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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不和稀泥,老人倒地受傷家屬狀告汽車司機,雖有接觸但無責

一般情況下,老人步行過程中,與機動車有過接觸,隨後摔倒受傷,只要報警並進入司法流程,機動車總歸要“意思意思”。有責任的,該賠多少賠多少;沒責任的,“出於人道主義考慮”,也要“表示表示”。

但是,這一次情況有了點不一樣。常州的法官乾脆利落,認定司機沒有責任,不用承擔任何責任。這可真不容易啊!

2021年8月18日,《常州晚報》第7版刊發一則社會新聞,標題為:“老人倒地,是被車撞倒還是自己摔的成為爭議焦點,法院二審認定——老人摔倒受傷,與駕駛員沒有因果關係”。

常州不和稀泥,老人倒地受傷家屬狀告汽車司機,雖有接觸但無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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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說,一位60多歲的老人,具有多種基礎疾病,且阿爾茲海默病症狀明顯。一天早晨,其獨自出門,在多個路口反覆行走,無法辨別方向,且行走很不穩定。在其中一個路口行走時,有一輛正常行駛的汽車從盤龍路右拐彎進入通江路,老人身體不穩,用手扶了一下汽車左後側。隨後汽車正常開走,老人向前走了幾步,走到路邊後摔倒在綠化帶中,然後老人又自行爬起來繼續向前步行,步行一個多小時後坐在某樓盤售樓處,保安發現其狀態不好報了警,於是老人被送進醫院治療,前後花費四萬多元。

新聞特別指出,事發後交警檢視老人行走路線的監控錄影,作出了一份道路交通事故證明,認為老人倒地原因無法查清,成因無法查明。

新北法院一審認為,老人所受之傷與司機沒有因果關係,司機對此無需承擔過錯責任。常州市中院二審維持原判。

常州不和稀泥,老人倒地受傷家屬狀告汽車司機,雖有接觸但無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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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名司機,同時也是一名老網民,對常州兩級法院的判決十分贊同。有監控錄影,又有交警事故認定書,雖然老人與汽車有過接觸,但是這並不能證明老人的傷與此有直接關係,因此認定司機無責,這種認定在邏輯與法律上是準確的。

老人跌倒要不要扶?曾經是網路上廣受關注的話題。不是你撞的你為什麼要扶?如此簡單粗暴的推論,一度備受批評。可以說,把扶老人與撞老人扯上因果關係,引起了眾多不良反應,導致社會道德在這一領域出現了相當明顯的滑坡。經過社會十多年的努力,現在還沒有恢復到正常水平。“糊塗僧斷糊塗案”的嚴重後果,由此可見一斑。

在一些地方的基層調解工作中,還出現過“和稀泥”的情況。明知道司機沒責任,但是司機駕駛的是機動車,屬於強勢一方,另一方是步行的老年人,屬於弱勢一方。出了事了,和和稀泥,強勢一方向弱勢一方多少賠點錢“表示一下”“意思意思”,然後就稀裡糊塗結案了。這種“和稀泥”的做法,也十分不利於弘揚社會正氣。甚至在極個別地方還助長了老人碰瓷的不良風氣。

《常州晚報》報道的這則新聞,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該怎麼樣就怎麼樣,態度鮮明,結論乾脆,一點不和稀泥。這種做法,非常好,值得肯定。相信拿到判決之後,那位司機一定百感交集,一審二審拖了那麼長時間,終於劃上句號了,真是太不容易了!

事實上,司機打官司一定請了律師,律師費也不會少。再加上前後折騰了這麼長時間,其付出的成本不低了。但是對待這種事情,花再多的成本也值得弄清事實。這位司機堅持打官司,沒有選擇賠點錢算了,也值得肯定。社會風氣,良好風尚,需要每一個人為之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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