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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科科長因“販賣”統方被起訴,醫生竟成為統方公開化、商業化的推手

一、東海縣人民醫院資訊科副科長利用職務便利,“販賣”統方被起訴

資訊科科長因“販賣”統方被起訴,醫生竟成為統方公開化、商業化的推手

10月27日,中國檢察網釋出了一則“販賣”藥品處方的起訴書。經網路查實,被告人相某某系東海縣人民醫院資訊科副科長相海豐,因涉嫌非法獲取計算機資訊系統資料罪,於2021年3月24日被東海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受賄罪,於2021年4月23日,被東海縣監察委員會留置;因涉嫌受賄罪,於2021年5月12日由江蘇省東海縣人民檢察院決定拘留,同年5月19日由江蘇省東海縣人民檢察院決定逮捕,由東海縣公安局執行。

資訊科科長因“販賣”統方被起訴,醫生竟成為統方公開化、商業化的推手

被告人共收受16名企業、藥品銷售人員的賄賂,從表格可以看出,受賄時間最早可以“追溯”到2015年,近期受賄的時間是在2021年3月。江蘇*甲醫藥有限公司銷售經理徐某某向被告人行賄的時間長達近5年之久。而且,在同時間段出現了重複受賄的情況(不同企業、銷售人員):在2020年4月-2021年2月共有多名銷售人員向其行賄,涉及藥品為複方玄駒膠囊、多種微量元素注射液、甲潑尼龍片。

透過整理相海豐受賄內容,我們可以看到對於不同公司、不同藥品、“統方”的費用不同。就拿銷售喜炎平5ml等藥品的醫藥代表來說,在2020年4月至2021年1月他為獲得“統方”行賄了34400元。而多種微量元素注射液等藥品的銷售代表孫某某,在同一時間段,統方費是45000元。

江蘇省東海縣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相某某利用職務便利,結夥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罪於2021年6月18日提起訴訟。

近期,除了東海縣人民醫院資訊科副科長相海豐利用職務便利,透過“販賣”統方為自己賺取非法利益被提起訴訟,還有26日一審開庭審理的區中醫院原資訊裝置科副科長謝雪峰受賄案。

二、臨安區中醫院資訊裝置科原副科長非法‘出售’統方,收受醫藥代表好處費,涉嫌受賄已公開庭審

被告人謝雪峰在2005年1月至2021年5月期間,擔任臨安市中醫院資訊化中心科員、臨安市中醫院資訊化中心網管小組組長、臨安區(市)中醫院資訊化中心副主任、臨安區中醫院資訊裝置科副科長。

5月25日,臨安區紀委區監委釋出了被告任因涉嫌職務違法接受監察調查的通告;

9月18日,杭州市臨安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受賄罪對謝雪峰提起公訴;

資訊科科長因“販賣”統方被起訴,醫生竟成為統方公開化、商業化的推手

10月26日,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被告人謝雪峰受賄一案。

法庭上,檢察機關指控:“2008年至2021年期間,被告人謝雪峰利用其擔任臨安市(區)中醫院資訊科及資訊裝置科科員、資訊化中心網管小組組長、資訊化中心副主任、資訊裝置科副科長等職務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80萬餘元,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其職權或者地位所形成的便利條件,透過他人職務上的行為,為請託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多次收受請託人財物共計197萬餘元。”

被告人當庭表示認罪認罰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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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統方資料如何成為商業化推手?

近年來,從衛生部到各省衛生廳,各級主管單位陸續出臺若干項法律法規,嚴格禁止商業非法“統方”。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關醫藥代表與醫生、資訊科人員勾結,非法獲取醫療統方資料的報道還是層出不窮。“統方”事件頻頻發生,屢禁不止的原因追根究底還是貪圖金錢、利益。

從本質上看,統方和收受回扣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絡。

醫生需要統方資料是因為便於醫生對開具的處方用藥量進行資料統計,而那些醫藥代表需要醫院的統方資訊,主要是用於實行帶金銷售,部分不合規的醫藥代表會以統方為根據,向統方所在醫院的醫生提供一定的藥品返點,以保證自己負責藥品的銷量。

醫藥銷售人員依據“統方”資料向醫務人員發放藥品回扣,制定營銷策略,這也就使得統方商業化,它的價值不再僅屬於患者和醫生了,而是屬於那些利慾薰心的藥品銷售人員以及各個有野心的藥企了。

值得一提的是,醫院中個人或部門為醫藥營銷人員提供醫生或部門一定時期內臨床用藥量資訊,供其發放藥品回扣的行為,是建立醫藥回扣黑鏈的重要一環。

作為醫療機構中的國家工作人員,非法‘出售’統方,收受醫藥代表好處費,為醫藥代表謀取利益;在藥品採購活動中,兼職做醫代,利用自身職務便利和透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藥品代理商謀取非法利益,收受藥品回扣,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該案警示我們,要緊盯關鍵少數,聚焦關鍵崗位、關鍵環節,更為重要的是要加強制度建設,強化內部管控,加大對制度執行的監督檢查,運用數字化手段篩查廉政風險點,建立防腐隔離帶,時刻保持反腐敗的高壓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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