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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頻發,自建房安全短板如何補齊?

湖南長沙“4·29”特別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再次讓自建房安全問題成為輿論焦點。近年來,自建房倒塌事故時有發生,甚至同類倒塌事故反覆發生,暴露出自建房從建到用存在諸多短板漏洞。

盲目擴建存患

野蠻裝修釀禍

4月29日12時24分,湖南省長沙市望城區金山橋街道金坪社群盤樹灣,幾聲巨響後,一棟小樓的位置上,只剩下兩層樓高的廢墟。

在長沙市4月30日舉行的新聞釋出會上,官方通報倒塌房屋系居民自建房,共8層,其中1樓為門面,2樓為飯店,3樓為放映咖啡館,4、5、6樓為家庭旅館,7、8樓為自住房。承租戶對房屋有不同程度的結構改動。

事發時,正值中午用餐高峰,倒塌樓房的店面內人聲鼎沸。經接連多天的緊張救援,事故現場被困、失聯人員全部找到,除部分人員獲救外,共致54人遇難。

類似悲劇,近年來時有發生,不斷觸痛著公眾神經。

“樓塌了!”2020年3月7日,伴隨著“轟隆隆”一陣巨響,福建省泉州市欣佳酒店突然坍塌,多人被埋。

據一名涉事建築內的商戶介紹,涉事建築從二層到七層原本只有鋼架,欣佳酒店開業前進行裝修時,對三層到六層的地板進行混凝土澆築,並砌牆隔出房間,卻未對一層做任何加固,“一層有幾根柱子看起來是混凝土澆築的,其實是鋼管外包了木板”。

經調查,事故單位將欣佳酒店建築物由原四層違法增加夾層改建成七層,達到極限承載能力並處於坍塌臨界狀態。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是一起主要因違法違規建設、改建和加固施工導致建築物坍塌的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共造成29人死亡、42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5794萬元。

同年8月29日,山西省臨汾市的聚仙飯店發生坍塌事故,造成29人死亡、28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1164。35萬元。事故原因之一就是多次盲目改造擴建。聚仙飯店所在建築物最初於1993年建成,後經8次擴建,均由無資質的包工頭按照飯店經營者祁建華的要求承建或祁建華聘請親朋好友自建,無專業設計、無工程監理、無竣工驗收、無相關資料。

如果說盲目改擴建破壞了房屋結構,使房屋承載不可承受之重,那野蠻裝修則無異於掏空了房屋“安全根基”。

2021年7月12日,江蘇省蘇州市四季開源酒店輔房發生坍塌,致重大人員傷亡。涉事酒店由吳江農民集資建設,後多次變更所有權及名稱。每一次改變名稱後,都要重新裝修一遍,而裝修過程是否符合建築安全規程卻無人過問。事故發生時,四季開源酒店在未辦理施工許可的情況下,在事故建築一樓現場組織牆體拆除施工,不管不顧冒險蠻幹,最終奪去了17條鮮活的生命。

事後調查發現,這是一起多因素疊加而導致的事故,裝修工程非法委託與承攬、錯誤的改造設計、混亂的施工管理、臨時拼湊的拆牆作業人員等,都為事故發生埋下禍根。

不管是盲目擴建,還是野蠻裝修,都暴露出自建房所有人、經營者、施工方對法律的無知、對安全的漠視。隨意加蓋、任意砸牆,設計不合理、隊伍不專業,事故看似偶然,實則必然。

自建房倒塌事故除有外力因素作用外,還有一些自建房本身就“缺鈣”。這其中既有使用劣質材料的原因,也受建設年代久遠等影響。

如上面提到的聚仙飯店,有當地村民介紹,坍塌部分是以前建房時的預製板,“質量不怎麼好”。2020年1月7日,北京市通州區一村民自建房發生坍塌,救援人員介紹,出事的房子為30多年前建的磚混結構平房,屋頂由蘆葦杆和泥土混合鋪制而成。2016年10月10日,浙江省溫州市鹿城區一農民自建房發生倒塌,造成22人死亡,一方面原因就是房屋年代久遠,房屋基礎不牢靠。

制度尚不健全

隱患無人問津

事故多發,教訓深刻。

在農村,一棟房屋是如何建起來的?西南某縣的一位鎮長告訴記者,過去農民收入普遍不高,搭建房屋時只能選用泥土、石塊、木材等簡易材料,這些材料強度、抗力均有限,經不起風吹雨打。“農村地區建房,找專業施工隊、進行專業設計都不太現實,都是村民憑經驗自己搞。”他說。此外,在對房屋進行翻新、擴建時,很多村民會將原來的廢舊磚塊、鋼筋等重複利用,還有的直接在原建築上加蓋加建,致使原有基礎不堪重負。

北京建築大學講師、博士王啟飛認為,農民多因安全知識短缺、資金不足等,在房屋建設中缺乏正規設計、專業施工,且易使用價格低廉的劣質材料,致使很多自建房在建造之初就先天不足。

上述這位鎮長表示,雖然政府相關部門加大了農村宅基地和農村建房的管理力度,但由於缺乏有效手段,農民建房違法佔地和違法建設現象仍十分突出,

加之鄉鎮對農村自建房建設缺乏監督權,監管力量又相對不足,使得很多問題長期存在、難以解決”。

在城市,一棟自建房又是如何“生長”的呢?廣東省的一名應急管理人員坦言,很多自建房原本都處於農村地區,建設之初基本無人監管。隨著城鎮化腳步加快,不少農村漸漸被城市“包圍”,逐漸成為城市的一部分,而原有的自建房也就成為城市用房的一部分。

“作為一種既成事實或者說既有建築,城市自建房基數很大,難以摸清底數,相關部門要麼毫不知情,要麼視而不見。”他說,以深圳市城中村的自建房為例,因為收益高,大多用於出租,有的房主為此把自建房加高到十幾層,

暗藏不少隱患,但又管不過來”。

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柳城縣消防救援大隊近日聯合相關部門對轄區自建房開展隱患排查時,就發現位於柳城縣勝利東路的一棟6層自建房內竟藏有4家午託機構,住著200多個孩子。然而,這棟自建房的逃生外窗不僅全被封死,還存在滅火器材配備不足甚至過期、大廳停放大量電動車並正在充電等眾多消防安全隱患。

“大多自建房建設之初只是為了住人,不是為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的。隨著經濟社會發展,房主為獲得更多收益,開始盲目改建擴建。”王啟飛介紹,2008年後,城市自建房大規模加蓋、擴建,很多變成了餐館、超市等經營性場所。而他在調研中發現,一些自建房實際安全使用年限只有20年左右,但部分所有人、經營者、使用者心存僥倖,一些地區的監管部門也將自建房倒塌事故視為偶然。

麻痺大意、心存僥倖,導致自建房安全不被重視。

拿房屋安全鑑定報告造假來說,原因就在於房主和檢測機構都心存僥倖,畢竟房屋坍塌機率低,只要沒出事,鑑定報告是真是假無所謂。”安徽省馬鞍山市建築工程施工安全文明監察站總工程師陳秀峰告訴記者,自建房所有人和房屋安全檢測鑑定機構都想節約成本,

一個要鑑定報告,一個要賺錢,虛假報告便應運而生”。

“無法可依也是監管缺失的重要原因。”陳秀峰表示,如相關法規規定,三層以下農民自建房不屬於政府質量安全監管範圍,這導致大部分自建房不管是位於農村還是身處城市,都處於無人監管狀態。

“建設之初無人管,用作生產經營場所後由哪個部門管、管哪些方面,各部門同樣爭論不休。”江蘇省南通市一名應急管理人員表示,對違法改建擴建或改變房屋性質的行為,監管部門一般只是責令限期整改或恢復原狀,違法成本太低,難以遏制所有人、經營者私自加蓋和違規經營的衝動,加以法規制度不完善、監管機制未健全,使得自建房監管工作成了“燙手山芋”。

湖北某縣安委辦相關負責人也有同感。他舉例說,新修改的安全生產法將“三管三必須”要求寫入其中,但有的部門拿出其他法律法規、部門“三定方案”來“自證無責”,

各項規定互相打架,感覺誰都無法管”。

專家認為,自建房之所以難監管,還在於房屋建設、用途改變以及運營中的安全稽核涉及多部門,各部門間資訊共享程度有限,一定程度上造成行政審批與安全監管脫節,進而造成盲目擴建、隨意改造等違法行為無人問津,而虛假安全鑑定又為違法行為大開方便之門。

釐清監管責任

消除監管盲區

談及如何補齊自建房安全短板,相關人員表示,應多途徑入手,儘快釐清並落實自建房監管責任,避免自建房倒塌悲劇反覆上演。

“從長遠看,要持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而當下,最緊迫的是要嚴格房屋用途轉變的相關稽核,堅持兩條腿走路。”陳秀峰表示,近年來自建房倒塌事故大多發生在房屋用途改變之後,必須儘快加強房屋用途轉變環節稽核。

“要樹立安委辦權威。”多名受訪人員表示,要充分發揮各級安委辦的作用,協調各業務稽核部門,加強對自建房所有者、使用者、經營者的監管督促,倒逼其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一名基層應急管理人員建議,針對一些部門以“法律法規未明確”為由推脫監管責任的情況,各級安委辦可組織相關部門對現有法律法規進行梳理,明確有效監管的手段和抓手,讓各部門互相補位,努力消除監管盲區。

然而,在實際工作中,也常常出現部門監管職責邊界不清、“看似誰都管實則誰都不管”的現象。對此,中國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農村安全生產研究所副所長張英喆建議,建立全鏈條監管機制,對自建房的審批、規劃、建設、使用、管理等實施全生命週期監管。

張英喆告訴記者,多地對此已做出探索實踐,如有的地方釋出了農村住房全生命週期管理流程圖,將監管職責明確到農業農村、自然資源、住建等部門,以及鄉鎮政府、村民委員會等屬地,推動各方齊抓共管。

“當務之急是摸清底數,消除存量隱患。”多名受訪人士表示,對自建房及建設年代久遠的房屋,各部門可透過下沉監管力量、聘請專業機構等方式,對房屋開展安全鑑定和評估,透過技術手段解決隱患排查不專業、耗費精力大等問題。

針對一些房屋安全檢測鑑定機構出具虛假報告的問題,陳秀峰建議,各地應定期抽檢覆核房屋安全鑑定報告,加大對弄虛作假者的追責力度,進一步規範檢測鑑定機構的執業行為。王啟飛則認為,政府部門應提高建築安全檢測方面的科研投入,開發更為便捷、高效、低成本的檢測技術,做到應檢盡檢。

同時,專家建議相關部門儘快從制度層面、標準層面,補齊自建房建設及改造過程中的安全標準短板,讓各方有章可循,建設安全住房,從源頭上防範化解自建房安全風險。

作者:本報記者 羅地生

●來源:《中國應急管理報》2022年5月19日二版 原標題《事故頻發,自建房安全短板如何補齊?》 責任編輯:周佳晨

●編輯:董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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