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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為“苦”而苦,大可不必

作者:老威修斯_宋偉江

“苦是過程,連手段都談不上,更不是目的。”

運動是樁苦差事。

它之所以讓人感覺苦中有樂,是因為苦完以後,能取得提高與進步。帶來快樂的不是苦本身,是隨之而來的提高與進步。

生活中以“苦”為目的的事情還不少。特別是那些沒有明確目的性和計劃性的人,為了告訴自己沒有虛度,往往透過“苦”一下,來給自己提供安慰。

運動為“苦”而苦,大可不必

工作中以“忙”為口頭禪的人,基本上沒有計劃性

估計所有經歷過職場的人,對“我很忙”這句話,都不陌生。有的人,不管你跟他發生什麼互動,他都說自己“忙”。

或者更具體地說:我沒時間哪。你看我這一堆的事兒呢!

總是“忙”的人,靠這種狀態,給自己壯膽,在組織裡顯得“有用處”。實際上,你要讓他說出忙什麼,或者忙成了什麼,甚至請他明確說出那“一堆事”都有什麼,很多時候,不是“雞毛蒜皮”,就是“壓根不必要搞得這麼佔時間”,甚至有時候“根本就是沒有必要去這麼操辦”。

有時候,他們也會自嘲地說:嘿嘿,是啊,都不知自己忙了些什麼,咳!

運動為“苦”而苦,大可不必

以上種種,就是“為忙而忙,為苦而苦”。

但是在他們來說,是必要的。因為如果不這樣,就要擔心被人評定為“不重要”。當然這番論證有個暗前提,那就是——領導是不明事理的瞎了眼。

如果領導明察秋毫,對於有效率者來說,就用不著在完成工作事項之後,依然還要裝作很忙。那些混日子的,也沒有機會靠偽裝忙而渾水摸魚。

所以,崇尚“忙”的狀態的組織,一般來說,都比較低效率,且領導都比較昏……暗。

很多人說不願意居家辦公。其中一個原因,是那樣一來,反而“辦公時間更長了”。這本質上就是領導對下屬的工作內容不瞭解,對下屬的自我管理沒信心,因此只好不斷地設法讓對方保持在緊張狀態,來規避對方“摸魚”。

那沒有用!

運動為“苦”而苦,大可不必

上面那句“居家辦公的時間更長了”話,還有下半句:“在辦公室裡,反正有上班起止時間,所以也沒有人好說什麼”。如果要偷懶,實際上在辦公室裡照樣可以偷懶,甚至更名正言順。

很多不願意讓員工居家辦公的,大概就是料定員工居家一定是渾水摸魚的,所以,寧可對居家辦公的倡導視而不見,也要從中鑽出一條縫來。

運動為“苦”而苦,大可不必

觀念陳舊的家長特別享受“忙”

老一代的家長,“苦”慣了,所以,不能容忍自己“清閒”下來。

不管有事沒事,他們總是把自己弄得百般勞苦:從早晨5點開始,一直到夜裡十一點、十二點。

一天當中,都在忙碌:不要說暑天睡午覺來養足下午幹活的精神,簡直連吃口飯都好像打仗一樣。

這樣的家長,幾乎永遠都是在忙碌,而這樣長的忙碌時間中,竟然忙到安插不僅學習和鍛鍊這兩項——他們甚至忙到連看電視新聞的時間都沒有。

很不理解。

運動為“苦”而苦,大可不必

老威也是家長,也經歷過陪同孩子從小學到重點高中、重點大學,從本科到博士的全過程,同時也經歷了從職場小白到老人家的經歷。在這個過程中,從來沒有覺得有必要把整個生活用如此繁重的“忙碌”來佔據。

事實上,即使在鍛鍊維持得不是像在學校訓練那樣有系統的時候,畢竟依然有很多鍛鍊時間。與此同時,數十年裡,每天的閱讀基本上不會受影響。

有時間,與中學時代的孩子一起討論幾篇《古文觀止》裡的文章也好啊。

過去生產效率低的時代,與今日大不同,就不去說它了。

就當下而論,很多家長,每天忙碌十幾個小時(那種因工作性質而導致十幾個小時連軸轉的人群除外,對這樣的人們,我禮讚他們),純粹是在自己可以掌握的時間裡,把自己弄得很滿、很苦、很累。

這時候,我更多地理解為,他們是在享受“我在很忙碌,因此我的時間沒有虛度”的安慰感而已。

如果家長自己享受忙碌,倒還罷了。如果把“不處在體力勞累狀態下就是偷懶”的理念強加給兒女,那更是把兒女毀了。

做兒女的如果有勇氣跟父母的“不體力勞動就是浪費時間”的理念做鬥爭,還有一條自救的路,否則,就很有可能把自己套在父母落後思想的模子裡去了。

如果在上一代的錯誤理念下,對孩子來說,他們只認為不斷地忙忙碌碌才是生命的本質。如果做閱讀,思考,甚至必要的遊歷,社交,就覺得是在虛度,那有多悲哀!

運動為“苦”而苦,大可不必

運動為“苦”而苦,大可不必

運動這件事,更不必以苦為榮

除了享受“工作中忙”,“家務勞累”這種狀態外,運動也是一件非常容易讓人以苦為榮的事情。

在大眾體育的運動專案中,跑步是相對於其他專案更容易讓人產生以苦為榮這種情緒的。

有的人,即使身體不適,也要硬撐著跑出去。生怕一天不跑,就出現狀態倒退。

有的人,天氣不好——風雨天,或者霧霾天——也要跑出去,不肯停下一天的腳步。

有的人,因為時間和場地所限,每天在高汙染的時段和空間裡鍛鍊,最後釀成疾病。例如,高尾氣的時段和路段,空間狹小的地下停車庫內健身等,都屬於這類。

也有的人,寧可一天裹著溼漉漉的衣服,影響一整天的工作,也不肯放棄通勤途中的跑步。即使白天渾身散發著味道與同事們在一起開會,也在所不惜。

還有的人,已經呈現傷痛的苗頭,身體已經收到清晰的警告了,也心存僥倖,不肯止步。直到傷痛坐實,用幾個月的時間來做止步的代價。

…………

不可否認,我們也許也經歷過其中的一項或者若干項,但是經歷過,是過去。從過去中吸取教訓,則是人天然應該有的能力。

運動為“苦”而苦,大可不必

連小狗走過曾經被打過的那戶人家的門口,都會想著繞著走,何況人?豈能反覆犯同樣的錯誤?

說起來,那種“只有跑著、累著才對得起自己”的認知,除了主觀上對運動這件事的理解發生了偏差外,客觀上,也是沒有計劃性——計劃性體現了一個人的自我管理能力——的反映。

正如職場上有計劃性的人,往往能夠規劃自己一週達成哪幾個事項的目標,一旦自己的設想得到實現以後,哪怕在別人忙得昏天黑地的時候(誰知道有沒有效率),自己從容地學習,或者參加在職的進修,都不會產生“會不會浪費時間”的負罪感。

浪費時間的負罪感,來自自己事先不知道要達成什麼,因而也就無法衡量“究竟本週有沒有達成預定的目標”(因為壓根沒有預定目標),所以才會在一有閒暇時,就驚慌失措,就忙於用忙亂來填滿時間。

如果一個跑者,每週都有自己的計劃,有自己的既定安排,哪裡需要“只要有時間,就要跑”?

在不斷地跑,甚至在不斷地猛烈地跑,歸根結底,還是因為自己不知道“跑多少才算合理”,“跑多少才算跑好了”。

運動為“苦”而苦,大可不必

這樣一來,就只好大水漫灌,把自己的時間填滿,為跑而跑,把自己搞到足夠辛苦,算是一個安慰。

再往細裡一想,由於不知道自己想要什麼,因此連怎麼叫“足夠辛苦”,也沒有標準,只剩下一個模糊的標準:竭盡全力。

不分青紅皂白,什麼都竭盡全力地搞,一般很少有合理的。

跑步,甚至各種運動,再推演到所有方面,為既定目標而努力,過程中的“苦”,是應該的、必然的,同時也是可控的。

沒有目標,茫然地為“苦”而苦,實在大可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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