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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幫張子強送了6天飯,分得1500萬贓款的餐廳老闆,後來怎樣了

“拒絕是一種權利,就像生存是一種權利”這是畢淑敏的經典名言,到了現代後,由於各種經商學致富經的興起,情商的問題被拿出來說了又說,而情商中令人很苦惱的就是“如何拒絕才能不傷和氣”,但須知有時候你根本沒有拒絕的機會,這時候可能要考慮的問題是“生存還是毀滅”。

那個幫張子強送了6天飯,分得1500萬贓款的餐廳老闆,後來怎樣了

1997年9月29日,張子強在李嘉誠那裡嚐到甜頭後,將手伸向了第二富豪郭炳湘,當郭炳湘毫無所覺駕車停在自家豪宅門口時,他們衝上去擄走了他,然後帶到了一個荒宅中,並向其家屬勒索20億,不過籌錢是需要時間的,這段時間位置不能暴露,但吃喝問題總得解決,張子強已經很有經驗,一點不慌,找個人就行,那麼找誰呢?

小弟陳森向他舉薦了一個人,叫做何志昌,說何志昌是香港新界屯門的一家飯館老闆,40歲卻單身,無兒無女沒有牽掛,但是家中有老父老母很好拿捏,尤其是性格比較老實,社交圈也很單純,不用擔心他逃跑,也不用擔心他洩露,更不用擔心他會反抗——可以看得出來陳森非常瞭解何志昌,那他們又是怎麼認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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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變成租界之後,由於社會管理體系被打破,治安開始變得混亂,於是大家團結起來組成幫派,起初目的是為了防止侵害,但最終演變成了爭權奪利,成為了反過來威脅社會的存在,而在這些幫派的控制之下,各行各業的人都不好做,是要被強行繳保護費的,何志昌經營的飯館,飯館所在的那條街就是陳森“罩”著的,所以陳森瞭解他。

經過陳森一番詳細的解釋,張子強同意了他的建議,接著陳森就去找了何志昌,當時何志昌不明所以,因為陳森很有點鬼鬼祟祟的,大晚上的時候到他飯館,什麼也沒說就將他塞進了車,然後帶到了一個荒郊野外,何志昌開始還以為終於輪到自己喪命槍口了,可自己又沒錢,他們綁架他能撈到啥?怕是一顆子彈的空缺都補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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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了目的地,看見光著身體被綁著的人,還有一圈匪徒,何志昌當即驚駭的倒退了幾大步,並且轉身就想跑,不過被陳森眼疾手快抓了回去,對方告訴他不是要他當同夥,只需要給送幾天飯就好,何志昌問具體幾天,陳森說或許一天或許兩天,看對方什麼時候給贖金,又說:“事成後你就能拿到1500萬。”

對於一個雖然開了飯館,但被黑幫盤剝了半輩子的人,還有什麼比錢更誘人?而且張子強他們確實囂張,之前一直沒有被抓,何志昌覺得這次也不會,因此開始了給張子強一行人送飯的日子,一日三餐頓頓不落,由於確實沒什麼人關注他,所以也的確沒出什麼事,於是又忐忑又心安地連送了6天。

那個幫張子強送了6天飯,分得1500萬贓款的餐廳老闆,後來怎樣了

等到10月4日張子強他們拿到6億之後,何志昌也順利拿到了1500萬元,可謂是一夜暴富,然而“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躲得了一時,躲不了一世”,1997年張子強團伙計劃將800公斤炸藥還有2000多雷管運到香港,企圖製造更大更恐怖的事件時,香港當局下定決心將其抓獲,並一種團伙。

中間張子強等人上訴,但二審依然判幾個主謀死刑,並開始清查他們的資產,1998年8月26日下達凍結令,當然也知道了給何志昌的1500萬,且何志昌也因為那幾天的送飯工作,成為了他們的同夥,算是綁架案間接施暴者之一,更是犯了包庇罪,1999年經過一番追查之後何志昌被逮捕,本來也沒有花多少的錢,又悉數交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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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義之財,不取為妙!”——何志昌後悔不迭,一輩子老老實實,就因為這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首已是百年身,不過也晚了,他只能在監獄中懺悔,而且是整整10年,本就無妻無子,以後看來是得一輩子光棍了,也確實如此,從監獄出去後的何志昌,如今過著再普通不過再貧窮不過孤獨的花甲生活。

但大家也都發現了,陳森和張子強從一開始就沒有給何志昌拒絕的機會,半夜將其擄到藏身地這一行為就意味著,即便何志昌沒有為1500萬動心,這錢估計也會被強迫收下,要麼就是當場血濺三尺,何志昌收了之後,竟然才算是撿回了一條命,在監獄的10年竟然也好過不接受後被幕天席地拋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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