:“這是一本寫給成年人的童話,看似簡單的故事,實則含有最高深的智慧。”書評人對《小王子》的評價如此之高,讓我驚訝。他和我看的是同一本書嗎?一定有什麼重要的東西是我還沒發現的。於是我趕緊翻出《小王子》,字斟句酌地讀了起來。很遺憾,我還是什麼都沒感受到。

再次閱讀《小王子》已經是我上大學時候的事了。2014年,網劇《匆匆那年》熱播,男二喬燃對女主方茴的愛而不得,讓我神傷。他們有一個共同的愛好,就是閱讀《小王子》。2015年,電影版的《小王子》上映,掀起小王子熱潮。它到底有什麼魔力?懷著這樣的好奇心,我又一次次翻開這本書,試圖尋找答案。

“你下午4點鐘來,那麼從3點鐘起,我就開始感到幸福。時間越臨近,我就越感到幸福。到了4點鐘的時候,我就會坐立不安……”

“我的那朵玫瑰花,一個普通的過路人以為她和你們一樣。可是,她單獨一朵就比你們全體更重要,因為她是我澆灌的……因為我傾聽過她的怨艾和自詡,甚至有時我聆聽著她的沉默。因為她是我的玫瑰。”我似乎體會到了些它的特別。那時我也有了自己的“玫瑰”,他的一舉一動都會牽動我的心。每次我們相約出遊,我都會提前一天準備好遊玩攻略,挑選衣服,精心打扮。我切身體會到了書中“你下午4點鐘來,那麼從3點鐘起,我就開始感到幸福……”的那種期待。但我的感悟僅此而已。

真正體會到《小王子》的魅力,是在工作以後。書中那些缺乏想象力、只喜歡數字的大人引起了我的注意。

我喜歡影視,畢業後如願進入了某影視公司工作。即便這是一家頗受業內認可的大公司,家人還是不定時地勸我考公考教師編,找一份更穩定的工作。就連很多曾和我有同樣理想的朋友,也對我的選擇表示不解。“你別這麼任性!”“你應該多為以後的生活考慮。”可是,當我問他們喜歡自己的工作嗎,他們卻說,“喜不喜歡不重要,搞錢要緊”。

他們的選擇沒有錯,我只為他們離開自己的熱愛,感到可惜。我的想法不是沒有動搖過,我也曾默默刷起考試的題庫,但最後還是不甘心如此。我想堅持自己的選擇,又怕跟不上大家的腳步,擔心在追夢的過程中失去童真,變成書中那樣的大人。

原來《小王子》真的是一本寫給成年人的童話。第一次閱讀《小王子》時,我自認為明白了所有的隱喻,但一次次重讀後才發現,很多事情只有經歷過才能真正感同身受,才能領悟這本書的智慧。

有如被小王子馴服的小狐狸一樣,我也被《小王子》馴服了。我反覆地閱讀《小王子》,不斷地得到新的領悟;而重讀《小王子》的經歷,也構築了我的人生。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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