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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我們要繼續做這件事,不管是不是離婚,還是不想在一起

關於這件事,我必須說三點。

離婚後,我們要繼續做這件事,不管是不是離婚,還是不想在一起

第一、離婚很可怕,但是有比不離婚更可怕的事

原本是恩愛夫妻的兩個人,不管是兩個人都有了不想在一起的想法,還是其中一個人有了這樣的想法,在她們的心裡,可怕的都不是離婚,而是婚姻存續過程中發生的這些事。

例如見面就是吵架,又或者是根本不說話,像兩個熟悉的陌生人;再例如其丈夫說是出差了,其實在跟別人幽會;妻子說是不方便,其實是不想同床了等等……。

由於數不勝數,我就不多說了。

總之四句話,婚姻埋葬了愛情,生活打碎了美好;妻子不再是寶貝兒成了怨婦,丈夫不再是小哥哥成了兒子或者是流氓。

說到這裡有人說,我們之間沒有你說的這些,就是想知道離婚可怕不可怕,關於這點你可以問問覺得可怕的人,他們當初都是這麼開始的。

還有人說,我不覺得可怕,因為我已經找好了下家,那麼恭喜你,下一次覺得可怕一定是你,到時候不要後悔!

清楚了這一點,我們再來說第二點

離婚後,我們要繼續做這件事,不管是不是離婚,還是不想在一起

第二、離婚有後悔的,但兩個人都後悔的不多

離婚後有的是後悔的,因為即便是離婚了,雙方之間還必須存在很多的聯絡,所以有的人更加的後悔當初娶或者是嫁給了他,有的人後悔離婚了,有的人後悔沒有離好。

例如關於孩子,有的後悔沒有要撫養權,有的後悔衝動沒要撫養費,或者是撫養費要的太少了,有的後悔探視權沒有寫清楚,見孩子太費勁。

例如關於生活,有的人真的離婚了才知道有家的好,想復婚但是對方不同意;例如關於財產分割和交付,都已經在協議書上寫的很明白了,但是對方愣是不給。

兩個人一個是後悔當時不應該這麼些,一個是後悔當初就不該等等等,總之同時都想復婚的兩個人不多,同時後悔以上事情的人多。

瞭解了第二點,我們再來說最後一點。

離婚後,我們要繼續做這件事,不管是不是離婚,還是不想在一起

第三、新民法典開始實施了,但不建議嘗試30天的可後悔新規

2021年了,根據新民法典離婚有了30天冷靜期,可以先去登記,然後30天一方可以反悔;肯定有心存僥倖的人會去試一試,我在這裡提醒——試離婚等同於潑出去的水,覆水難收的很!

最後總結——想離婚的都覺得離婚不可怕,不想離婚的都覺得離婚可怕,因為夫之所求不同,感受不同,所以提醒大家,在婚姻中要多為對方著想,否則就會變成被可怕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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