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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商標和服務商標有什麼區別?商標類別怎麼選?

什麼是商標?

商品商標是企業經營者在生產或經營的產品上使用的,用以和其他經營者產品相區分的視覺化可識別性標誌。

比如:在電動車產品上標記的“小九”商標,在座椅產品上標記的“爽客”商標,在食品包裝上標記的“好浙口”商標等,都屬於商品商標。

商品商標和服務商標有什麼區別?商標類別怎麼選?

什麼是服務商標?

服務商標,又稱服務標誌,是服務提供商使用在具體服務中,與他人所提供服務相區別的標誌,服務是無形的,消費者能直觀看到的通常是服務商的服務場所。

比如:提供餐飲服務的“餃子裡”商標,提供特種裝置檢驗服務的“TJ”商標,提供智慧財產權服務的“資政”商標等,都屬於服務商標,消費者接受的是服務商提供的無形服務,而非實物商品。

商品商標和服務商標有什麼區別?商標類別怎麼選?

什麼是註冊商標分類表?

說到商品商標和服務商標就不得不提到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尼斯協定,就是我們常說的註冊商標分類表,尼斯國際分類共包括 45 類,包含了生產、生活和服務的方方面面。其中第1-34類為商品商標,第35-45類為服務商標,商標申請人需要在1-45類中選擇自己所要填報的商品及服務專案。

我國1988年開始採用國際分類,於1994年加入尼斯協定,並積極參與尼斯分類的修訂完善,在分類表中加入了多項中國特色的商品和服務專案,目前我國使用的是基於尼斯分類第十一版的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

服務商標的發展歷史

服務商標在法律保護中存在特殊性,其與商品商標並非同步出現的,我國是在1993年第一次商標法修訂時,才將服務商標納入商標法的保護範圍,在此之前我國對服務商標的保護主要依據巴黎公約的相關規定,主要透過反不正當競爭法來進行規制,顯然具有一定的侷限性。

將服務商標的保護等同於商品商標的保護,具有明顯的進步性和合理性,能夠根據保護物件和商標使用方式的不同,做出針對性、差異化的保護。

商品商標和服務商標有什麼區別?商標類別怎麼選?

如何選擇商標類別?

商品和服務分類的選擇,決定了商品和服務的使用範圍和品牌的保護範圍,需要專業代理機構進行方案策劃。申請人如何選擇合適的商品和服務類別,不僅要考慮現有產品或服務的保護和推廣,也要對未來的發展做提前佈局。商標申請人一定要根據企業自身特點,精準策劃,深入挖掘,找到最適合的商標註冊分類,實現最適合的品牌保護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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