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美食/ 正文

注意!這些湖鮮、江鮮其實都來自養殖場

目前,江蘇省正在全力推進長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為堅決斬斷長江非法捕撈漁獲物的 “ 銷售鏈 ”,南京市市場監管部門也聚焦重點場所、重點平臺、重點環節嚴格排查。

今天,南京市市場監管局通報了“長江禁捕”期間4起典型案件。

南京雨花臺區市場監管局對轄區南京秦淮大上海酒店有限公司雨花分公司檢查時發現,該酒店點餐卡上寫著“一品江白蝦,88元/份”,同時在酒店前臺還發現2份結賬單中也包含“一品江白蝦”的菜品,份數均為1份,價格為88元。經查,上述菜品用料是普通的淡水白蝦,為人工養殖的水產品,並非是長江白蝦。

“經過調查,這個江白蝦並不是長江的,現在長江禁捕也沒有貨源,這就涉嫌虛假宣傳,我們經過立案調查,給與一定金額處罰,這個蝦是從江寧水產市場進貨,就是普通的蝦。”南京市雨花臺區市場監管局賽虹橋分局分局長王曉偉說。

注意!這些湖鮮、江鮮其實都來自養殖場

當事人對經營的水產品作虛假宣傳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相關規定,雨花臺區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並處罰款2萬元。

南京玄武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轄區曙光國際大酒店有限公司檢查時發現,該酒店電子屏、海報、選單、水產池標牌上宣傳“洞庭湖鮮”主題的系列菜品以及“太湖白魚”“長江中華鱘”“江白魚”“江桂魚”等菜樣。經調查核實,當事人銷售的花鰱魚、白魚、白蝦、甲魚等菜品原材料產地分別為安徽省當塗縣、六合區、南通市和浙江省海鹽縣,均為人工養殖的水產品,與宣傳的不一致。

“我們現場檢查發現有花鰱魚、甲魚、蝦等水產品,我們後期調查,這四種水產品都是人工養殖,不是太湖洞庭湖產地,對其銷售農產品產地進行虛假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處以14萬元的罰款。”南京市玄武區市場監管局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執法人員汪輝說。

注意!這些湖鮮、江鮮其實都來自養殖場

記者注意到,通報的案例還有南京萬達嘉華酒店虛假宣傳案;南京市高淳區茂偉苗木種植家庭農場銷售國家明令禁止經營的食品案。

雙節期間,執法人員還將進一步加強長江非法捕撈漁獲物專項檢查,如果您發現涉及銷售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及虛假宣傳等相關違法行為,請撥打舉報電話:12315。

(來源:《零距離》記者/何畔 編輯/汪澤)

相關文章

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