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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花21萬在酒店訂40桌酒席,空出5桌菜想晚上開,酒店卻拒絕了

湖南長沙,女子花21萬在酒店訂了40桌酒席,可卻是一肚子的氣!原來婚禮當天,有些親朋好友有事來不了,空出5桌!於是張小姐跟酒店協商留在晚上再開,可酒店卻拒絕了,還強行把5桌菜打包讓她帶回去,結果這價值2萬多的菜吃不完扔了!

女子花21萬在酒店訂40桌酒席,空出5桌菜想晚上開,酒店卻拒絕了

張女士很重視這場婚禮,所以特地選了一家五星級酒店,一桌酒席5380元,16個菜!但是婚禮開始以後,有5桌的客人遲遲沒到,他們都向張女士發來訊息說臨時有事來不了,並向張女士致歉。

張女士看這情況,趕緊找到酒店負責人,說有5桌菜先不要開,放到當天晚上或者第二天再吃!可是酒店負責人卻一口拒絕!

張女士又問能不能退掉中間還沒燒的菜?負責人也說不行,說中間菜的食材已經準備好了!

這讓張女士很惱火,她質問為什麼別的酒店都可以放到晚上或者改到別的時間,為什麼你們就不行呢?

但負責人說你預定的就是中午啊,客人沒來跟我們沒關係,我們按照合同約定已經準備食材,你預定多了那是你的問題!

張女士氣炸了,但當時婚禮儀式就已經開始了,她只能先上臺舉行婚禮儀式。後來她從臺上下來,看到酒店服務人員已經強行把5桌菜打包好了!

女子花21萬在酒店訂40桌酒席,空出5桌菜想晚上開,酒店卻拒絕了

一桌16個菜,5桌就是80個菜,看著眼前密密麻麻的盒子,張女士無語了!誰家冰箱有這麼大啊?一桌打包回去還可以慢慢吃,這5桌打包回去吃不完不是浪費嗎?

但是酒店態度強硬,張女士一家把打包的菜提了回去!但因為冰箱放不下,後來菜都壞掉扔了!

因為這事情,張女士和老公新婚之夜還吵了一架,她越想越氣,就和家人找到調解員,想讓酒店給個說法!

女子花21萬在酒店訂40桌酒席,空出5桌菜想晚上開,酒店卻拒絕了

張女士的家人對調解員說:“龍蝦、鮑魚這些海鮮都壞掉扔了,太可惜了!酒店應該提供場地給我們吃,任何一個酒店應該是這樣的!但這酒店卻不行,誰家訂酒席都有可能會多出來,怎麼可能都直接打包?連個吃的地方也沒有?”

那麼對此,酒店的負責人會怎麼說呢?

負責人告訴調解員,不是酒店不近人情,是張女士自己沒算好酒席的數量,他們店裡生意太好,當天晚上的宴會廳早就被訂出去了,沒有多餘的場地給張女士,所以讓張女士他們打包帶走東西,那也是無奈之舉!

可是張女士不認可,她說自己已經提出把酒席放到第二天了或者其他時間,難道你們每天都滿客嗎?而且這麼大的酒店,不可能挪不出擺5桌的地方!現在自己浪費了5桌菜,損失了2萬多元,這錢酒店應該要承擔!

負責人語塞了,她知道說不過去,於是向張女士致歉,承認酒店有一點的錯誤,她會再向領導反映下這個問題,然後給張女士一個交代!

那麼,從法律的角度來說,張女士可以要求酒店給予賠償嗎?

張女士在酒店預訂了40桌酒席,她和酒店方形成了服務合同關係!而婚禮宴席的費用,不僅僅只包括菜品,還包括場地、服務等費用!

也就是說,酒店讓張女士把菜打包帶走,就不能讓張女士他們享受到場地和服務!根本對不起這菜價!

而客人不能來,導致合同不能履行的話,需要雙方協商,共同找一個解決的辦法,換個小包廂或者改其他時間,而不是強行打包讓客人帶走菜。

法律依據: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話可以解除合同或者是變更合同內容,當事人雙方可以進行協商然後根據當事人共同達成的意見決定合同的處理辦法。

而現在因為酒店的錯誤,造成張女士5桌菜的損失,酒店有賠償的責任!

而張女士自身沒有跟客人提前確認好時間,也是有一定過錯,所以相應地可以減輕酒店的賠償責任!

此事也是引發了熱議,有網友說,這種大型包桌,都是提前一天就預備菜,燒製半成品,才能保證量的數量和速度,也就是說多餘的5桌,其實早做出來了,這樣你都不要了,誰來賠酒店的損失!

也有網友說,這種情況我也遇到過,退是不可能退的,但酒店主動提出給我放到第二天開菜,冷盤還給我放冰箱儲存後,很貼心的!這家酒店真的太過分了,一點不考慮客戶的感受,以後誰敢來?

還有網友說,我在酒店工作過,這樣的酒店真的不行。喜宴出入幾桌很正常,準備的菜都可以用掉的,強制客戶打包買單就不對!

我認為酒店不對,利丟了好掙,德失了難回!那麼,你對此事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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