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經說
“治大國,若烹小鮮。”
河上公如此註釋“
烹小魚不去腸,不去鱗,不敢撓,恐其糜也。治國繁則下亂,治身繁則精散。
”很多廚房裡的人並沒有這樣廚藝。如何處理小鮮?很多家庭主婦,私房菜沒有這樣高明。可以視為
“道廚”。
河上公這樣註釋可以稱之為道中神廚。充分放大了“五味”的價值。
我
始終認為老子道德經裡面說的是一種二分法哲學
。貌似他有了主張,但是對立面同樣合理性的存在,不偏執一方;譬如對於“五音”“五味”“五色”的問題,如何取捨?這裡只說“五味”;他一方面強調“食無味”的道家飲食,一方面也強調“五味”爽口的食趣。
甚至上升到如此
“治大國,若烹小鮮。”
的境界,能不重視嗎?問天下主廚,誰有如此境界?那是大國之宴的標準。
小鮮之趣,無與倫比……這是道家境界。“崑崙美酒桂花釀,配小鮮之趣”,妙不可言。老子道德經思想,博大精深,還在崑崙山巔上頭;喜馬拉雅尼泊爾——我想我要是吸收道家飲食之道,用在廚房烹飪,必然能做出“食神”殿堂級美味佳餚。主婦堂客們皆有所不及。一提到主婦堂客們的問題。
“吾不敢為主,而為客;不敢進寸,而退尺。”
一個主婦堂客們如果不知道
“治大國,如烹小鮮”
的道理,美味成了怪味,必然有鬼。不外乎火候分不清文火武火,文不文武不武。過多的調味品,用的不恰當,掩飾了本來面目。廚房裡烏煙瘴氣,一家子遭殃,有點破風水。
所以主婦堂客們比較容易“
正復為奇,善復為妖。
人之迷,其日固久。”飲食無常不外乎生存之道,飢不擇食,飢一頓飽一頓,這個不食人間煙火,神仙也做不到。
第六十章 道蒞天下,其鬼不神
治大國,若烹小鮮。
以道蒞天下,其鬼不神;
非其鬼不神,其神不傷人;
非其神不傷人,聖人亦不傷人。
夫兩不相傷,故德交歸焉。
其實這才是完整的章節,因為畢竟千百年厚重,有所不及,難免斷章取義的通病。因為二分法的問題,到底或者具體哪二方面站在事物對立面?
這裡面有“
夫兩不相傷,故德交歸焉
”。鬼與神,神與人,聖人與人站在事物的對立面。成二分法。那麼這與辯證法大同小異,還是不一樣的。如果我們辯證的提出一個問題來,兩不相傷倒是相安無事。若兩相傷具體怎麼看?那就是二分主體鬼與神相傷,神與人相傷,聖人與人相傷。倘若如此,是什麼原因造成的?因為不能德交,不得歸宿。
老子道德經的思想有辯證法的光彩,他的二分法不等同於辯證法。可以用辯證法的眼光去看。至少在這一章節裡面,他認為矛盾的主體來自於“鬼與神”,“神與人”“聖人與人”,這個思想雖然有一點點唯心主義,也有一點點非物質的東西,他的思想的亮點在於“德交”能夠作為橋樑紐帶串通起來。
所以這一章節成了“治大國,以德交歸”這樣的放之四海而皆準,千百年不可動搖的心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