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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鋪銷售不合格電動腳踏車電池,封!

11月1日,大興區消防救援支隊接到轄區居民舉報,在社群底商有一家電動腳踏車商鋪銷售不合格電動腳踏車電池。接到舉報後,大興區消防救援支隊聯合區市場監管局、轄區綜治辦、派出所對涉及到的社群底商一電動腳踏車銷售點進行了聯合檢查。

商鋪銷售不合格電動腳踏車電池,封!

檢查中,聯合檢查組對該銷售點銷售的電動腳踏車電瓶進行了逐一檢查,發現有20塊電瓶存在改裝情況,聯合檢查組對改違規銷售電動車電瓶場所進行查封關停,沒收違規電池20塊。並對該小區物業消防安全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情況,依法進行了約談。

在此,大興區消防救援支隊提示廣大市民,電動腳踏車進行加裝改裝後,會導致原件與改件不相容,或原件無法承受改件的強度,致使電動腳踏車極易發生自燃及車身斷裂現象,從而引發火災。另一方面,由於電池容量發生變化,改裝電動腳踏車充電時就必須重新配備充電器,市面上很多改裝車充電器使用劣質、甚至翻新的電子元件,價格低廉。有的劣質充電器散熱風扇損壞失靈,有的充電器沒有過熱過載保護,容易把電池充壞,長期發熱工作,就很容易引起火情。

商鋪銷售不合格電動腳踏車電池,封!

無論您是消費者還是銷售商,都嚴禁非法拼裝、加裝、改裝電動腳踏車及其電池,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務必透過正規渠道購買,同時,電動車及其電池不能進樓入室。

北京市對發放臨時標識的電動腳踏車設定的3年過渡期已於10月31日結束,11月1日起超標電動腳踏車禁止上路,對於存在駕駛拼裝、改裝的電動腳踏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對駕駛人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對車輛予以收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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