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1日下午4時,安徽省滁州市中院在阿里拍賣上,對一張遊戲卡牌進行拍賣。
這一張遊戲卡,竟然吸引了1。8萬人報名,引起了217萬次圍觀。
而更讓人吃驚的是,起拍價為80元,評估價為100元的遊戲卡牌,在拍賣開始半小時,競拍價便突破6000萬元,圍觀次數近150萬;
拍賣開始40分鐘後,競拍價更是突破8700萬元
!
6月21日晚上7點多,記者登入阿里拍賣看到,該場拍賣已經中止。
而官方公告的原因為:
拍品與實際競拍價格嚴重不符,可能存在惡意炒作與競價行為。
更魔幻的是,這張遊戲卡的原主人是個95後,利用計算機系統BUG,製造了當地一件驚天貪汙案,案涉資金將近7000萬元。
被拍賣遊戲卡牌售價或超20萬元
據悉,此次拍賣的
是一張 " 遊戲王 "20 週年紀念版 " 青眼白龍 " 遊戲王純金卡牌。
“青眼白龍”是日本漫畫《遊戲王》中角色,在《遊戲王》大火之後曾改編成一系列的電腦遊戲、手機遊戲、紙牌遊戲、電視動畫等作品。
青眼白龍,作為《遊戲王》集換式卡牌遊戲中最為經典的卡牌,隸屬於“青眼卡組”,其3000的攻擊力在8星通常怪獸中持有最高的攻擊力,曾經推出過多個卡牌版本,但由於每個版本中本張卡的發售量極少,售價也水漲船高。
而這張純金的“青眼白龍”則是為了紀念《遊戲王》發售20週年特別定製的,
用料為約11g的24K金,限量發售500件
。每一張都有獨特的編號和證書,官方定價為1萬多人民幣。
業內人士稱,正常情況下這件卡牌的全套發售時價值 1 萬多,
而目前市場上全套(本體 + 證書等)價值好幾萬甚至 20 多萬。
起拍價僅80元
記者發現,卡牌出現如此不可思議天價的原因,
或許在於參與拍賣的門檻很低。
淘寶方面的公開資料顯示,本次拍賣起拍價為80元,加價幅度為1元,參與競拍保證金僅需100元。
根據相關規則,如果拍賣成交後買受人悔拍的,系統會扣除保證金款項用於賠付,
競拍者違約僅損失100元的保證金
。
而這所以拍賣門檻設的如此低,主要是因為“青眼白龍”遊戲卡雖很值錢,
眼下這張“青眼白龍”卻沒有任何證明來自證身份。
公開資料顯示,序號為12的“青眼白龍”遊戲王紀念卡牌為二手物品,使用年限不明,長久未使用,無任何配件及說明書。
由於缺少非常關鍵的證書,不能辨別真偽,所以只能當做普通卡牌來評估估價。這才吸引了這麼多人的目光。
據官方說明,因品牌真偽不詳,僅供參考,以實地看樣為準。6月18日下午,法院開放了統一看樣時間,競買人可到現場觀看辨別。
95後原主人貪汙近7000萬元
是個“遊戲宅”
比這張“青眼白龍”拍賣價格更讓人吃驚的則是它的原主人。
公開資料顯示,6月21日下午拍賣的這張青眼白龍紀念卡,原本屬於一名“95後”。
根據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滁檢二部刑訴〔2020〕8號),被告人張某傑1995年生於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區,因涉嫌貪汙罪,於2020年4月29日被天長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同年11月被判處無期徒刑,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
根據調查,張某傑在滁州市某存量房資金託管崗位工作期間,利用其
填寫託管協議、開具資金託管憑證和收取買房託管資金
等職務便利,採取收取託管資金不入賬直接侵吞、偽造收款事實利用單位賬戶中公款支付其個人買房費用、虛構買房事實騙取單位公款等方式,多次貪汙存量房託管資金計6993。25萬元。
其中,2016年12月至2017年2月期間,張某傑利用職務之便,在收取存量房交易託管資金後,以重複列印的POS機收款憑證入賬託管資金賬目,實際不將資金繳入單位賬戶的方式,侵吞託管資金計54。5萬元。
2019年1月和2月,張某傑利用職務之便,以其時任女友周某某的名義購房,在未繳納購房款的情況下,開具虛假的滁州市存量房交易資金託管憑證,並根據虛假託管憑證侵吞託管資金260萬元、390萬元。
魔幻的是,張某傑用貪汙款購買的大量“奢侈品”中,不僅有海南黃花梨手串、紀念鈔、GUCCI手錶等物品,還有常人想不到的
鍍金鑲鑽PS4手柄、五億限定版PS4 Pro主機、《戰神4》限定版PS4 Pro主機,多臺Switch主機、外星人電腦,以及大量索尼和蘋果的電子產品
。
根據公開資訊,鍍金鑲鑽PS4手柄豪華版售價約14000美元,五億限定版PS4 Pro主機售價3799元,《戰神4》限定版PS4 Pro主機售價約400美元。
而隨著張某傑鋃鐺入獄,他的這些“收藏”也紛紛被拍賣。
惡意炒作有啥後果?
對於一張遊戲卡拍出8700萬的天價,有網友表示“看不懂這個世界”,但更多人的態度是:“要有人被罰款了,坐等後續大瓜”。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網路司法拍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四條之規定,
司法網拍成交後,買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
。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第二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重新拍賣的價款若低於原拍賣價款,所造成的差價、費用損失等,由原買受人承擔。若其所繳納的保證金足以彌補該差價等費用損失的,則以該保證金填補差價,原買受人無須另行承擔責任。若其所繳納的保證金不足以彌補該差價等費用損失的,則由原買受人承擔不足部分。
另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八十七條之規定,對於在司法網拍中惡意抬價,擾亂司法拍賣秩序的買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對其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而南方都市報早前稿件中,北京雲嘉律師事務所律師趙佔領表示,根據《拍賣法》、《最高法關於人民法院網路司法拍賣若干問題的規定》和《最高法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拍賣成交後悔拍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包括:保證金不予退還;因拍賣產生的費用損失及原拍賣中的佣金由其承擔;二次拍賣價款如果低於原拍賣價格的差價由其填補;不得再次參與本物品的競買。何謂補差價?趙佔領舉例說,假如第一次拍賣成交價是100萬元,競買人悔拍後,法院組織第二次拍賣,成交價是80萬元,這中間20萬元的差價要由悔拍人承擔。
“如果悔拍人繳納的保證金不足以支付因拍賣產生的費用損失、原拍賣中的佣金以及二次拍賣的差價,則可以責令原買受人即悔拍人補交;拒不補交的,法院可以強制執行。”趙佔領說。
本文來源:新安晚報、快科技、每日經濟新聞、大眾網·海報新聞、南方都市報、澎湃新聞、券商中國、紅星新聞
本期編輯:王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