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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憑什麼做老闆?(一)

我自己創業,我周圍一票當年的同事創業,我廣東浙江的許多同學是小老闆。待過大企業,見過小作坊,有重得不行的工廠,也有輕得可以的文創。

這些形形色色的老闆,最開始打破了我對老闆的“三觀”:老闆要懂行吧?可是有些開廠的老闆對工藝技術一竅不通;老闆要會算帳吧?有些老闆連自己是賺是虧都算不清楚;老闆要擅長銷售吧?有些老闆從來不去拉客戶。

他們雖然在大樣本上都能說得上是積極、勤奮、靈活,和這些常形容老闆人物的詞沾邊,但是細看下來,也有很多老闆“非典型非主流”,卻也是正兒八經的老闆。那老闆的核心特質到底是什麼?是什麼讓他們能被世人尊稱一聲“老闆”?

我這個時候反應過來:負總的責任。

能對自己負總的責任,就是自己的老闆;能對一個專案負總的責任,就是一個專案的老闆;能對一整個機構負總的責任,就是這家機構的老闆。

想想為什麼研究生要喊自己導師“老闆”?因為你的導師要對他自己手下的人、經費、資源、專案乃至牌子負總的責任,所以ta當得起老闆的稱謂。

再想想為什麼有些協會的會長被人只是叫“總”,而其中某些核心成員被人喊“老闆”?因為很可能這家協會的經費、外事甚至成立的目的,都是由他決定的。

幕府將軍是日本的老闆,天皇不是;德國總理是德國的老闆,總統不是。誰負總的責任,誰就掌握資源、許可權、任免、決策;誰不願意負總的責任,這些東西也會慢慢從他手上流失掉。職業經理人爬上老闆的位置,家族企業裡創始人家族退化成小股東,在國內的商業史上也是尋常。

當然,即使背下總的責任,能管理好運營好的老闆也是屈指可數。但是背與不背,是老闆與員工的分水嶺。

受國之垢,是為社稷主;受國不詳,是為天下王。

老闆憑什麼做老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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