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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難民公約》過於消極,不適應社會發展

《國際難民公約》就是國際上關於難民身份認證的協議,對於協議認證的難民,要求接收難民的國家,在身份和事務處理中給予照顧。

所謂難民,一般指由於受到不公正的對待,無法在一個國家正常生存,從而出走他國的那些人。《國際難民公約》希望難民可以在他國正常生存,因而給予難民身份認證。

《國際難民公約》是一個非常消極的公約,處理的都是枝節問題,而不是解決問題產生的根源所在。

首先,難民問題的根源,在於產生難民的國家,即難民問題的發源地。而不在於接受難民的其他國家。社會待遇的公正狀況如何,都是相對的,沒有絕對的標準可言。如果一個國家的政策法規,已經嚴重影響到一些人的生存,需要到別國求生,國際上應該協調該國的政策法規,使之不嚴重影響那些人的生活。

其次,難民公約並沒有解決根源性問題,同時又把問題轉化為難民接收國的問題,就是把問題從一個地方轉化到另外一個地方。這樣的結果,並沒有減少問題,反而增加了問題,無助於問題的解決。

如果不從源頭解決問題,就無法解決問題。從《國際難民公約》在實際生活中的執行來看,並沒有解決什麼問題,難民問題一直持續存在。換句話講,《國際難民公約》在鼓勵難民的出現,而不是減少難民的出現。

難民問題的根源,一些國家在於缺乏穩定社會環境,以及良好的社會管理機制。如果具有穩定的社會環境,以及良好的社會管理機制,社會的政策法規就容易調整,即使社會存在不公正的現象,也不至於生存成為問題。

在國傢俱有穩定的社會環境,和良好管理機制的情況下,出現難民的數量應該非常少,不會形成國際問題。如果一方面破壞一個國家的社會環境,並干擾其社會治理機制,同時又要解決難民問題,只是異想天開,沒有任何效果。

總而言之,難民問題主要源於社會的理性程度不夠,增加社會的理性程度,才是解決難民問題的根本。具有一定理性程度的社會,可以保持社會穩定的社會環境,已經保證社會治理機制的有效。

提高社會理性程度的途徑,主要是促進社會的智慧化發展,豐富社會處理問題的軟體和硬體工具。同時,用社會管理的資訊資料化,提升社會的管理效率,保障社會管理和社會治理的及時性。

難民歸根結底是社會治理問題,解鈴還須繫鈴人,解決了社會治理問題,自然就解決了難民問題。而在社會治理方面,已經有很多成熟的軟體和技術可以使用,多用資料,少些想當然,要相信資料的力量,相信智慧和理性的力量。

《國際難民公約》過於消極,不適應社會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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