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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進木落網始末:小小年紀劣跡斑斑,多次殺人犯案毫無悔改之意

歷史是一面鏡子,它照亮了現實,也照亮了未來。殺人案作為碎片化的歷史,它更像黑暗中的火把,總需要有人正視淋漓的鮮血,分析案件,獲取並傳遞前人的教訓,令後輩走上過上穩定的日子。

2016年8月3日,番禺未成年人被害案的庭審終於落下帷幕,此次庭審採取不公開審理的方式,兇手韋進木交代了自己強姦殺人的全過程。

前科累累的年輕人

出生於1997年的韋進木這次作案時只有19歲,但這卻不是他第一次作案,早在13歲時就已經殺死了一名兒童。韋進木是廣西桂平一個小鎮中的人,父母在他很小的時候就離異了,他跟著父親生活,可是父親常年在外打工,韋進木就成了“留守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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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歲那年,他殺死了村子裡的一名男孩,14歲時,他又砍傷了一名6歲的女孩,還企圖把女孩溺死在河中。他在村子裡可謂是臭名昭著,除了這兩次比較轟動的案件之外,還有幾次犯罪行為也懷疑到了韋進木的頭上。

有孩子反映,韋進木曾經騙他喝下農藥,還有孩子說韋進木曾試圖把他從樹上推下來,但是終究因為證據問題,這幾起案子不了了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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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歲,韋進木第一次殺人時,因為年齡問題沒有被判刑,但他14歲持刀傷人時便再沒辦法逃脫法律的制裁,被判處6年的有期徒刑,2015年,韋進木減刑提前出獄了,但是僅僅在出獄兩個月以後,他再次犯下強姦殺人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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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進木罪行累累的前科,殘忍的作案手段以及未成年犯罪都引起了社會廣泛的關注和討論,許多專家學者關注的問題的焦點是未成年犯罪的入刑標準。

14歲的法定年齡對於像韋進木這樣從小作惡的罪犯來說豈不是他逃脫懲罰的最有利屏障?因此有人提議應該降低入刑年齡。也有人呼籲應該完善針對留守兒童的管制問題,把犯罪的念頭扼殺在搖籃裡。

慘遭毒手的小女孩

2016年1月18日,阿霞像往常一樣出門向學校走去,但她怎麼都不會想到,惡魔已經在她必經的道路上等待著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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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霞的家離學校非常近,只有短短几百米的距離,即使是這短短的距離,阿霞的家人在很多時候也都會選擇接送阿霞上下學,但巧的是案發那天阿霞是獨自一人上學的,她的奶奶在家門口目送她走到附近100米處高架橋底時才回屋。

但是下午一點半就已經去往學校的阿霞,到下午三點時還沒出現在學校,學校老師只好給家長打電話。阿霞的家人非常著急,很快便發了相關的尋人啟事並且報了警,接到報警後,警方立即出動警力進行尋找並通報全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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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當天22時左右,阿霞的屍體在那座她非常熟悉的高速高架橋底被找到,這裡是阿霞去學校的必經之路,離學校只有500多米。法醫檢查確定阿霞已經沒有生命跡象,屬於非正常死亡。

現場圍觀的嫌疑人

案發第二天,犯罪嫌疑人韋進木又返回現場進行圍觀,警方很快從他的狀態中發現了端倪,而他也此地無銀三百兩地飛快騎車逃離,但最終還是沒能逃脫警方的圍捕,最終被抓獲歸案。

庭審現場,韋進木神情木訥,甚至不能清楚地表達自己,可見他的青春活力已然被畸形的心態吞噬殆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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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說未成年人的心理問題的確非常值得關注,孩子的成長和教育需要全社會的支援引導,否則他們內心的花朵就會枯萎,罪惡的種子很容易趁虛而入。

有句話說得好,內心的殘疾才是真正的殘疾,韋進木的例子是一個令人沉痛的警醒,它提醒著未成年成長的道路上需要良好的教育,罪犯犯罪後更需要嚴厲的懲罰,否則悲劇可能會再次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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