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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大類藥物可引發“甲狀腺疾病”,如何正確識別與處理?

藥源性甲狀腺疾病是指應用某些藥物而引起的甲狀腺疾病,包括甲狀腺功能亢進(甲亢)、甲狀腺功能減退(甲減)、甲狀腺腫以及亞臨床甲狀腺疾病等。

由於某些藥物干擾甲功檢測結果,甚至導致甲功異常,有必要對相關藥物進行了解以便正確識別用藥過程中甲功變化,採取相應處理措施。

藥物可在下丘腦-垂體-甲狀腺軸的各個層次以及甲狀腺激素轉運、代謝、合成與分泌等階段影響甲狀腺功能。多種藥物可引起不同型別的甲狀腺激素的變化,導致輕度的甲狀腺功能異常,但引起具有明顯臨床意義的甲狀腺疾病的常見藥物有如下數種:

干擾素α;

碘製劑,如胺碘酮、碘伏;

鋰鹽;

激素,如皮質激素、雌激素;

非甾體抗炎藥;

β腎上腺受體阻滯劑;

某些中樞神經系統藥物,如苯妥英和苯巴比妥等。

干擾素α

干擾素α臨床用於多種疾病的治療,如慢性丙型、乙型肝炎,多發性硬化和腫瘤性疾病。干擾素α誘發甲狀腺疾病共分為3種類型:

自身免疫性甲減(通常為亞臨床甲減);甲狀腺炎;毒性瀰漫性甲狀腺腫(Graves病)。

研究顯示,干擾素α誘發甲狀腺疾病中,甲減比甲亢更常發生。同時,甲減在自身抗體陽性病例中易於發生,而自身抗體陰性者中也可發生。

對於甲減患者,不必停用干擾素α,可給予甲狀腺素(T4)替代治療。對Graves病患者應停用干擾素α,進行抗甲亢治療。干擾素α誘發的甲狀腺疾病多數為亞臨床型,且無論停藥與否,約60%患者可以得到自行緩解 。對有甲狀腺病史或甲狀腺抗體陽性者在應用干擾素α治療時應注意監測甲狀腺功能。

胺碘酮

胺碘酮是治療心律失常的常用藥物,其本身是一種苯丙呋喃衍生物,其每個分子含兩個碘原子(含碘量約37%),由於碘的存在及其分子結構與甲狀腺素相似,其可視為甲狀腺素類似物作用於肝臟及垂體。

胺碘酮對甲狀腺功能的影響主要是由於碘的作用及藥物本身固有的作用,表現為兩方面:阻斷甲狀腺激素合成和釋放及對甲狀腺細胞直接的損害。胺碘酮誘發的甲狀腺疾病主要有兩種:甲亢和甲減。

胺碘酮誘發的甲狀腺功能亢進症(AIT)根據其發病機制可分為以下幾類:1型AIT:即碘致甲亢,主要發生在存在潛在甲狀腺功能異常的患者。2型AIT:主要為胺碘酮自身所致的破壞性甲狀腺炎。胺碘酮誘發的甲狀腺功能減低臨床症狀與原發性甲狀腺功能減退類似,主要因患者碘攝量過多,在甲狀腺內達較高濃度時可抑制碘氧化作用,呈現碘阻斷效應。

鋰鹽

鋰鹽用於治療躁狂抑鬱症。鋰鹽引起的甲狀腺異常主要是甲狀腺腫和甲狀腺功能減退。文獻報道鋰鹽也可導致甲亢,但較為少見。鋰鹽所致的甲狀腺腫通常質地光滑,沒有觸痛。可以在鋰鹽開始治療後幾周內發生,也可在數月或數年後發生。鋰鹽開始治療前應檢測甲狀腺功能以及甲狀腺抗體,治療後應每6個月監測一次甲狀腺功能。

如果出現甲減,可給予甲狀腺素補充治療,而不必停用鋰劑。

抗甲狀腺藥物

甲巰咪唑和丙硫氧嘧啶透過抑制甲狀腺過氧化物酶活性,減少甲狀腺激素的合成,導致血清T4和T3水平下降,血清TSH水平升高。

正常人使用可導致原發性甲狀腺功能減退症,停藥後甲狀腺功能減退症消失,不會產生永久性甲狀腺功能減退,不需要補充甲狀腺素治療。

而甲狀腺功能亢進症患者使用甲巰咪唑和丙硫氧嘧啶,可使甲狀腺功能亢進症得到糾正。目前臨床上用於甲狀腺功能亢進的治療。

抗腫瘤藥物

酪氨酸激酶抑制劑是指小分子激酶抑制劑,透過阻斷與ATP的結合抑制激酶的活性,用於多種腫瘤的靶向治療。常用藥物包括索拉非尼、舒尼替尼、阿西替尼、伊馬替尼、尼羅替尼和達沙替尼。多種酪氨酸激酶抑制劑可引起甲狀腺功能異常,甚至引發藥源性甲狀腺疾病。其表現為新發甲狀腺功能減退症或原有甲狀腺功能減退症狀加重、一過性甲狀腺毒症和持續性甲狀腺功能亢進症。

有關酪氨酸激酶引起甲狀腺疾病的防治目前尚無統一的方案。因為甲狀腺功能異常多發生在最初的幾個治療週期中,故有建議分別在頭4個治療週期的第1天和第28天監測甲狀腺功能,當出現甲狀腺功能減退時,需要補充甲狀腺素替代治療,當出現Graves病時,給予甲狀腺功能亢進的治療。

另外,某些抗癌藥物可影響血中甲狀腺素結合球蛋白濃度,如五氟脲嘧啶、L-天冬醯胺酶,其導致的甲狀腺功能減退較常見,但因其相關臨床表現如乏力、怕冷、抑鬱、記憶力減退等往往被錯誤的歸因於原發疾病,從而延誤甲減的治療。

激素

糖皮質激素:

長期使用糖皮質激素(如氫化可的松)治療則會降低TSH的水平。糖皮質激素還能夠抑制T4向T3轉化,降低甲狀腺素結合球蛋白的水平並且增強腎臟對碘的清除率。而且糖皮質激素對於免疫系統影響較大,是造成自身免疫性甲狀腺炎和甲狀腺結節的重要因素;

雌激素:

可增強腺垂體對TRH的反應,使TSH分泌增加,而TSH是調節甲狀腺功能和刺激聚碘的主要激素,可透過cAMP途徑促進鈉-碘轉運體的表達,進而使TH分泌增加;

生長抑素:

可直接影響垂體的促甲狀腺細胞,抑制TSH的分泌,但其作用通常是暫時的,故長期治療並不引起甲狀腺功能減低。

其他

還有許多藥物可引起甲狀腺檢測指標異常甚至可引起甲狀腺疾病。

苯巴比妥鈉、利福平影響甲狀腺激素的代謝,增加甲狀腺激素的代謝率和清除率,直至引發原發性甲狀腺功能減退症;

非甾體抗炎藥和大劑量速尿能抑制T4、T3和TBG的結合,從而使血清中T4和FT4的濃度在短期內升高,但長期治療導致T4濃度降低,T4和FT4濃度在正常範圍內;

β腎上腺受體阻滯劑能抑制抑制T4向T3的轉化,導致血中T3濃度的降低和T4濃度的升高;

苯妥英能誘導肝藥酶,促使T3和T4代謝加快,導致血清T3、T4濃度下降,但患者甲狀腺功能仍保持正常,以及TSH正常或僅輕微升高。

許多藥物可透過不同的機制影響甲狀腺功能,導致甲狀腺疾病的發生,目前國內臨床醫務人員對此未給予足夠的重視。藥源性甲狀腺疾病不少見,隨著新型藥物的不斷開發和使用,藥物對甲狀腺的影響將更加常見。提高認識是及時診斷和治療藥源性甲狀腺疾病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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