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
貴陽的劉女士在三橋附近租了一套房子。
然而滿心歡喜地把房子收拾乾淨住了進去,
當天晚上劉女士就想退租了。
劉女士:“搬進來只住了一晚,就發現太吵了,
到處都是車聲,後面還有燒烤,喝酒的,吵鬧的
,煩死了。我的身體本來就不好,再睡眠不好的話,怕更嚴重了。”
記者來到出租屋內發現,
由於房屋位於
臨街的
十字路口旁
,
上有高架橋,
下有交通主幹道,
車流聲不斷,
偶爾還伴著汽車鳴笛,
十分吵鬧。
劉女士告訴記者,
租賃合同簽了一年,
押一付三,
她
一共交了2800元
。
卻沒想到只住了一晚,
就已經收拾好東西搬走,
準備退租了。
劉女士:“我把情況反映給房東後,沒想到
房
東的答覆是不管不問,有問題就去找中介
。
可我聯絡到中介後,中介又推給房東,所以就推來推去的,到現在已經有半個月的時間了
。
最近房東告訴我們說,
找到下一個租客才能退房租給我們。
”
劉女士說,
他們在網上掛出了租房資訊,
但是過去好幾天了,
房子還是沒租出去,
實在是沒有辦法了。
隨後,
劉女士聯絡到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員,
很快對方就到了現場。
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員陶先生表示,
他們之前已經多次幫忙協商了,
但是都沒有成功,
他會再次和房東溝通。
聯絡上房東後,
房東說最後的讓步是收取兩個月的房租,
退押金和剩餘一個月的房租。
劉女士聽到後表示不同意。
雙方簽訂的合同上表明,
如果租客想要退租,
需提前一個月告知房東,
並扣除一個月的房租作為違約金
。
劉女士認為,自己只住了一天,就算要扣錢,也只該扣一個月700元的房租,不應該扣兩個月。
中介公司的陶先生表示,他們會再次幫劉女士進行協商。
6月22號,
記者瞭解到,
為了儘快解決問題,
劉女士最後同意了扣除兩個月房租的方案。
記者:李瑋 朱小龍 實習:劉彥玎
實習編輯:楊麗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