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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鹿角靴形器究竟有什麼用

近年來,我國江蘇、河南、山東等地的一些原始文化遺址中,不斷髮現一種用鹿角制的器物,長僅10餘釐米,形狀頗似腳或靴(如圖),柄部大都刻有凹槽,也有的雕鑿出用於綁繫繩子的圓孔,個別可見用獸骨加工製成的。考古工作者一致認定這是幾千年前新石器時代人們使用的一種栓柄的生產工具,但是具體如何應用,卻沒有人理解。這種“靴形器”,有的是在墓葬的隨葬品中發現,放在死者的身旁;有的是在遺址的灰層中或廢棄的窖穴裡出土。如江蘇吳縣草鞋山遺址中的38號墓,死者為一成年女性,隨葬品較多,有生前用過的豆、盆、骨匕、穿孔石斧等,還有兩件“靴形器”和玉製裝飾品。該遺址屬於長江下游母系氏族社會的馬家浜文化。再如山東泰安大汶口墓地中,4號墓和75號墓分別出土了類似的“靴形器”。其中4號墓出土數十件隨葬品,75號墓也有隨葬器20多件,這批墓葬屬於黃河下游母系氏族社會的晚期,距今約6000年。

探索:鹿角靴形器究竟有什麼用

在原始社會里,雖然生產力水平很低下,生產的發展非常緩慢,但到了新石器時代晚期,即階級產生的前夜,農業和手工業生產工具較前期都有很大的改革,社會生產有了比較明顯的進步。不僅鏟、斧、錛、鐮等等從形制上都發生了變化,而且人們在長期生產實踐中不斷髮明瞭一些新工具。如加工穀物的杵臼,就在各地普遍取代了石磨盤、石磨棒。生產工具的種類多樣化,是經濟生產門類增加的必然,也是社會生活的需要,各地發現的鹿角“靴形器”,就是這個時候出現的。目前發現的“靴形器”,都是新石器時代較晚階段的,又相對集中地發現於鄭州以東的江淮平原上,北及泰山腳下,南達太湖沿岸,即習慣城為華東地區的廣闊地帶。在我國華北、東北、西北、西南和華南各地,同時期的新石器時代遺址星羅棋佈、數以千計,“靴形器”卻一無發現。由此可見,這種奇怪的器物是6000年前華東地區特有的一種工具,當然和這一地區的生產方式、社會生活方式有某種內在的聯絡。

現階段,考古學家們對這種工具的用途都沒有發表權威性的意見,全部發現都限於客觀的報道。有人稱做“靴形器”,有人叫做“L”形鹿角器,也有人叫它“鉤形器”,名稱之所以不統一,是不明瞭它的用途和意義所致。有的人推測,這種器物常出於成年女性墓,並和骨錐、骨針、骨匕、裝飾器等共存,可能是一種用於紡績的工具;也有人認為,“靴形器”在成年男子墓葬中也有出土,並同時伴有刀、鑿、鏢、鏃等等,也許是用於製革的;最近有人談到,在大汶口墓葬中出土的骨制“靴形器”,形狀很像漢代一些地方出土的“鈸鐮”,如1957年四川新津出土的這種鈸鐮,儲存完好,與“靴形器”確很相似,只是鈸鐮形體較大而已。類似的鈸鐮,在許多漢代的畫像磚中也有農夫持鐮收芟的描繪,所以漢代鈸鐮的淵源可以追溯到新石器時代。這種看法不無道理。從“靴形器”的形制來看,紡績、製革和收割穀穗,都是可以使用的。因為它的上端原繫有一定長度的木柄或竹柄,下端是兩側緣磨製較銳利的鋒刃,故可能有多種用途。’

總之,上述看法都有一定道理,也都畢竟屬於猜測。這種“靴形器”的用途何在,抑或有多種用途,實在令人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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